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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监控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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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监控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定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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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监控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定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集控中心2012年4月1目 录1 总则 12 管理机构及职责划分 12.1 集控中心职责及管辖设备 12.2 电厂职责及管辖设备 22.3 工作审批、同意、告知原则 32.4 各级管理机构间的工作流转程序 43 运行管理 43.1 运行值班人员资质 43.2 运行操作权限 43.3 运行值班工作内容 53.4 运行值班的一般规定 63.5 监控系统故障时的处理原则 74 维护管理 84.1 维护人员资质 84.2 一般规定 84.3 设备巡检 84.4 设备定期维护 84.5 安全与防护 84.6 备品备件要求及管理规范 94.7 集控工作流程 94.8 集控常见故障处理 144.9 电厂南瑞监控系统工作流程 164.10 电厂南瑞监控系统常见故障处理 214.11 电厂安德里茨监控系统工作流程 274.12 电厂安德里茨监控系统常见故障处理 345 技术管理 365.1 资料及台帐管理 365.2 规范性管理 375.3 考评规定 396 附则 40401 总则1.1 为了与公司快速发展的形式相适应,加速建立“大公司、小电站、远程集控、统一运营”的生产运行管理体系,明确日常工作中的上下级关系,进一步推进公司监控自动化系统建设,受公司委托,集控中心特编制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集控中心及集控电厂监控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管理工作1.3 其他未集控电厂的监控自动化系统工作可参照本规定执行1.4 集控中心是公司监控自动化系统的归口管理单位1.5 集控中心是集控侧监控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单位1.6 电厂是电厂侧监控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单位1.7 监控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管理工作遵循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1.8 监控自动化系统对设备的操作,按照操作源唯一的原则,可在现地控制单元、电厂操作员工作站、集控操作员工作站、调度中心分别发布命令在事故处理时,应按现地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2 管理机构及职责划分2.1 集控中心职责及管辖设备2.1.1 集控中心职责1) 设备管理a. 负责集控监控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b. 负责编制集控监控自动化系统的技改、大修计划并组织实施c. 编制集控监控自动化系统的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并负责实施d. 负责集控监控自动化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2) 技术管理a.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力行业、华能集团、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颁发的各项规定、规定、标准和守则b. 负责公司监控自动化系统的技术标准、规定规范、管理制度的编制。

c. 推进公司监控自动化系统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监督公司监控自动化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d. 负责公司监控自动化专业管理工作e. 负责公司监控自动化系统运行中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f. 参加公司监控自动化系统重大事件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g. 负责公司监控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统计、分析、评价和提出考核意见h. 参与公司监控自动化系统的规划、设计审查、选型工作i. 组织研究和推广监控自动化系统新技术,在集控与电厂开展信息交流和新技术培训工作j. 提出公司监控自动化系统功能完善及改进的策略或方案,并组织实施k. 负责统一协调公司监控自动化系统与调度的工作,向调度申报公司监控自动化系统的计划或临时检修方案3) 工作督导a. 负责电厂监控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的考评和技术指导工作b. 参与审核批准电厂监控自动化系统的停复役和变更方案,并提出意见或建议c. 参与审核批准电厂监控自动化系统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监督实施d. 督促电厂完成监控自动化系统工程、程序、软件、图纸的技术资料上报集控工作2.1.2 集控管辖设备1) 硬件设备:指硬件设备放置在集控中心,由集控中心负责维护和技术管理的监控自动化设备。

2) 软件设备:指运行在集控监控自动化设备上的软件及组态配置2.2 电厂职责及管辖设备2.2.1 电厂职责1) 设备管理a. 负责电厂监控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并按计划定期进行设备的检验b. 编制并上报与监控自动化系统有关的技改工程计划及实施方案,并按集控中心的审核意见组织实施c. 提出设备计划检修或临时检修申请,并按集控中心审核意见组织实施d. 编制电厂监控自动化系统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报集控中心审核批准,并负责实施e. 负责电厂监控自动化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2) 技术管理a. 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集团、公司颁发的各项规定、规定b. 配合公司监控自动化系统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落实电厂各项整改工作c. 负责监控自动化系统运行统计分析工作并按时上报集控中心d. 参加公司监控自动化系统的安装、调试和验收e. 负责完成监控自动化系统工程、程序、软件、图纸的技术资料上报集控工作f. 负责完成监控自动化系统测点、点表、定值的汇总上报集控工作g. 执行集控中心交办的监控自动化专业其它工作2.2.2 电厂管辖设备1) 硬件设备:指硬件设备放置在电厂,由电厂进行维护并归口集控中心技术管理的监控及通信设备。

