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汇算清缴课件[1]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489151920 上传时间:2024-03-08 格式:DOC 页数:55 大小:10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12月汇算清缴课件[1]_第1页
第1页 / 共55页
12月汇算清缴课件[1]_第2页
第2页 / 共55页
12月汇算清缴课件[1]_第3页
第3页 / 共55页
12月汇算清缴课件[1]_第4页
第4页 / 共55页
12月汇算清缴课件[1]_第5页
第5页 / 共5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2月汇算清缴课件[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2月汇算清缴课件[1](5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年企业年终汇算清缴差异与调整技巧【主讲专家】张辉老师2003年入选国家税务总局讲师团税务稽查项目组,200年被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聘为教授,张辉老师近年来一直参与国家税务总局干部岗位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先后出版了企业所得税政策与法规、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解析和企业所得税实务等书籍。张辉老师擅长结合会计处理和相关法律,充分考虑各地税务机关的具体处理方法,推荐的精品课程有企业所得税、房地产税收、关联交易的避税与反避税、涉外税收等。【内容纲要】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思路 、汇算清缴与税务稽查的关系 2、汇算清缴与季度预缴的关系 3、年度和季度亏损的弥补原则二、所得税申报表逻辑结构关系三

2、、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原则四、商业折扣与促销涉税分析五、视同销售与价外费用分析六、债务重组的常见焦点问题七、工资薪酬的两个所得税八、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思路一、汇算清缴与税务稽查 2009国税发79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第十条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注: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对于报告年度来说,不论是自查还是税务稽查,只有税款没有对应的滞纳金和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二、汇算清缴后自查 发现少缴税款的并且主动缴纳的,没有罚款,一般情况下也没有滞纳金 注:需要内部文书流转 发现虚报亏损,不论是多申报亏损,还是少申报亏损,只需要调整前期申报数据 注:均需要内部文书流转,少申报亏损的应当在三年内及时发现 三、汇算后税务稽查发现201公告第20号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

4、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思考:调整后报告年度仍然亏损虚假计税依据 调整后报告年度为盈利但全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调整后报告年度为盈利但部分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偷税 200国税函190号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增值税留抵 可以形象地将留抵比喻为亏损 200国税函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 0国税发112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

5、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 非善意的取得虚开代开的专用发票除外 198国税发6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 四、汇算清缴与季度预缴 2008国税函63号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填报说明第五条第3项相应修改为:“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1、季度申报,如果没有特殊事项,应当按照会计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不考虑纳税调整 思考:会计差错 不合理的减值准备 如果没有正确执

6、行企业会计准则,造成季度少预缴所得税的,有权征收滞纳金,不考虑汇算清缴是否足额调整 2、盈利企业的预缴控制 2009国税函4号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 各级税务机关要处理好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税款入库的关系,原则上各地企业所得税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预缴数+汇算清缴数)应不少于7%. 货币时间价值与税务风险控制不可兼得 五、年度亏损的弥补 20国税函6号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填报说明第五条第3项相应修改为:“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

7、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结论:季度申报时,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 思考:011年度亏损但实际办理年度申报时间是20年5月12日,如果在201年月4日办理当年度一季度申报(盈利),能否弥补2011年度亏损 注:一季度申报时间与上年度汇算清缴的时间顺序 1、02年一季度亏损 注:两者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产生影响 2、02年一季度盈利但全部用于2010及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 注:两者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产生影响 3、20年一季度盈利但部分用于2010及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 注:现年度申报,然后季度申报 六、季度亏损 如果不考虑上年度亏损,一季度亏损,二季度盈

8、利,申报二季度时能否弥补一季度亏损 2008季度预缴申报表 本期金额:仅供参考 累计金额:开票依据 有可能本期0,但累计0 思考:上年亏损500万元,一季度盈利20万元,二季度亏损250万元 一季度申报时: 本期 200 ,累计 30 二季度申报时: 本期25,累计 50 0 如果累计 金额,一定不包括上年亏损第二部分:申报表的逻辑结构关系申报表主表和附表对应关系表序号名称对应关系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附表六附表一收入明细表主表、附表三附表二成本费用明细表主表、附表三附表三纳税调整明细明细表主表、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五、附表六、附表七、附表八、附表九、附表

9、四弥补亏损明细表主表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主表、附表三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主表、附表三附表七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附表三附表八广告宣传费跨年度调整表附表三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附表三附表十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附表三附表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三一、利润总额计算注:与会计利润一致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注:纳税调整,包括间接税收优惠 间接税收优惠,也称为税基式优惠,优惠的方式主要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即使企业亏损,也有可能享受。包括: 、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 2、残疾职工工资的加计扣除 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4、技术转让所得 5、权益性投资收益 6、国债利息收入

10、 7、资源综合利用和农林牧渔、公共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的项目所得 、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抵免 三、应纳税额计算注:直接税收优惠和境外所得 直接税收优惠,也称为税额式优惠,优惠的方式主要是减少应纳税额。只有盈利企业才可以申请享受。包括: 1、小型微利企业的照顾税率 2、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 3、软件企业的税额减免 4、集成电路企业的税额减免 5、特定设备的投资抵免 、民族自治地方企业的税收优惠等。 四、附列资料 1、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 注:包括在“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如上年度汇算清缴应退未退税额 2、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税额 注:在本年入库,但与本年汇算

11、清缴无关,如查补以前年度所得税第三部分: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权责发生制的例外 、特许权使用费 会计:分期确认税法:合同约定日期 2、有形资产出租收入 会计:分期确认-税法:合同约定日期或者分期确认(提前收取租金) 3、股息部分 资产负债表日-宣告分配时 (权益法) (成本法和税法) 二、纳税能力原则 收付实现制

12、:货币资金,不含应收账款纳税能力原则:货币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增值税:提前开具发票的 预收货款下发出货物营业税:发票开具时间、合同约定的 收款时间、实际收款时间三者孰先房产税(从租):合同约定的 收款时间、实际收款时间两者孰先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

13、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思考:分期收款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注意,如果提前开具全额发票并交付对方 ,则取得索取销售款项的权利,不再属于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思考:分期收款与预收账款 某企业签订书面的销售合同,注明先预收30进行定作加工,货物发出并且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