大庆市信息惠民工程PPP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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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庆市信息惠民工程PPP项目采购合同签约方甲 方:大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乙 方:黑龙江国裕天晟科技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五月目 录引 言1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合同主体8第三章项目经营权11第四章融资方案13第五章项目建设15第六章项目的运营维护21第七章项目回报机制23第八章项目移交25第九章终止和赔偿28第十章争议解决34第十一章 其它35附件一 子项目合同(一般格式)38附件二 纳入财政预算的相关纪要39引 言中国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经过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力论证,决定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建设大庆市信息惠民工

2、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通过大庆市人民政府授权大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黑龙江国裕天晟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作为本项目成交社会资本方,并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待乙方按照合作经营合同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在黑龙江省大庆市依法设立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承继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义务。大庆市信息惠民工程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于2016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共同订立。第8页第一章 总则1.1定义和解释1.1.1定义本合同: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项目补充合同和附件,

3、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项目: 指大庆市信息惠民工程PPP项目(含 14个子项目。其中11个子项目采用BOT运作模式,3个子项目采用BOO运作模式)。甲方:指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就本合同而言指大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乙方:指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的本项目PPP运作的社会资本方,本合同而言指黑龙江国裕天晟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公司:指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按照本合同约定设立的企业法人。经营权:指甲方授予项目公司合作期内对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项目资产的权利以及获取由此产生的收益的权利。合作期:指自开工日起十年(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维期,运维期约为九年)

4、。建设期:指自开工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运维期:指自竣工验收通过次日起到合作期届满日止。开工日:指自甲方发出开工令之日。移交日期:指合作期届满之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项目设施的其他日期。项目服务费:项目服务费:指项目公司向政府各部门、社会公众提供符合规范的信息惠民服务及政府职能管理服务,由甲方购买此信息惠民服务及政府职能管理服务而向项目公司支付的费用。项目设施:指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建成的达到本合同规定验收标准的设施。项目资产: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项目设施、本项目项下项目公司拥有所有权的知识产权、相关源代码和信息、项目文件项下的合同性权利;运营和维护记录、质量保证等

5、文件(以最终签署的项目合同为准)。融资文件:指与项目建设的融资相关贷款协议、担保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融资交割:当下述条件均具备时,视为完成融资交割:(a)项目公司的股东已依法缴纳对项目公司的出资,并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项目公司的验资报告;(b)项目公司已为项目融资的目的与贷款人签署所有融资文件,并且融资文件要求的获得首笔资金的每一前提条件均被满足或被贷款人放弃。违约:指本合同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违约利率:指在违约当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加上两个百分点的利率,并按一年

6、365日折算为日利率。如果违约行为持续发生,且在该持续期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发生变动,则适用违约行为结束时的基准利率。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法律变更:指在生效日后,中国立法机关或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布、修改、废除或重新解释任何适用法律,导致如下后果的:(a)适用于项目公司或由项目公司承担的税收(除所得税外)或关税发生变化;(b)本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的要

7、求发生变化使得项目公司的资本性支出或运营维护成本增加;(c)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其他有关法律的变化使得项目公司的资本性支出或运营维护成本增加。部门:指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部委、中国司法或军事当局,中央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省、市、区、县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就本项目而言,指大庆市人民政府、大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职能部门。政府行为:指甲方及大庆市人民政府的任何上级政府部门(省级及以上)的国有化、征收及征用等行为。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技术文件:是指项目公司在进行本项目建设、运维过程中形成的所有规划、设计

8、、施工、验收、运维方案、运维手册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计算机程序和其他软件、手册、模型等。批准:指项目公司为履行本合同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的投资、顶层设计、建设、运维和移交所需要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免除或批准。标准和规范:指适用本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国外标准、规范(如确需)。1.1.2释义生效日:指本合同甲乙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终止日:指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日期。日、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和年。元:指人民币“元”。本合同中“以下”、“以内”均含本数,“以上”、“超过”、“以外

