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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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住社区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5794主编单位:南京建筑工程学院批准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批准日期:1994 年6 月1 日目 录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给水 3.1 水量、水质和水压 3.2 水源 3.3 给水系统 3.4 给水管道的布置与敷设 3.5 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3.6 给水管道材料及附件 3.7 水泵房、水池和水塔 4 排水 4.1 排水体制 4.2 排水量 4.3 排水管道的布置与敷设 4.4 排水管道水力计算 4.5 排水管材、检查井、雨水口 4.6 排水泵房 4.7 污水解决 附录A 地下管线(构筑物)间最小净距 附录B 本规

2、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前言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执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住社区建筑在全国大量兴起。为了规范居住社区给水排水设计,我协会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组织南京建筑工程学院主编,同济大学,江苏省建筑设计院、杭州市建筑设计院,南京市政工程设计院等单位参与,共同制订居住社区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规范组通过三年的工作,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后由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审查定稿。 现批准居住社区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编号为CECS5794,并推荐给各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给水排水委员会(上海广东路17 号,邮编202302)。 中国工程建设

3、标准化协会 1994 年6 月1 日 1 总则 1.0.1 为使居住社区给水排水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法令,做到安全合用、经济合理,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合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居住社区的室外给水排水工程设计。 1.0.3 居住社区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应以城乡给水排水总体规划和居住区,居住社区的建筑、道路具体规划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社区地形、各专业管道布置和建筑物管道的接点等诸因素,做到设计合理、施工方便。 1.0.4 在地震、湿陷性黄土、膨胀土以及其它地质特殊地区设计居住社区给水排水工程时,尚应按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1.0.5 居住社区给水排水工程设计除应符合

4、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语、符号2.1 术语 2.1.1 接户管 布置在建筑物周边,直接与建筑物引入管和排出管相接的给水排水管道。 2.1.2 社区支管 布置在居住组团内道路下与接户管相接的给水排水管道。 2.1.3 社区干管 布置在社区道路或城市道路下与社区支管相接的给水排水管道。2.2 符号 k 给水设计秒流量公式中根据建筑物用途而定的系数。 t 降雨历时 地面集水时间 管内流行时间 m 折减系数 Q 设计流量 A 过水斯面 V 流速 R 水力半径 I 水力坡度(采用管道坡度) n 粗糙系数3 给水3.1 水量、水质和水压 3.1.1 居住社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

5、根据下列各种用水量拟定: 3.1.1.1 居民生活用水量; 3.1.1.2 公共建筑用水量; 3.1.1.3 消防用水量; 3.1.1.4 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量; 3.1.1.5 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 3.1.2 居住社区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可按表3.1.2 拟定。 居住社区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 表3.1.2住宅卫生器具设立标准每户设有大便器、洗涤盆、和沐浴设备每户设有大便器、洗涤盆、无沐浴设备每户设有大便器、洗涤盆、沐浴设备和集中热水供应最高日1/人d平均日1/人d时变化系数最高日1/人d平均日1/人d时变化系数最高日1/人d平均日1/人d时变化系数一 85120

6、5590 2.52.2 130170 90125 2.32.1 170230 130170 2.011.8二 90125 6095 2.52.2 140180 100140 2.32.1 180240 140180 2.01.8三 95130 65100 2.52.2 140180 110150 2.32.1 185245 145185 2.01.8四 95130 65100 2.52.2 150190 120160 2.32.1 190250 150190 2.01.8五 85120 5590 2.52.2 140180 100140 2.32.1 180240 140180 2.01.8

7、注:本表所列用水量已涉及居住社区内小型公共建筑的用水量,但未涉及浇洒道路,大面积绿化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用水量; 所在地区的分区见现行的室外给水设计规范中规定; 如本地居民生活用水量与表3.1.2 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可按本地生活用水量资料适当增减。 3.1.3 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应按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拟定。 3.1.4 居住社区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量,应根据路面、绿化、气候和土壤等条件拟定。 3.1.5 居住社区管网漏失水量与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社区最高日用水量的10%20%计算。 3.1.6 居住社区消防用水量、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

