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考试中的时间知识点总结(发学生)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489044301 上传时间:2023-07-12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8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造价师考试中的时间知识点总结(发学生)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造价师考试中的时间知识点总结(发学生)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造价师考试中的时间知识点总结(发学生)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造价师考试中的时间知识点总结(发学生)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造价师考试中的时间知识点总结(发学生)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造价师考试中的时间知识点总结(发学生)》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造价师考试中的时间知识点总结(发学生)(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造价员考试中的时间知识点总结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关于数字时间的知识点【范例】:1、P1 实行 “施工许可 ”管理工程:申请施工许可证后 3 个月开工,可 延期 2 次,每次 3 个月 。逾期不开工不能再延期自行废止。因故 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中止施工满 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实行 “开工报告 ”审批工程, 延期 或中止 施工 6 个月 ,重新办理 “开工报告 ”审批手续。2、P8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10 周岁,或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18 周岁,或不能

2、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 周岁,或 1618 周岁自食其力的3、P8 无权代理代订合同: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 个月 内追认。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规范 (2013 版)关于数字时间的知识点【范例】:1、P105.3.1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未按本规范编制“招标控制价 ”的,应在 “招标控制价 ”公布后 5 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造价管理机构投诉。P115.3.4造价管理机构 接到投诉书 后 2 个工作日 内审查,不迟于结束审查 次日 起书面告知是否受理,P115.3.7造价管理机构在受理投诉的10 天内 完成复查。P115.3.8“招标控制价 ”复查与原公布的误差大于 3%时,责成

3、招标人 改正 。P115.3.9需重新公布 “招标控制价 ”,其最终公布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的,应延长截止时间。2、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定额 (2009 版)关于“换算系数的知识点1【以下是其他执业职格考试可选用的资料】2002 年 12 月 5 日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P3 初始注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 年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限期也为3 年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3、P3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120 学时(基础课60、专业课60)继续教育4、5、P19 发明专利权20 年,实用新型和

4、外观设计专利权10 年, 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期满不延期。6、P20 诉讼时效: 普通: 2 年短期 :1 年(身体伤害、延付拒付租金、出售不合格产品未声明、寄存财物丢失损毁)特殊 :涉外合同4 年,海上运输1 年7、P20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 年的,法院不予保护。8、P20 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 ,因不可抗拒力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8.1 P21 抵押权自 登记 时设立。8.2 P22 质押权自权利或动产移交 时生效。8.3 P24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 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

5、告登记失效9、P28 资金落实:工期不足1 年的: 50% 超过 1 年的: 30%10、P29 不需要盛情施工许可证: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30 万或 300M 2)11、12、P38 实行强制监理 工程范围:国家重点、总投资3000 万、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大型公用事业和关系社会公共利益:5 万平方米 住宅、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学校、影剧院、体育馆13、P42 必须招标 :施工 200 万设备、材料采购:100 万勘察、设计、监理:50 万总投资累计3000 万14、P43 投标保证金:总造价2%,最高限额80 万,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30 天15

6、、P47评标委员会 由招投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16、P50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 ,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 日内 ,向有关单位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17、 P53招标文件 出售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应当在投标截止15 日前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 起至投标人提

7、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最短不得少于20 日18、 P57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300 人应设置安全科或配置专职安全员, 300 人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219、P66自安全生产施工发生之日起30 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 日内 ),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应及时补报。20、 P67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21、 P73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 天内 ,将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提交有关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在 拆除工程施工 15 日前 ,将下列资料报送备案: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堆

8、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22、 P79意外伤害险自 开工之日 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23、 P85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 年 。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 向原颁证单位办延期,延期仍为3 年24、 P93保修期 :基础措施、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5 年供热与供冷系统 =2 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祖昂、装修工程=2 年25、 P95质量保修期 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6、 P98工程竣工验收后 5 日内,质监站向委托部门报送质检报告27、 P98建设单位应当自 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备案 。28、 P99建

9、设工程发生 质量事故 ,有关单位应当在24h 内报告。29、 P105建设项目的 环评文件 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 年,应由原审批部门 重新审核 。30、 P106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甲方在该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 个月内 ,申请环境 保护设施 的竣工验收 。31、 P107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由施工单位在开工15 日以前向环保局申报32、 P118对怀孕 7 个月以上 或哺乳 未满一周岁婴儿 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33、 P121劳动争议 申请仲裁的时效时间为 一年 :从当事人 知道或应当知道 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拖欠劳动报酬 发生争议的则 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提

10、出。34、P12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 日内 ,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受理。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5、 P122当事人对 仲裁裁决不服 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 日内 ,可以向法院 起诉 。36、 P123用人单位自 用工之日 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 起一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7、P12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 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 至满一年的前一日 应当给劳动者每月2 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 已经与劳动

11、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 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8、 P124 劳动合同期限 3 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 ; 1年以上不满3 年的,不得超过 2 个月;3 年以上,不得超过 6 个月 。39、 P127竞业限制 期限不得 超过 二年 。40、 P128劳动者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提前 3 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41、 P129预告解除中:用人单位需 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 劳动者 1 个月代工资金 ,并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 。42、 P131经济补偿标准 :满

12、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 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 ;不满 6 个月, 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43、 P132劳动行政部门 自收到 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 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 即行生效。44、 P132劳动 派遣单位 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地订立至少2 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45、 P138工程文档的 归档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前 ,将各自文档向建设单位归档。46、 P139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提请档案馆对档案预验收 ,在竣工验收后3 个月 内向档案馆移交档案。47、 P140档案的验收 :一般项目在竣工前验收完即

13、可。重大项目要在竣工验收前 3 个月内 完成。48、 P141不能按期 缴纳税款 的,经批准可延长3 个月 万分之五49、 P142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 日内,办理 税务登记 。50、 P157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 受要约人时生效51、 P169可撤销合同的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 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 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 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 明确表示 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 撤销权的52、P185撤销权 自债权人 知道 或者 应当知道 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52.1P191合同的单方解除:当事人一方依照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53、P197当事人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幼儿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