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4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荒山承包合同4篇(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荒山承包合同4篇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相关的合同究竟怎么写呢?以下是我整理的荒山承包合同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荒山承包合同 篇1甲方乙方 市 乡 村 村民小组。负责人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运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整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依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乙方将自己全部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土地示意
2、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探讨,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运用乙方所属村民,酬劳由甲方担当。七、甲方因植树需修路架电,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
3、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运用权,乙方不得干涉。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实行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见任何权利。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变更,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1、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2、乙方名称变更;3、乙方分别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十一、本
4、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十二、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居处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 市 乡 村 村民小组(签章)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荒山承包合同 篇2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为响应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号召,更好更快地绿化荒山荒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同等、公开、公正
5、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一、承包的范围: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埇桥区符离镇梁套村的西山,小地名为。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二、承包的期限:承包期限为70年。即xxxx年12月1日起至xxxx年12月31日止。三:承包的方式、用途:甲方将实行出租运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的流转给乙方运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运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干杂果、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变更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四、承包的面积
6、、价格及支付方式:1、荒山:亩,亩/元。2、荒坡地:亩,亩/元。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每次承包费的交付以乙方供应的收据有甲方收款签字为准。五、地面附属物的处置1、石榴:株(含大中小);合计元。2、杏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3、杂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以上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全部权、运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全部。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2、甲方应于
7、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所承包范围内山林应完整的交给乙方运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帮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3、甲方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爱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扰,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运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全部权。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帮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5、甲方应无偿供应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担当。6、甲方应刚好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主动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
8、承包地主见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甲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运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缘由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实惠、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运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
9、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6、承包期内乙方依据生产经营状况的须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及浇灌等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设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其费用自理。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全部,所剩余未征用部分接着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同等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运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担当,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
10、,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缘由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担当。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全部不动资产归甲方全部,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有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状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全部。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全部不动资产归甲方全部。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值的费用。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情愿接着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着承包。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
11、、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样,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改变的;(3)、因不行抗拒力(自然灾难、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丢失承包经营实力且自愿要求的。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遇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运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的荒山
12、荒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需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废除。5、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合理合法的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假如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实行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担当赔偿责任,是否接着履行合同由守约方确定。1、承包期间,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占有乙方种植植物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则每延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
13、万元的违约金。3、乙方如未根据规定时间支付承包费的,每延迟一月,应当向甲方按每亩元偿付违约金。九、合同纠纷处理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均可向林业部门、乡镇政府或司法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干脆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公证机关各持一份。附件:1、承包租赁荒山荒地地形图2、甲乙双方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林权证复印件3、其他重要证件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等)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公证(鉴证)机关(盖章):年月日荒山承包合同 篇3荒山承包合同:发包
14、人(甲方):XX乡XX村村民委员会承包人(乙方):XX开发公司兹有X X乡X X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探讨协商,确定由X X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该处荒山西起X,东至X,北起X,南至X。共计X亩。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X棵(其中成材树X棵),李树X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X棵。三、承包期为x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
15、,每年应有安排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X棵,否则少一棵罚款元。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元,甲方应供应开荒育林资源运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状况由乙方负责。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全部。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帮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刚好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帮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担当相应的赔偿责任。甲 方: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