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络统信访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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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联络统信访情况分析 一、信访案件的基础情况2021年,*市妇联络统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36件,比去年411件降低了%。其中,市妇联170件、县区妇联166件,在336件信访案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248件,占总量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26件,占总量的%;人身权益类18件,占总量的%;财产权益类16件,占总量的%;文化教育权益类2件,占总量的%;其它类25件,占总量的%。二、反应的关键问题及原因分析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高居首位1、家庭暴力信访案件最突出。78件,占婚姻家庭权益类的%,比去年109件降低了%。去年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实施成效显著,但从今年总的接访量来看家庭暴力现象仍很突出,分

2、析其原因:一是从受伤害对象看,遭受家庭暴力的大全部是没有工作的全职家庭妇女,文化水平低,在经济上完全依靠男方;还有一部分妇女因为脾气、性格、沟通方面上的缺点,在处理家庭纠纷时过于偏激而产生了家暴行为。二是从施暴者看,男方因婚外情而对妻子产生家暴行为,这类暴力占相当大的百分比;男方有多疑、自私、急躁等性格缺憾引发夫妻争吵,施暴压服女方,事后又忏悔不已,但很快又故伎重演;男方有赌博、酗酒等恶习造成的家庭暴力。最终从法律层面看,因为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和制裁,缺乏可操作性详细的法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重复施暴,又构不成犯罪的家庭施暴者采取方法较难;公安机关接收报案后,也因受传统的“清官难断家

3、务事”观念的影响,和伤害程度的局限,不能采取有效方法立即惩治施暴者,对家庭暴力者震慑度不强,对受害女性保护性不够,才造成家暴行为的频繁发生。2、家庭纠纷仍占相当大的比重。整年共60件,占婚姻家庭类信访案件的%。关键反应:一是家庭财产纠纷。再婚夫妻为了维护各自的财产和孩子的利益,各人心中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和她们的儿女因担心老人退休金及房产落入她人之手而和自己的父母或再婚的父母产生纠纷;儿女在处理父母遗产时分配意见不一而产生的纠纷。二是老人赡养和儿女抚养纠纷。因赡养父母的问题产生了家庭纠纷,弟兄姐妹反目成仇;外出务工的夫妻,两地分居,因多种原因发生纠纷时,在外挣钱的丈夫或妻子就不往家里寄儿女的生活

4、费,往往想用经济压倒对方,缺乏良好、有效的沟通。三是因婆媳矛盾,在处理家庭关系中相互猜疑,互不相让,缺乏信任。3、离婚投诉信访案件较多。整年为58件,占婚姻家庭类信访案件的%。离婚原因关键有以下几个:一是丈夫有家庭暴力。二是丈夫有第三者,并对女方产生家庭暴力。三是丈夫有赌博、酗酒、吸毒恶习难改等原因要求离婚。四是婚前不够了解、感情基础不牢而造成离婚,网恋、闪婚占很大的百分比。五是年轻夫妻不善于经营婚姻,出现一点问题就提出离婚。六是部分中年再婚夫妻因为财产、再婚儿女不能很好地沟通,大家各自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在更为复杂的婚姻家庭生活中矛盾越累越多,最终提出离婚的。在离婚案件中,前来咨询的妇女最关心

5、的是财产分割和儿女抚养等实际问题。部分来访者对夫妻共同财产不甚明了,在离婚诉讼中拿不出有力的证据支持自己分割财产的要求。尤其是农村妇女在分割夫妻共同建造的房产时,因为农村小产权房的特点、村居、没留下相关的花费票据等原因这部分的利益往往就不能得到很好地保护,有关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方面的法律问题咨询的比较多,担心争不到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数量和男方能不能立即给抚养费,离婚后带着小孩没房子住等实际性的问题。4、未婚同居纠纷也占一定的百分比。整年为20件,占婚姻家庭类信访案件的%。关键反应:一是双方各自离异后因对婚姻的不信任又对感情的需要同居在一起,生活中两人又发觉对方的问题想分手时,因财产、孩子等

6、产生的纠纷。还有一方想分,一想果断不分时产生的情感纠隔。二是80、90后的年轻人,随意在一起生活,发觉两人不适宜或有点不愉快要分手或男人又寻新欢时,女性身体已经受到很大伤害而维权赔偿难。这些现象的存在表明一部分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高,视法律而不顾。而这么的部分错误观念又使得因同居而产生的纠纷愈加的复杂化、多样化,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非婚生儿女的抚养、教育,对于女方在精神、身体上的伤害赔偿等成为了难解问题。5、配偶有外遇占有一定百分比。配偶有外遇案件17件,占婚姻家庭类信访案件的%。这类信访案件因为举证困难,法律认定上也很模糊,比如妻子已经拿到丈夫和第三者生的孩子的出生证实,但起诉到法院的话

7、,更多是算非婚生子,极难定性为重婚,得不到法律的严惩,助长了男性婚外情的发生,对婚姻家庭埋下了很大的隐患。面对这些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妇联有时爱莫能助。男方有单位的,还可和单位联络,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男方无工作单位的,便没有措施约束她。婚姻法中要求的保护无过失方的标准极难得到表现,受伤害妇女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护,即使法律上有所表现,但处罚的力度不够,从而更放纵了婚外情的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较为凸显整年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案件26件,占信访总数%。关键发映:一是女职员劳动保。一些单位在录用时要求女职员入职二年内不许怀孕,还有的不和女职员签定劳动协议或签署不正式的劳动协议,没交生育保险,造成女方在

