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渔沃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489131926 上传时间:2023-08-25 格式:DOC 页数:118 大小:59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东明渔沃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_第1页
第1页 / 共118页
东明渔沃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_第2页
第2页 / 共118页
东明渔沃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_第3页
第3页 / 共118页
东明渔沃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_第4页
第4页 / 共118页
东明渔沃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_第5页
第5页 / 共1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东明渔沃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明渔沃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11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东明县渔沃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中慧招字20171220-1号招 标 人:东明县渔沃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2月 /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评标办法3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6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03第六章 图 纸104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0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06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明县渔沃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中慧招字20171220-1号1、招标条件东明县渔沃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明县渔沃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

2、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工程概况2.1工程概况:东明县渔沃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总投资358.442304万元。2.2招标范围: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3.3无不良信用记录(即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3、行为记录名单);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报名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市中华东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4.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副本复印件,二维码须清晰可扫描)、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打印网页版(截

4、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到场报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到场报名); 4.3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一经报名,将不予更换);注: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并附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红色)的复印件供备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不齐全者,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

5、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东明县渔沃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彭主任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白先生 郭先生联系电话: 2017年12月26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东明县渔沃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彭主任 联系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菏泽市中华东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联系人:白先生 郭先生电话: 1.1.4项目名称东明县渔沃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1.1.5建设地点东明县站前路东段北侧1.1.6基本情况东明

6、县渔沃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908.01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二层,半地下室。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文字另有说明的除外)。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计划工期1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1月25日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信誉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即未被

7、“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检察院出具,由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1.11分 包不允许1.12偏 离不允许有实

8、质性偏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设计文件、答疑资料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6日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3.4.1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数额:柒万壹仟元整;2、 投标保证金在2018年1月16日09:30时前按照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使用本公司基本账户(即公对

9、公形式)汇入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开户名: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菏泽市邮政银行人民路支行账号:1010088备注:东明县渔沃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肆份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东明县渔沃街道办事处东明县渔沃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投标文件在2018年1月1

10、6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709室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709室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验开标顺序:按签到顺序的逆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从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其他招标人认同的方式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款的5%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

11、.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施工面积、合同金额与本工程类似。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受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下发的处罚通知或其他资料。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大写:叁佰伍拾捌万肆仟肆佰贰拾叁元零捌分(小写:¥3584423.08元)。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12、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情况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13、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共他内容投标人须提交的原件投标人证件的提交:投标人应提交需要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相关证件原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