8、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3.1.7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必须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3.1.8 生活饮用水给水管网从地面算起的最小服务水压可按住宅建筑层数拟定:一层为0.1MPa,二层为0.12MPa,二层以上每增高一层增长0.04MPa。 注:指在建筑给水引入管与接户管连接处的最小服务水压; 卫生器具所需流出水压大于0.03Mpa 时,最小服务水压应按实际规定计算。3.2 水源 3.2.1 居住社区给水水源,应取自城乡或厂矿的生活给水管网,远离城乡的居住社区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自设水源。 3.2.2 居住社区自设水源的给水管网,不得与城乡给水管网直接连接,如需要连接时,应

9、征得本地供水部门批准。 3.2.3 在严重缺水地区,可采用中水作为便器的冲洗用水、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洗车用水和空调冷却等用水。设计中水工程时,应符合现行的建筑中水设计规范的规定。3.3 给水系统 3.3.1 设计居住社区给水系统时,应充足运用城乡给水管网水压。 3.3.2 在严重缺水地区或无合格原水地区,可采用分质给水系统。 3.3.3 多层建筑居住社区,应采用生活和消防共用的给水系统。 高、多层建筑混合居住社区应采用分压给水系统,其中高层建筑部分给水系统应根据高层建筑的数量、分布、高度、性质、管理和安全等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拟定采用分散、分片集中或集中调蓄增压给水系统。 3.3.4 城乡

10、给水管网的水量、水压能满足社区给水规定期,应采用直接给水方式。城乡给水管网的水量、水压周期性或经常局限性时,应根据城乡供水条件、社区规模和用水规定、技术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等综合评价确定给水方式。3.4 给水管道的布置与敷设 3.4.1 社区干管应布置成环网或与城乡给水管道连成环网,社区支管和接户管可布置成枝状。 3.4.2 社区干管宜沿用水量较大的地段布置,以最短距离向大用户供水。 3.4.3 给水管道宜与道路中心线或重要建筑物呈平行敷设,并尽量减少与其他管道的交叉。 3.4.4 给水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或交叉敷设的净距,应根据两种管道的类型、埋深、施工检修的互相影响、管道上附属构筑物的大小和

11、本地有关规定等条件拟定。一般可按本规范附录A 采用。 3.4.5 给水管道与建筑物基础的水平净距:管径100mm150mm 时,不宜小于1.5m;管径50mm75mm 时,不宜小于1.0m。 3.4.6 生活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交叉时,给水管应敷设在污水管道上面,且不应有接口重叠;当给水管道敷设在污水管道下面时,给水管的接口离污水管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0m。 3.4.7 给水管道的埋设深度,应根据土壤的冰冻深度、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拟定。 3.4.8 给水管道一般敷设在未经扰动的原状土层上,对于淤泥和其他承载力达不到规定的地基,应进行基础解决;敷设在基岩上时,应铺设砂垫层。3

12、.5 设计流量和管道水力计算 3.5.1 居住社区生活给水的最大小时流量,应按本规范3.1.2、3.1.3 、3.1.4 和3.1.5 条拟定。 3.5.2 居住社区中生活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量按下列方法计算: 3.5.2.1 居住组团(人数3000 人以内)范围内的生活给水管道,设计流量按其承担的卫生器具总数,以现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生活给水秒流量公式计算; 3.5.2.2 居住社区的生活给水干管,渗计流量按本规范3.5.1 的最大小时流量计算。 注:干管管径不得小于支管管径。 3.5.3 给水管道担负卫生器具设立标准不同的住宅时,生活给水管道设计秒流计算公式中的系数k 值可取卫生器具当量数

13、的加权平均值。 3.5.4 设有幼托、中小学校、菜场、浴室、饭店、旅馆、医院等用水量较大的公共建筑,在计算居住组团内的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量时,应按现行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生活给水管道设计秒流量公式计算;在计算居住社区给水干管的设计流量时,应按上述建筑的最大小时流量计算,以集中流量计入。 3.5.5 生活给水管道上设有室外消火栓时,给水管道管径应按生活给水流量和消防给水流量之和进行校核。如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从地面算起不低于0.1MPa。 3.5.6 给水管网设有两条或两条以上与城乡给水管网连成环网时,应保证一条检修关闭,其余连接管仍然供应70%的生活给水流量。生活与消防合并的给水管网还应计入消防流量。 3.5.7 给水管道的单位长度沿程水头损失,应按现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规定的公式计算。 3.5.8 给水管道的局部水头损失,除水表和止回阀等需单独计算外,可按管网沿程水头损失的15%20%计算。 3.5.9 居住社区从城乡给水管网直接供水的给水管道的管径,应根据管道的设计流量,城乡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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