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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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 根据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条 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所称“公司”的仅指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 行。公司财务部应根据本制度和国家相关法规、 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 立和完善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制度。第四条 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并 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以和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二章 财务管理准则第五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分

2、级负责原则, 财务管理体系 中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 对公司的财 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 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 财务预算方案、 财务决算 资料以和其他法定财务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第七条 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经由公司董事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一)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批准公司的亏损弥补方案。(四)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五)聘用或解聘会

3、计师事务所。(六)需报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七)需报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担保行为。(八)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需经由公司决策层审核, 上报董事会审议通 过的其他财务事项。第八条 公司的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董事长召集财务总监和相关负责人 员审议通过:(一)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二)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制订公司的亏损弥补方案。(四)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生债券或其他证券。(五)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或者公司合并、 分立、解散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六)需由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相关负责人员参与审议的房地产项目投资、 股权投资、资产处置

4、、重大合同签订、对外担保和风险投资。(七)聘请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八)制定或修订本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 审议和批准公司 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本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需召集财务总监和相关负 责人员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第九条 财务总监关于财务管理的职责权限由章程规定, 但必须符合 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第十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岗位, 按照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任免。 财务总监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向董事长直 接负责并汇报工作。第十一条 财务总监对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向

5、董事长报告财 务工作和提交年度财务预决算等重要财务事项预案,组织落实公司相关财务决 议,完善各项财务制度。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包括:(一)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监督和审批公司的财务收支行 为,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和其他有可能损害公司经 济利益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的,有权提请公司按规定处理。(二)负责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 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统一要求报送财务 会计报表和各种财务管理报表, 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 会计信息和会计 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直接管理责任, 对不符合会计制度和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的会计事项有责任予以

6、纠正。(三)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草案, 具体组织落实和监督执 行公司制定的相关财务预算、计划、方案等,对于偏离预算、计划和既定方案的 经济事项有权予以纠正或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 定期完成公司财务预测和财 务分析工作。(四)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回收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保障公司项目 开发和日常经营管理的资金需要,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五)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 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促进资产的保值 增值,对侵害公司资产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提请公司按规定进行处理。(六)参与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项目投资、 重要经济合同签订、 资产购置和重 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

7、和研究, 为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财务依据和专业意 见。(七)负责公司的税务工作, 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税务关系, 按照国家税 务法规的规定和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做好各开发项目的税务筹划, 合法降 低项目的税务成本。(八)具体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 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高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九)负责对公司财务部和财务人员的管理, 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 根 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配置财务人员的方案,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十)管理和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接受和配合公司的内部审计以和有 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十一)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履行与

8、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财管理部, 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开 展工作,具体负责落实财务会计核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协助财务总监完成财务工作职责第十四条 财务人员应该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与所任岗位相称的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有违反财经法规等不良记录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任为公司的财务 人员。第十五条 财务部应完善岗位设置,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遵守不相容、 职务相分离原则。第十六条 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务工作。第十七条 财务人员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接受后续教育。 财务管理、 人力资 源部门应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第十八

9、条 财务人员因各种原因发生工作岗位变动的, 必须按规定做好工作 交接,移交所有经管财务资料和其他经营资料。 未办妥交接手续的, 不得办理转 岗或调动、离职等手续。第三章 财务会计管理第十九条 公司统一执行国家制定的会计法律法规、 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定的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按照统一口径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和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和财务报告的编制方法必须符合会计法律法 规、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制订和变更需经董事长审议通过。第二十条 公司独立设账,独立核算盈亏。第二十一条 公司财务管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 实际情况建立和健全

10、基础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 化管理,全面提高财务会计工作效率与质量。 具体会计核算方法和日常财务会计 工作管理要求由公司财务部制订的内部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保证财 务会计信息和会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财务会 计档案。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格式要求编制和 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和完整、 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进行编制, 财务总监、 财务部经理和主管会计需签名和盖 章,各签字盖章的人员对财务会计报告会计信

11、息的合法、 真实和完整性在各自职 责范围负责。除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规章规定以和公司招投标、 融资等业务需要 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要求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或相关财务信息, 违反规 定要求提供的,公司有权拒绝。第二十四条 公司正式对外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董事长审核通过。 除正 常的对外披露途径外, 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 信息,不得擅自对已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相关经营信息对外进行解释。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需经审计的, 由公司聘请的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董事长。第四章 投资管理第二十六条 公司实行统一的投资管理制度,房地产项目投资

12、、股权投资、 委托理财、风险投资等统一由董事长权限审批。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产业政策, 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和现有条件,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第二十八条 为了控制投资风险, 保证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 公司的相关部 门应对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研究论证, 并提出可行性报告报公司决策层 立项、审查和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具体投 资决策程序由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第二十九条 经批准的投资项目, 公司和时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项目的可行 性研究报告、 投资实施方案以和公司决策层审批意见落实项目投资节点计划, 加 强项

13、目开发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成本,确保预期经济效益的实现。第三十条 项目投资结束后,公司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后 评估。第三十一条 公司通过并购、注资等方式进行股权投资或取得其他公司的控制权时,应对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 以经审 计评估后的价值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第三十二条 按国家国有关资产管理部门规定需办理国有产权登记的, 应按 规定和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办理产权登记。投资期满相关股权转让的,也应进行审计评估和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第五章 资产管理第三十三条 公司资产按以下原则确定主要归口管理部门: 货币资金、 应收 和预付款项、

14、长期股权投资、 无形资产由财务系统负责管理, 非工程类固定资产 由行政综合部负责管理, 在建项目和工程用设备物料由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 已 完工物业和出租物业由客服部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各项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部核算,财务部应对资产的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 责。在资产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和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办法, 规范资产管理行为, 依法管 理和经营公司资产,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一节 资金管理第三十五条 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 合作开发、 引进房地产投资基金和 接受其他单位提供资金、 票据贴现、 销售回笼等方式筹资

15、项目开发、 拓展和经营 所需的资金, 并分别由财务总监、 总经理、董事长和相关责任部门履行审批和备 案手续。资金的筹集应根据项目开发、 拓展和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进行, 尽量避 免资金闲置,并严格控制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制度, 各部门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 和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年度、 月度部门整体的资金计划, 财务部汇总、 调整总体资 金计划后报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核、审批后执行。第三十七条 资金计划经批准后,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 认真落实, 做好资金 的筹集和使用的计划安排。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所有资金必须纳入法定会计账册核算,不得坐收坐支, 严禁账外循环。 各部门应

16、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 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 周转,确保应收资金的和时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会计和出纳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开具银行支票所需的印 章必须分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 银行支票印章的保管人员不得在空白或内容填 列不全的支票上盖章。第四十条 公司各项资金的支付必须严格按规定付款权限和程序审批。 对于 未经规定程序审批或超越权限审批的款项, 出纳人员不得支付资金, 其他财务人 员不得办理有关财务事项。付款申请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第四十一条 所有的资金的支付必须依据有效合同、合法凭据和齐全的手 续,并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杜绝白条或不规范凭证、票据支取资金。由于特殊 原因暂时未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据的, 应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明确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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