9、”均不含本数。1.2双方的风险分配1.2.1甲方承担的风险(a)项目审批风险(由甲方承担项时);(b)政治风险;(c)不可抗力。1.2.2项目公司承担的风险(a)项目投资风险;(b)项目审批风险(由乙方承担项时);(c)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相关风险;(d)相关保险风险;(e)不可抗力。1.3承诺和确认1.3.1甲方的承诺(a)在本合同生效日前已获得了签订本合同所必需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合同;(b)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前期工作。1.3.2乙方的承诺(a)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条款的法人资格、权利和能力;(b)协助项目公司按照本项目建设进度要求,确保项

10、目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1.3.3确认(a)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只是参考但并未依赖由甲方或其他任何政府部门作出或提供的任何材料、信息或数据。甲方或其他任何政府部门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信息或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适宜性,未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不对乙方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b)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乙方已为自身的利益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及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场地、市场环境进行细致而全面的调查、评估,充分知悉了项目的现状和风险。1.4转让和承继本合同签署后,乙方与政府方指定的投资人即大庆市西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大庆市西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与乙方按出资比例享有股权。项目公

11、司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资质和能力。项目公司成立后,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全部转由该项目公司享有和承担。1.5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1.5.1组成本项目合同的文件如下:(a)合同(包括第一部分大庆市信息惠民工程PPP项目合同、第二部分【项目公司】合作经营合同及公司章程,项目公司和子项目主管部门签订的具体项目合同以及附件);(b)成交通知书;(c)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承诺书;(d)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澄清;(e)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提供的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f)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g)甲、乙双方约定的组成本项目合同的其他文

12、件。第二章 合同主体2.1政府主体2.1.1甲方主体资格(a)甲方代表大庆市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投资、建设及运维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履行相关职能;(b)除因政府机构调整的原因外,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权利和义务;(c)如出现政府机构调整的情况,则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和义务应由大庆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它相应职能部门或机构承继。2.1.2甲方的主要权利甲方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大庆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本合同的约定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项目公司提供的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服务进行监管,包括:(a)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

13、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公司的投资建设过程和运维服务进行监管,包括融资进度、项目投资进度、工程建设进度、工程变更、建设质量、运营维护服务质量等;(b)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合同的规定,对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进行监管;(c)根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依法查处项目公司的违规行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追究项目公司的违约责任;(d)在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并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有权依法对项目区域内的设施进行临时接管;(e)法律、法规授予甲方的其他权利;(f)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甲方权利。2.1.3甲方的主要义务(a)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外,甲方应保持项目公司的投资、建设、运

14、营维护的权利在整个合作期内始终有效,维护上述权利的完整性和独占性,项目合作期内不妨碍上述权利的行使;(b)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甲方应积极与项目公司协商解决,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各方的损失扩大;(c)甲方进行监管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规定;(d) 协助项目公司办理本项目建设所需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手续;(e) 负责项目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f) 负责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费;(g)法律、法规规定的与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h)政策扶持:依据法律或政府政策,乙方可以获得的专项基金、各项补

15、贴、减免(或财政返还)税费等,甲方应积极支持或协助乙方办理。2.2乙方主体2.2.1乙方的主体资格本项目乙方为甲方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的社会投资人,是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投资本项目的能力和实力。乙方的名称是黑龙江国裕天晟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82号,法定代表人是王亚洲。2.2.2项目公司的主要权利(a)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享有本区域内本合同范围内BOO项目特许经营权,即独家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的权利;(b)在项目公司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义务后,获得政府购买服务费的权利;(c)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经政府相关部门同意,乙方或项目公司有使用本合同项下建设的信息系统录入的可公开的数据及相关资源做大数据分析、应用及再利用的权利;(d)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2.2.3项目公司的主要义务(a)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标准完成本项目的建设,自行承担建设、运维及移交相关的一切费用、责任和相应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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