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1春《刑法》分论离线作业2参考答案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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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21春刑法分论离线作业2参考答案1. 下列关于法律与政治的一般关系的说法中哪项是不正确的?( )A法律与政治都受制约和反作用于一下列关于法律与政治的一般关系的说法中哪项是不正确的?( )A法律与政治都受制约和反作用于一定的经济关系B政治对法律具有影响和制约作用C法律对政治具有确认、调整和影响作用D在政治和法律的关系中,法律处于主导地位正确答案:D法律和政治都属于上层建筑,但一般认为政治在上层建筑中居于主导地位。法律的产生和实现往往与一定的政治活动相关,反映并服务于一定的政治,政治活动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或一定意义上影响法律的内容或价值追求。2. 公司分立应包括_和_两种

2、形式。公司分立应包括_和_两种形式。存续分立$新设分立3.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06年2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长发出了关于召开2006年临时股东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在2006年2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长发出了关于召开2006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如下: “兹定于2006年2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是持股量在30万股(含30万股)以上的股东可以径自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凡是持股量在10万股以上(含10万股)、30万股以下的股东可以按照本通知所列会议议程填写表决票于2月20日前寄送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议程 讨论解决公司经

3、营方向的转型问题; 补选董事一人。 (3)会议地点:某市某宾馆会议室 (4)附件 关于公司所遇经营困难以及经营转型的方向的报告; 董事候选人简介; 表决票一张。 A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某 2006年2月7日 (公司公章) 2006年2月20日,120名股东出席了临时股东大会,经过认真的讨论,认为公司经营所遇困难无法解决,经大会表决,90名股东同意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长王某认为,赞成决议者超过出席人数的2/3,决议有效。会后,小股东李某认为公司仅仅让其通讯表决,以董事会侵害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下列问题:该股东大会的召开有哪些违法之处?正确答案:该临时股东大会的违法

4、之处:发出通知的时间违法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该通知应该由董事会发出。该通知的第1条规定违反了股东平等的原则。公司法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讨论通知所载事项以外的事项(如本案中的公司解散)。计算表决权应该按照出席股东持有的股份数而不是按照出席的人数。4. 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有( )。 A当事人有规避法律的故意 B手段是通过改变冲突规范的连结点的有关事实 C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有()。A当事人有规避法律的故意B手段是通过改变冲突规范的连结点的有关事实C被规避的是内国或外国的任

5、意性规范D是既遂的,即适用了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ABD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有:当事人有规避法律的故意,手段是通过改变冲突规范的连结点的有关事实,被规避的是内国或外国的强制性规范,结果是既遂的。5. 论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论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环境民事责任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民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我国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当是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并立的二元化归责体系。 (1)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源于罗马法,其基本含义是,加害人对其有过错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所谓过错,与传统刑事罪过的概念相类似,指行为人具有的一种应受非难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

6、形态。由于它能促使个人活动不必动辄得咎,所以有利于企业的活动和经济的活跃,这一原则被强调个人自由的资产阶级民法理论视为罗马法中最有价值的遗产继承和发扬,与“契约自由”、“无限私有权”并列,成为19世纪资产阶级民法的三大原则,对于近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高度发展,包括环境公害在内的各种人为侵权造成的事故和灾害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而这些侵权行为往往因加害主体复杂、因果关系不明和过错认定极其困难,而逐渐令过失责任原则黯然失色,客观过错论和过错推定论应运而生。 客观过错论指以某种行为标准而非行为人的特殊心理活动来判定行为人有无过错,这种行为标准被形象地称为“良家父”或

7、“善良管理人”所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没有尽到这种义务,即为过失;所谓过错推定是指若原告能证明其所受损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律上就应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负民事责任,其基本适用方法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对于受害人的保护更为有利,但它仍然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最终论据,依然不能摆脱过错责任的局限性。 (2)无过错责任原则在环境法中的适用。 无过错责任又称无过失责任,德国法称为危险责任,普通法国家称为严格责任,是指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即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依无过错责任,受害人无须就加害人的过错举证,也不必推定加害人过错,

8、加害人也不得以其没有过错为由抗辩。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为弥补过错责任的不足,解决工业化社会中的一系列新型侵权行为所带来的挑战和难题而设立的新型民事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仅局限于传统自然法学公平正义标准不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从整个社会利益之均衡、不同社会群体力量之强弱对比,以及寻求补偿以息事宁人的角度来体现民法公平原则的,它反映了现代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公平正义观,也明显带有社会法学的色彩。 无过错责任原则为各国环境法所普遍采用的原因是:首先,现代工业生产的排污使生产活动本身具有高度危险性,即使企业采取各种安全措施,也不能完全消除使他人遭受污染损害的意外危险,且即使企业无过错,也可能造成环境