2) 软件设备:指运行在电厂监控自动化设备上的软件及组态配置2.3 工作审批、同意、告知原则2.3.1 电厂需要集控审批的工作以下工作需要填报工单,经集控批准开展工作,工作流转程序见条目2.41) 电厂监控系统数据库中上送集控测点的更改工作2) 电厂AGC/AVC功能及参数的修改工作3) 电厂机组除辅机外顺控流程及闭锁条件的更改工作4) 电厂开关站顺控流程及闭锁条件的更改工作5) 电厂与控制相关数据库对象的更改工作6) 电厂操作权切换策略及闭锁功能的修改工作7) 电厂上送集控通信点表的修改工作8) 电厂监控系统主机、集控通信机、调度通信机的软硬件维护工作9) 电厂监控自动化系统会导致集控至电厂通信中断、集控运行数据无法采集或控制命令无法下发的工作10) 电厂至集控通信通道的检修维护工作11) 电厂监控自动化系统的其它重大技改计划及实施方案2.3.2 电厂需要集控同意的工作1) 电厂监控系统至集控通信机的双机轮流切换工作2) 电厂非检修设备上送集控测点的强置与取消强置工作3) 电厂监控系统重要节点的脱网、并网工作,并网状态下节点由于断送电导致数据中断及恢复的视为脱网、并网2.3.3 电厂需要告知集控的工作1) 电厂监控自动化系统中的其它涉及集控运行的工作。

2.3.4 集控需要告知电厂的工作1) 集控至电厂通信机的软硬件维护工作2) 集控至电厂通信机的双机切换工作3) 集控至电厂通信通道的检修维护工作2.4 各级管理机构间的工作流转程序(格式详见附录A监控自动化工作申请单)故障抢修及节假日临时发起的维护工作可不用填写工作申请单,但必须告知集控运行值班人员1) 工作申请单主要工作实施单位作为申请方,填写计划工期、本侧工作内容、需对侧配合工作内容、危险点分析,较为复杂或重要的工作还编写实施方案,并提前计划开工时间一个工作日发集控中心安生部2) 集控中心安生部受理工作申请单后填写意见,发集控专业部门及相关部门会签后,由集控运行值班人员发工作申请单位3) 工作申请单位及配合单位按会签意见开展工作4) 工作结束后,工作申请单位在工作申请单上填写开工时间、完工时间、完成情况,并发工作申请受理单位填写配合情况5) 集控中心收存工作申请单,并保存一年3 运行管理3.1 运行值班人员资质运行值班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如下业务素质:1) 熟悉电厂生产过程和发电设备运行专业知识2) 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3) 掌握监控系统的控制流程和操作方法4) 掌握监控系统一览表、历史曲线、报表的查询和打印方法。

3.2 运行操作权限1) 集控及电厂应明确规定各级运行维护人员使用监控系统的授权范围2) 监控系统授权等级由低到高分为数据查询、运行操作、系统维护3) 各级人员对监控系统进行操作,应通过登录及授权验证后方可进行,授权等级最低的数据查询可不用进行登录验证3.3 运行值班工作内容3.3.1 集控中心工作内容1) 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运行方式和发电调度计划,负责电厂机组启停、工况转换、负荷调整以及升压站断路器、隔离开关、主变中性点接地刀闸的常规操作2) 负责办理电力调度机构管辖范围内设备的检修申请和新设备投产申请3) 负责受理集控中心集控范围内设备的检修申请4) 负责电厂水轮发电机组、主变压器、开关站设备(含高压电抗器)等继电保护装置以及自动装置的功能投退、定值管理等运行管理工作5) 负责集控中心集控范围内的生产运行分析,并按规定报送生产运行信息和安全可靠性数据6) 负责电厂主设备(主机、主变、主系统开关设备等)运行参数、设备状态的监视和运行方式的安排7) 负责编制水库调度方案并按公司批复组织实施3.3.2 电厂工作内容1) 严格执行集控中心运行值班员的指令2) 负责电厂设备的安全监视、巡回检查、现场操作、日常消缺维护及设备事故隔离等工作。

3) 负责新设备投运、计划检修、事故检修结束后等非常规性、试验性操作,负责集控中心远程控制失效时的现场人工干预4) 负责高压电抗器的投、退操作5) 负责双母线倒闸操作时拉、合母联断路器操作电源的操作6) 改为执行电力调度机构和集控中心下达的运行方式和发电调度计划,负责电厂设备转检修及接地刀闸分、合操作7) 负责电厂继电保护装置以及自动装置的压板投退、定值修改等工作8) 负责向集控中心提出有可能影响主设备运行或降低主设备运行可靠性的维护、检修申请,并按批复组织实施9) 根据集控指令对泄洪设备进行操作,负责其它水工设备的现场操作10) 负责进行现场事故处理工作11) 当集控中心与电厂通信通道故障或集控中心计算机监控系统故障等紧急情况时,电厂转为现场值班,负责对全厂设备的监视及在集控中心的授权下负责对全厂设备进行操作12) 电厂值守人员在接到集控操作指令时,如发现与现场设备不符或操作指令错误,应立即向集控中心集控值长报告13) 当监控系统状态改变而集控值班人员未及时干预时,及时向集控值班人员进行汇报3.4 运行值班的一般规定1) 除事故处理等紧急情况外,在监控系统上的操作必须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

2) 运行人员操作时,在确认被控对象选择无误、顺控操作提示信息正确后,方可执行下一步操作3) 运行值班人员在正常监视调用画面或进行操作后应及时关闭相关对话窗口4) 监控流程在执行过程中,运行操作人员应调出相关简报窗口或流程监视画面,监视程序执行情况5) 监控系统所用电源不得随意中断,发生中断后应由维护人员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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