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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法同行”教学反思 覃美林思品课本身就是对学生渗透思想教育,以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在教学“与法同行“这一内容时,我乘胜追击,给学生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洗礼。 课前,我和学生共同回顾了学过的一些法律名称,让学生说说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然后顺势抛出本节课的学习内容:我们怎样做到与法同行?我把事先用小黑板准备好的案列给学生展示: 有人盗一家超市购物,结账时看到显示购物款是2.99元,而售货员却说收3元。于是说:“我的购物款是2.99元,你为什么多收我的1分钱?“不料,那位售货员振振有词地说:”我们超市规定结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他只好付了钱。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带着购物发票到工商部
2、门投诉,最后,工商部门依法要求该超市颓坏这位顾客的一分钱。 思考:看了以上案列,你有什么看法?学生齐刷刷地举起手。 学生1:我认为这位顾客的作法是对的。他尊重法律。 学生2:我认为这位顾客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学生3:这个案列还说明生活中还有很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同学们都迫不及待地发表自己的看法。 “就一分钱,不值得。”声音不大,我却清晰听到了,是第四组最后一桌的韦军属。我看到同学们对法律异能正确认识,就总结:“同学们都说得很好,也许你们没注意听,韦军属的观点也很新颖,我们请他也说说。听到老师点到他的名字,他大声地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同学们听后,又一次议论开了,有的说,是呀,就一分钱,跑上跑下,不值得;还有的说,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一分钱找不着也无所谓一时间,同学们又开始动摇了。我认为我该给学生一个共识:不能因为一分钱少,我们就可以对它不屑一顾,珍惜它,是一种美德;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法治社会公民应该具备的良好素养,真正达到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看到同学们都长舒了一口气,脸上路出了笑容,我又继续给两个案列:1.很多时候我们看到地上掉了一些毛票没有人捡;2.买了比较便宜的假货忍气吞声。这回,学生们没有了疑惑。 下课了,我很轻松地走出交出,因为我深知能给学生深刻的思想洗礼,是我们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的至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