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研究生入学-法硕非法学考试题库套卷50(含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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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研究生入学-法硕非法学考试题库(含答案解析)1. 问答题:我国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请分析:(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如何理解?(2)“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包括哪些情形?(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哪些情形?答案: 本题解析:【分析】本题考查教唆犯,并且是对教唆犯这一知识点以及法条规定的直接考查,中等难度。教唆犯的基本特点是,教唆他人实行犯罪而自己并不参加犯罪的实施,是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人。对于教唆犯,应

2、当按照所教唆的犯罪确定罪名,教唆犯本身并不是独立的罪名。教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犯罪,教唆犯与未成年人成立共同犯罪,对于教唆犯,从重处罚。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犯罪,教唆犯不与未成年人成立共同犯罪,教唆犯是间接正犯,按照所教唆的罪定罪处罚,但不从重处罚。(1)“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指明知他人没有犯罪意思,故意实施引起他人实行犯罪决意的行为。(3分)(2)“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包括以下情形:教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犯罪。(1分)教唆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犯罪。(1分)(3)“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以下情形:被教唆者拒绝教唆。被教唆人虽然当时接受了教唆者的教

3、唆,但实际上并没有进行该犯罪行为。被教唆者当时接受了教唆犯关于犯甲罪的教唆,但实际上他实施的行为是乙罪,且乙罪与甲罪之间不存在重合关系。教唆犯对被教唆人进行教唆时,被教唆人已有实施该种犯罪的故意,即教唆者的教唆行为与被教唆人实施的犯罪之间没有实质的因果关系。(每个要点2分,答对三点以上者给5分)2. 多选题:关于法学体系及法学功能,正确的表述有()。A.法学体系是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或系统B.法学体系具有系统性、层次性、现实性和开放性等特征C.法学体系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法律史学、比较法学和边缘法学五大类D.法学功能可以简要地概括为三个层面:寻找社会规则,

4、促进社会共识,树立社会正义答案:A、B、C、D 本题解析:【精解】法学体系内在组成部分的紧密联系,决定了各类别之间不可能进行完全清晰的划分;由于法学体系的内在联系,也不排除有些法学分支学科既可归入这一类,也可归入另一类的现象。这是法学学科自身学术发展的生命力的体现,没有学科界限的束缚才能使法学研究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3. 多选题:下列关于义务行为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A.义务行为能力是权利义务能力的一种B.义务行为能力就是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C.义务行为能力是行为能力的一种特殊形式D.义务行为能力是行为人能够实际履行法律义务的能力答案:C、D 本题解析

5、:【精解】义务行为能力是行为能力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行为人能够实际履行法律义务的能力。4. 问答题:简述遗嘱的有效要件。答案: 本题解析:【分析】掌握民法亲属法部分基本知识,像遗嘱这样的单方法律行为及其他双方法律行为等,注意要从民法总论的“民事法律行为”部分的有关要素着手分析,如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合法性等,此外还要注意“意思表示”有单独考查的可能性以及与民法典结合考查的可能性。遗嘱,是指公民生前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和安排有关的事务,并于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1)立遗嘱人必须有立遗嘱能力,即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遗嘱具有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所以这一特点决

6、定了遗嘱的订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行为人意思表示成立的时候完成遗嘱的设立。(2分)(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意思表示真实。遗嘱是遗嘱人独立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决定了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意思表示真实。(2分)(3)遗嘱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社会公德。(1分)(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是要式民事法律行为,这就决定了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继承法的规定。(1分)5. 多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A.国家行政机关B.审判机关C.检察机关D.军事机关答案:A、B、C 本题解析:【精解】根据宪法第3条第3款的规

7、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故选A、B、C项。6.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清末修律过程中引进的先进制度有()。A.假释B.保释C.公诉D.减刑答案:A、B、C 本题解析:【精解】清末沈家本修律过程中,从西方引进了许多先进制度,从而拉开了我国法律近代化的序幕。从实体法角度看,引进的制度主要有: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缓刑、假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刑事责任能力、未遂、行刑时效、诚实信用原则、平等原则、权利能力、行为能力、过失责任原则、人格权、物权、时效、契约自由原则等。从程序法上看,引进的制度主要有:保释、公诉、诉讼代理人、送达等

8、,故选A项、B项和C项。减刑在我国古代就存在,比如唐律中就有有关议、请、减等规定。7. 多选题:关于我国法律解释的问题,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我国法律解释的权限,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C.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比法律的效力低,但比行政法规的效力高答案:A、B 本题解析:【精解】我

9、国立法法第42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1)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2)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第43条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第46条规定: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第4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10、、B。8. 多选题:法律解释既是人们日常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法律实施的重要前提,与一般解释相比,法律解释具有特殊性,以下论述正确的是()。A.法律解释的任务是通过研究法律规定及其附随情况,探求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旨B.法律解释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确定某一法律规定对某一特定的法律事实是否有意义,也就是对待裁判或处理的事实的法律规定加以解释C.法律解释的过程要避免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的影响,通过逻辑的三段论推理而达成一致结论D.法律解释者要理解法律的每个用语、条文和规定,需要以理解该用语、条文和规定所在的制度、法律整体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为条件答案:A、B、D 本题解析:【精解】本题考查的是法律

11、解释的特点。法律解释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及其附随情况。法律解释的任务是通过研究法律规定及其附随情况,探求它们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旨。(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法律解释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过程。因此C是错误的。(4)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解释学循环是解释学中的一个中心问题,它是指整体只有通过理解它的部分才能得到理解,而对部分的理解又只能通过对整体的理解。因此法律解释者要理解法律的每个用语、条文和规定,需要以理解该用语、条文和规定所在的制度、法律整体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为条件。9. 多选题:下列主体中,如果认为行政

12、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相抵触,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要求的有()。A.国家主席B.最高人民检察院C.省人大常委会D.中央军委答案:B、C、D 本题解析:【精解】根据立法法第90条的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故选B、C、D项。10. 多选题:甲(76周岁)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盛怒之下用水果刀将妻子一刀捅死。对于甲的刑事责任,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A.对甲可以适用死刑B.对甲不能适用死刑C.对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对甲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答案:B、C 本题解析:刑法第49条第2款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17条之一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题中,甲不是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其已满75周岁,不适用死刑;甲杀害妻子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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