8、生育后不能按时报销生育费用,享受生育津贴。二是大病救助、生活贫困救助。三是反应单位在改制过程中遗留部分问题,比如在单位破产时单位只是交了单位应缴的养老保险,职员个人没有交缴,到退休年纪却领取不到退休金,经过协商从退休金中再按月扣除个人应缴的费用,当事人不愿意而造成上访。还有东辛农场学校在改制过程中,一部分划为公办老师身份,一部分化为企业身份,巨大的工资差异让她们心里不平衡而造成信访案件。四是一部分破产企业女职员达成退休年纪后,因为原单位已经被个人收买或被吞并而造成独生儿女费赔偿得不到落实问题。四是较多咨询晚婚晚育应享受的假期和优惠待遇增加。人身权益类信访案件较去年有所降低人身权益类案件18件,

9、占信访总数的%。关键反应在:一是因医疗事故引发的妇女人身权益问题。因为相关法律和赔偿机制不完善,取证比较难,赔偿消极等原因的影响下,部分女性在医疗事故中处于弱势被动地位,本身权益往往不能得到法律有效保护,身体伤害得不到立即有效诊疗。二是因邻里纠纷产生的人身伤害,因为警方的介入力度不够,造成医疗费用不能立即得到赔偿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农村留守妇女因丈夫常年外出务工,被其它男子可趁之机,发生强奸事件后选择隐忍,放纵这种行为的继续,以后女方去告她时,却提供不出证据,不知怎样维权,甚至出现拐卖农村妇女案件的发生。四是年轻女子面临职场压力,在工作时受到领导的性骚扰,顾及面子又怕在工作中受到排挤而不敢声张

10、。妇女的财产权益类信访案件占到了一定的百分比财产权益类16件,占信访总数的%。表现在农村妇女在土地确权登记过程中因离异、出嫁女而引发的家庭组员间土地利益纠纷,还有外出务工人员把自己的土地委托给本村人种植,而在这次土地确权过程中不知情而被委托人登记在自己名下,反应了部分村级干部对工作不到位、不严谨的作风,也反应了广大妇女维权意识增强;还有一部分信访人在为了追求高额的回报,一部分妇女就把家中的钱拿去到民间放高利贷,以后往往因放高利贷人跑路后无法要回本钱后跑到妇联来求援,反应出她们法律意识的淡薄和投机的心理。还有一部分丈夫在跑路前和妻子协议离婚,把家中的固定产全部给妻子,造成债权人向其妻追要时妻子认

11、为其权利受到侵害。二是因人身伤害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实施法院的裁决,一托再托,造成受害方的人身和精神受到双重打击,正当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综合类的维权案件展现多样化和复杂性离任村妇代会主任上访问题突出。各级妇联高度重视离任村妇代会主任来访事件,各级政府对此项工作也很重视,出台文件明确提出“对在妇代会主任岗位连续工作15年以上的离岗人员,可参考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从镇村两级自筹资金中,每十二个月给不低于1500元的生活补助。但因为个镇村经济条件不一,经济发展条件好的镇已经开始实施,经济条件差的镇村难以处理,造成部分离任村妇代会主任的集体上访。其次反应公安、法院执法人员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的、非

12、婚生子、婚外生子户口安置的、要求心理疏导的、咨询法律法规的,多样化的案件在处理上出现复杂性。三、信访工作的关键做法1、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把信访工作纳入妇联关键工作,制订下发2021年度全市妇联络统信访工作考评措施,做到有布署、有要求、有方法、有考评。认真落实信访人员接访制度、热线接听制度、来信来访来电登记办理制度、重大信访案件会办制度及领导接待日制度、下访约访制度等,领导每七天二接待、特殊情况随时接待,领导数次走进行风热线为群众答疑释惑。定时分析上报信访数据和情况,立即办理上级交办案件,未出现因信访处理不力造成的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案件。2、拓展维权阵地。建立了集信访接待、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

13、制宣传等功效为一体的市妇女权益维护中心,制订了信访接待制度、维权服务制度、教授接待制度等工作制度,组建了由律师、心理咨询师为主的教授队伍,每七天定时义务值班,无偿为妇女提供法律法规、婚姻家庭、心理健康等方面的专业服务。3、加强品牌建设。学习借鉴“姜霜菊工作室”、“说事评理室”等本市调解品牌经验,推进全市各村、区建立婚姻家庭调解室,统一打造“老阿姨”调解工作品牌,发挥品牌效应,最大程度地降低家庭矛盾纠纷的产生和发展。4、强化反家暴工作。主动协调公安部门在全市推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共发放告诫书31余份,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行为,家庭暴力案件和去年同期相比降低了%,更加好地维护了妇女的权益。5、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利用“三八”维权周、禁毒日、反家暴日、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时间节点,组织法官、律师、心理咨询师、文艺宣传队举行法制大舞台、法律大讲堂、送法进农村进家庭等丰富多采、寓教于乐、富有特色的活动,经过举行讲座、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现场咨询、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升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不停增强法律宣传实效。充足利用行风热线线上线下为广大妇女普及法律知识,营造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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