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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存货会计准则的几点理解一、关于“可变现净值”存货会计准则将可变现净值定义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该定义较之于国际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教科书更通俗,更易于理解。如,第2号国际会计准则对可变现净值是这样规范的,“净变现值是在一般经营过程中的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成本和减去为销售有必要用的成本”。而2001 年 10月出版的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用书 会计实务(一)则将可变现净值定义为, “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这里,对“估计售价”的扣除项叙述的不清楚,令人
2、费解。因此,这里的“估计完工成本”,很容易让人理解为完工前的成本加上加工费用。而存货会计准则则指定为“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对于可变现净值,我们认为,应作如下两方面理解:1、对于还需要进一步加工的存货(如材料),其估计售价应扣除的项目包括: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如因为将要加工还可能发生的其他辅助材料成本、加工工资及其它间接费用;因销售将要发生的广告费用、运输费用以及销售存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流转税金等。例如,某企业期末库存原材料一批,入库时的实际成本为 10000 元。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该批材料已经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所以,一直积压在库。估计用该材料加工后的产品售价为12000 元,
3、因加工而发生的加工费用 2000 元,估计因销售加工出来的产品发生广告费用208 元,因销售产品而发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流转税费计792 元。则由于该批材料的成本为 10000 元,可变现净值为 12000-(2000+208+792)9000元。本期,企业应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为 10000-90001000 元。2、对于不需要进一步加工的存货(如库存商品),其估计售价应扣除的项目包括:因销售将要发生的广告费用、运输费用以及销售存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流转税金等。因为库存商品不需要加工,其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也就没有了。例如,某商品流通企业库存积压甲产品一批,实际成本20000 元。因消
4、费者偏好改变,导致其市场价格下跌。估计售价为18000 元,因促销还会发生广告费,运输费等估计280 元,因销售而发生税金720 元。则该批商品的可变现净值为18000-(280+720)17000元 。 本 期 , 企 业 应 提 取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为20000-170003000 元。二、关于发出存货成本企业发出库存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有多种,存货会计准则把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规范为5 种,即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我们认为,工业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法、商品流通企业采用售价金额核算办法与存货会计准则规定的“企业应当根据各类存货的实际情况,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并不矛盾。工业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法也好,商品流通企业采用售价金额核算办法也好,但在存货出库时,前后各期都应该采用一致的方法将计划成本或者售价金额调整为实际成本。这方面,第 2 号国际会计准则第27 条写得非常清楚,“如果估价产品的标准成本法或者估计商品的零售法,一直接近根据第20 节(应在历史成本和可变现净值的下限对存货进行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