9、污染及他人巨大的财产和人身损害;其次,现代工业生产及由此造成的污染往往涉及复杂的科学技术问题,作为普通公众的受害人难以了解污染的原因,更难以取得充足的证据,也就难以证实排污者的故意或过失;再次,无过错原则也是民法公平原则的客观要求,环境侵权中的加害人多是营利者,如果因加害人无过错或不能证明其有过错,而使受害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无异于放纵图财害命。因此,无过错责任很快成为当代各国环境法新的归责原则。 我国法律对环境侵权适用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分别作出规定:关于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对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如森林资源、土地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等,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乡环境等人文环境资源的

10、保护;而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各种环境要素污染防治,如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等。 6. 行贿罪的构成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何种目的?( )A.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B.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C.谋取利益的目的D.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参考答案:A7. 5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包括( )。 A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 B民5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包括()。A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B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C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的D具有涉外因素的广义的民商事法律关系ABCD

11、8. 简述商标权与商号权的权利冲突及解决。简述商标权与商号权的权利冲突及解决。商号权和商标权都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商号权是商号使用人将其商号依法登记而取得的专用权。商号作为生产经营厂商的字号,是企业名称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权和商号权的冲突的原因是:(1)采取分别立法、分别注册、分别管理的方式。商标主要受商标法的调整,商号主要规定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两者是并行的制度,对商标的保护不涉及商号,对商号的保护也不涉及商标。(2)商标和商号法律保护的不平等,商标法是法律,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只是行政法规。而且商号实行分级登记管理。目前所发生的商号权与商标权冲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将其他企业的商标作

12、为商号使用。二是将其他企业商号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就第一种形式的冲突,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已有一定程度的解决。但是对第二种严重侵犯企业商号权的保护,法律规定仍是空白。所以应明确商号权的性质,建立统一管理、统一保护体制。建立驰名商号评定制度,进行完全保护,禁止将登记在先的驰名商号注册为商标。在商号立法中,要明确将他人在先的商标作为商号登记的禁止要件,区分驰名商标和一般商标,分别给予完全保护和一般保护。对于驰名商标,应赋予完全保护,对一般商标给予一般保护,从而可以减少费用,节省资源,提高效率。9. 赵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甲已结婚,小儿子乙因残疾一直未婚。2008年4月10日,甲作为投保人经其

13、父亲同赵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甲已结婚,小儿子乙因残疾一直未婚。2008年4月10日,甲作为投保人经其父亲同意,以其父亲赵某为被保险人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人寿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指定乙为受益人。保险期问为5年,赵某死亡后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1万元保险金。2009年10月赵某因病住院。甲未经赵某同意将保险单交给邻居李某作质押,借款5000元为赵某看病。2009年12月,赵某医治无效死亡。后李某要求甲还借款未果,持保险单请求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单给付保险金1万元。保险公司审查后认为,李某不是受益人,无权领取保险金。同时,保险公司通知乙,要求乙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乙向李某索要保险单,李某以保险

14、单已质押为由拒绝返还。为此,乙诉至法院,提出李某返还保险单的诉讼请求。问:(1)乙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2)本案的保险金应如何处理?正确答案:(1)乙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理由如下:我国保险法第34条第2款规定:“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本案中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将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质押给李某因此该质押无效李某应将保险单返还给乙。(2)本案保险合同中乙被指定为受益人不能将保险金作为赵某的遗产由甲、乙继承。因此保险公司应将保险会给付给乙。10. 结合犯罪构成理论以及刑法分

15、则的相关规定分析,以下案件哪些不构成侵占罪?( )A.某游戏厅早上8点刚开门,甲就进入游戏厅玩耍,发现6号游戏机上有一个手机,甲马上装进自己口袋,然后逃离。事后查明,该手机是游戏厅老板打扫房间时顺手放在游戏机上的。甲被抓获后称其始终以为该手机是其他顾客遗忘的财物B.乙知道邻居肖某的8岁小孩被他人绑架,肖某可能会按照歹徒的要求交付赎金,即终日悄悄跟随在肖某身后。某日,见肖某将一塑料口袋塞入某桥洞下,即在肖某离开10分钟后,将口袋挖出,取得现金20万元C.丙到某装饰城购买价值2万元的装修材料,委托三轮车夫田某代为运输。田某骑三轮车在前面走,丙骑自行车跟在后面。在经过一路口时,田某见丙被警察拦住检查自行车证,即将装修材料拉走倒卖,获款4000元D.丁闲极无聊在一自动取款机按键上胡乱敲击。在准备离开时,丁无意中触动了一个按钮,取款机即吐出一张100元钞票,丁见此情景,就连续不断地进行操作,直至取出现金1万元,然后迅速离去参考答案:ABCD11. 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方式进行?( ) A以客户名义 B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义 C以公司自己名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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