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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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楼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 总则 教学楼建筑设计尚应符合现行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及国家现行的 有关标准、规范。第二章 总平面布局1. 学校应有总平面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建筑设计。2. 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服务用房、运动 场地、自然科学园地及生活区应分区明确、 布局合理、联系方便、互 不干扰。3. 风雨操场应离开教学区、靠近室外运动场地布置。4. 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的位 置。5. 学校的校门不宜开向城镇干道或机动车流量每小时超过 300 辆的道路。校门处应留出一定缓冲距离。6. 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教学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二、南向

2、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 2h 。三、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 25m 。教室的长 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 25m 。7. 植物园地的肥料堆积发酵场及小动物饲养场不得污染水源和 临近建筑物。第三章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第一节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与平面布置1 . 中小学、中师、幼师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应根据学 校的类型规模、教学活动要求和件宜分别设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学 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普通教室、实验室、自然教室、美术教室、书 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琴 房、舞蹈教室、合班教室、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 科技

3、活动室等。风雨操场应根据件和情况设置。2 . 教学用房的平面,宜布置成外廊或单内廊的形式。3 . 教学用房的平面组合应使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和有利于 疏散。第二节 普通教室1. 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课桌椅的排距:小学不宜小于 850mm ,中学不宜小于 900mm ;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 550mm 。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 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 120mm 。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 30。三、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 2000mm ; 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 8000mm ,

4、中学不宜大于 8500mm 。教室后部应设置不小于 600mm 的横向走道。2 . 普通教室应设置黑板、讲台、清洁柜、窗帘杆、银幕挂钩、 广播喇叭箱, “学习园地 ”栏、挂衣钩、雨具存放处。教室的前后墙应各设置一组电源插座3 . 黑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黑板尺寸:高度不应小于 1000mm ,宽度:小学不宜小于 3600mm ,中学不宜小于 4000mm 。二、黑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宜为 800-900mm ;中 学宜为 1000-1100mm 。三、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和无光泽的材料。4. 讲台两端与黑板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00mm ,宽度不应 小于 650mm ,高度宜为

5、 200mm 。第三节 美术教室1. 中小学美术教室宜设教具贮存室。中师、幼师美术教室宜由 教室及教具贮存室、工作室、陈列 室等附属用房组成。2. 美术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美术教室宜设北向采光,或设顶部采光。二、对有人体写生的美术教室,应考虑遮挡外界视线的措施。三、教具贮存室宜与美术教室相通。四、教室四角应各设一组电源插座, 室内应设窗帘盒、 银幕挂钩、 挂镜线和水池。第四节 语言教室1. 语言教室宜设控制室、换鞋处等附属用房。2. 当控制台设于邻室时,二室之间应设观察窗,窗的设置应能 满足教师视线看到教室每个学生座位的要求。3. 语言学习桌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教室内设置控制

6、台时, 第一排语言学习桌前沿距前墙不应 小于 2500mm 。二、纵向走道宽度不宜小于 600mm ;教室后部横向走道的宽度 不宜小于 600mm 。三、语言学习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 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120mm 。四、前后排语言学习桌净距离不应小于 600mm 。4. 教室的地面应设置暗装电缆槽。第五节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1.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宜设教师办公室、资料贮存室等附属用 房。2. 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教室的平面宜布置为独立的教学单元。二、微机操作台宜采用平行于教室前墙或沿墙周边布置。三、微机操作台前后排之间净距离和纵向走道的净距离均

7、不应小 于 700mm 。四、微机操作台应设置电源插座。 当微机操作台平行前墙布置时, 楼地面应设置暗装电缆槽。五、室内地面宜采用能导出静电功能的材料。六、当室外附近有强电磁场干扰时,教室内应有屏蔽措施。3. 教室应设置书写白板,窗帘杆及银幕挂钩。第六节 合班教室1. 合班教室的规模宜能容纳一个年级的学生,并可兼作视听教 室。2. 合班教室宜设放映室兼电教器材的贮存、修理等附属用房。3. 合班教室的地面,容纳两个班的可做平地面;超过两个班的 应做坡地面或阶梯形地面。4. 合班教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 2500mm ; 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

8、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18000mm 。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三、座位排距:小学不应小于 800mm ,中学、中师、幼师不应 小于 850mm 。四、走道宽度:纵、横向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900mm ;当同时设有中间和靠墙纵向走道时,其靠墙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550mm 。五、座位宽度不应小于450 500mm。六、教室的课桌椅宜采用固定式。课椅宜采用翻板椅。5. 在计算坡地面或阶梯地面的视线升高值时,设计视点应定在 黑板底边;隔排视线升高低宜为 120mm ;前后排座位宜错位布置。6. 当教室设置普通电影放映室时,放映孔底面的标高与最后排 座位的地面标高的高差

9、不宜小于 1800mm ;最后排地面与顶棚或结构 突出物的距离不应小于 2200mm7. 放映白昼电影的合班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放映室的净宽度宜为教室长度的 1/41/2。二、安装透射幕洞口的宽度应为教室长度的 1/6;洞口的高宽比 应为 1:1.34 ;洞口的底面标高与讲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 1 200mm 。三、放映室的墙面及顶棚面宜采用无光泽的暗色材料。8. 装备电教设施的合班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教室前墙应设黑板和银幕。前后墙均应设电源插座。二、室内应设安装电视机的设施和窗帘盒。第七节 图书阅览室1. 图书阅览室宜设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书库及管理员办 公室(兼借书处

10、)。2. 阅览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阅览室应设于环境安静并与教学用房联系方便的位置。二、教师阅览室与学生阅览室应分开设置。三、教师阅览室座位数宜为全校教师人数的 1/3。四、学生阅览室座位数:小学宜为全校学生人数的1/20 ;中学宜为全校学生人数的 1/12;中师、幼师宜为全校学生人数的 1/6。3. 书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小学藏书量宜按每学生 20-30 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 为 500-700 册。二、中学藏书量宜按每学生 30-40 册计算;每平方米藏书量宜 为 500-600 册三、中师、幼师藏书量宜按每学生 80-100 册计算; 每平方米藏 书量宜为 400-50

11、0 册。四、书库设计应采取通风、防火、防潮、防鼠及遮阳等措施。 第八节 教师办公室、休息室1. 教师办公室的平面布置,宜有利于备课及教学活动。2. 教学楼中宜每层或隔层设置教师休息室。3. 教师办公室和教师休息室宜设洗手盆、挂衣钩、电源插座等。 第四章 行政和生活服务用房 第一节 行政办公用房1. 行政用房宜设党政办公室、会议室、保健室、广播室、社团 办公室和总务仓库等。2. 广播室的窗宜面向操场布置。3. 保健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保健室的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布置。 保健室的大小应能容纳 常用诊疗设备和满足视力检查的要求。二、小学保健室可设一间;中学、中师和幼师保健室宜分设为两 间,根据

12、件可设观察室。三、保健室应设洗手盆、水池和电源插座。 第二节 生活服务用房1. 生活服务用房宜设厕所、淋浴室、饮水处、教职工单身宿舍、 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自行车棚。(I)厕所、淋浴室2. 教学楼应每层设厕所。3. 教职工厕所应与学生厕所分设。当学校运动场中心,距教学 楼内最近厕所超过 90m 时,可设 室外厕所, 其面积宜按学生总人数 的 15 计算。4. 当有件时,学校厕所应采用水冲式厕所。 学校水冲厕所应采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应设排气管道。5. 教学楼内厕所的位置,应便于使用和不影响环境卫生。在厕 所入口处宜设前室或设遮挡措施。6. 学校厕所卫生器具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小学

13、教学楼学生厕所,女生应按每 20 人设一个大便器(或 1000mm 长大便槽)计算;男生应按每 40 人设一个大便器(或 1000mm 长大便槽)和 1000mm 长小便槽计算。二、中学、中师、幼师教学楼学生厕所,女生应按每 25 人设一 个大便器(或 1100mm 长大便槽)计算;男生应按每 50 人设一个大 便器(或 1100mm 长大便槽)和 1000mm 长小便槽计算。三、厕所内均应设污水池和地漏。四、教学楼内厕所,应按每 90 人应设一个洗手盆(或 600mm 长盥洗槽)计算。7. 寒冷及严寒地区的淋浴室、更衣间内应设排气管道。(II)饮水处8. 教学楼内应分层设饮水处。宜按每 50

14、 人设一个饮水器。9. 饮水处不应占用走道的宽度第五章 层数、净高和建筑构造第一节 层数、净高1. 小学教学楼不应超过四层;中学、中师、幼师教学楼不应超 过五层。2. 学校主要房间的净高,应符合表 5.1 的规定: 主要房间净高 表 5.1 房间名称净高 (m)小学教室3.10中学、中师、幼师教室 3.40 实验室 3.40 舞蹈教室 4.50 教学辅助用房 3.10 办公及服务用房 2.80 注: 1. 合班教室的净高根据跨度决定 ,但不应低于 3.6m。 第二节 建筑构造1. 教学用房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教室、实验室靠后墙的门宜设观察孔。二、有通风要求的房间的门,均应设可开启的上亮

15、。三、门宜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 并宜设置固定门扇的定门KB 器。2. 教学用房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教室、实验室的窗台高度不宜低于 800mm ,并不宜高于1000mm 。二、教室、实验室靠外廊、单内廊一侧应设窗。 但距地面 2000mm 范围内,窗开启后不应影响教室使用、走廊宽度和通行安全。三、教室、实验室的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 1200mm 。四、风沙较大地区的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实验室、 仪器室、标本室、药品室等,宜设防风沙窗。五、二层以上的教学楼向外开启的窗, 应考虑擦玻璃方便与安全 措施。六、炎热地区的教室、实验室、 风雨操场的窗下部宜设置可开启 的百叶窗。3. 严寒地区教室、 实验室的地面宜采用热工性能好的地面材料。 语言教室应做防尘地面。舞蹈教室宜做有弹性的架空木地板地面。4. 学校用房墙裙的高度应符合表 5.2 的规定: 主要房间墙裙高度 表 5.2 房间名称 墙裙高度 (m) 教室、实验室、图书阅览室、 科技活动室、 体育器材室、 门厅、走道、 楼梯间 1.00-1.20风雨操场、舞蹈教室 2.10 厕所、饮水间、盥洗室、保健室、食堂和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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