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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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一 、我 国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结 构存在的问题 第 一 ,股 权 结 构 不 合 理 。 股权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在绝 大多数上市公司中,占据控股优势的 首先是国家股股东,其次是法人股股 东 。有 关 统 计 资 料 显 示 ,第 一 大 股 东 为 国家股东的上市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 所持股票均不允许流通,从而形成了非流通股股东占绝对控股地位的股权分配格局 。 所有的决策都完全取决于第一大股东 的意志,因为只要大股东对某项提案 表决表示同意或反对,该项提案就可 以在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或惨遭扼 杀,众多的小股东根本就不可能影响 公司决策。由于国有资产在上

2、市公司 资产总量中占有较高比重,多数上市 公司股权设置又较为集中,客观上造 成股东大会无形中受到大股东控制。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通常情况 下都是公司的发起人,他们与上市公 司有着密切的人际关系和利害关系, 在这些密密麻麻的关系网的笼罩下上 市公司的独立性难以保证。其导致的 不良后果是,在这种缺乏制衡的股权结构下,第一大股东往往把自己控股的上市公司看作是提款机,无偿地侵 占上市公司的资源,流通股股东在公 司经营决策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微乎其 微,而持非流通股的大股东做决策时 又往往囿于自身利益而时常名正言顺 地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旦 控股公司出现财务危机,第一大股东 通常又将上市公司拖

3、下水,从而将灾难转移到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东身上, 使他们成为无辜的牺牲品。相关研究 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自由流通,无法遵循同股同利、同股同权和同股同价的原则。 第 二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缺 乏 内 部 制 衡 ,监 事 会 功 能 弱 化 ,容 易 导 致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 1 我 国 上 市 公 司 虽 然 均 按 照 公 司 法 及 交 易 所 上 市 规 则 等 的 要 求 ,建 立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 从 表 面 看 ,各 司 其 职 、互 相 制 衡 的 组织结构基本形成。但由于许多公司 存在着内部人控制的治理结构,使得 不仅是股东大会,

4、而且董事会和监事 会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也 形 同 虚 设 ,因 为 : 2 目 前 ,国 有 股 东 受 托 人 在 董 事会中占有多数席位,董事会在行使职 能时成为国有股东一方的代言人。与 此同时,由于大多数上市公司没有合 格的独立董事,且内部董事在董事会 中占多数,其成员中绝大多数都是由 股东单位的上级干部主管部门直接委 派 的 ,再 由 于 法 人 股 比 例 低 、债 权 银 行 介入公司运作制度没有普遍推行等原 因,上市公司董事会明显缺乏内部制 衡机制。 3 扭 曲 的 委 托 代 理 链 架 空 国 有股 的 产 权 主 体 。 在 正 常 的 委 托 代 理 关系中,国有

5、资产的所有者即使委托立董事无话可讲;二是独立董事由于 种种原因而对立于真正的决策之外, 他 们 仅 仅 起 到 了 举 手 的 作 用 。 在 此 ,笔 者更倾向于后一种解释。基于上述原 因,笔者认为目前上市公司董事会内部缺乏一个有效的制衡机制。 -4 由 于 在 我 国 的 上 市 公 司 中 半 数 以 上 的 公 司 国 有 股 比 例 高 于 56 7 ,而根据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的 规 定 ,股 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 议,普通决议需要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所代表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只有特 别 决 议 才 需 要 .8- 以 上 的 表 决 权 通过 。而 选 举

6、 和 更 换 董 事 属 于 普 通 决 议 , 只要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就可以通过因 此 ,在 非 累 计 投 票 制 度 下 ,拥 有 52 7 以上的股份意味着可以控制全部董事 的选举,进而完全控制上市公司的经 营管理。这就使得许多上市公司中国 有 股 股 东 可 以 操 纵 公 司 的 一 切 ,董 事 、 监事全由国有股股东独家委派。与此 同 时 , 由 于 国 有 股 所 有 者 的 缺 位 ,委 托代 理 这 一 历 史 难 题 必 然 会 使 这 些 公司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的局 面。 5 多 重 约 束 致 使 监 事 会 功 能 弱化。上市公司监事会的监事主要由两 部 分 组

7、 成 ,一 是 职 代 会 推 举 ,二 是 股 东 提名。职工代表由于工作上受公司董 事会和经理的领导,基本上不可能对其进行监督。而股东方面的监事则又要向提名人负责。另外,在当前体制 下,对于那些缺乏监督技能和履行职 责的大环境下,监事会在运行往往流于形 式 。 因 为 ,监 事 会 即 使 想 独 立 开 展 工作,在现实中也缺乏可操作性。 第三,经营者的选拔机制问题有 待解决。 我国国有企业的高层经营管 理人员仍然是由党的组织部门或* 的人事部门任免的,或者党的组织部 门或*的人事部门仍然对其任免具 有决定性的影响力。这种选拔机制所 带来的一个不良后果就是经营决策往 往取决于第一大股东的

8、利益,或者说 取决于地方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利益, 第四,公司治理的法制环境尚不完 善 。 外部监督机制缺乏或不到位也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一个显著表现。所 谓 新 三 会 ”,是 指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中 的 股 东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所 谓 老三 会 ”,是 指 传 统 国 有 企 业 组 织 制 度 中 的 党 委 会 、职 代 会 和 工 会 。在 我 国 公 司 制 企 业 中 “ 老 三 会 ”和 新 三 会 ”并 存 , 多 头 领 导 ,权 责 不 清 ,扯 皮 不 断 。 按 照 我国 公 司 法 ,总 经 理 虽 是 公 司 的 最 高行政官员,但在日常

9、经营决策中受 多 方 面 干 预 ,很 难 实 现 集 中 统 一 指 挥 。 不可否认,在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的治理结构使得从公司内部基本无法形成对管理层的有效约束和制衡机 制时,如果有一个健全有效的外部监 督机制,那么公司治理结构也会有所 改 善 。但 从 外 部 看 ,有 关 监 督 机 制 也 非扣。 ! )银 行 等 作 为 债 权 人 对 公 司 实施的监控作用较小。虽然我国建立了 以 主 办 银 行 制 为 内 容 的 银 企 关 系 ,但 是现行法律禁止商业银行向证券业和 非金融行业进行股权投资,这些行业 的公司董事会中没有任何来自商业银行的代表。 2 )经 理 人 市 场 的

10、不 成 熟也导致其对公司的监控作用也非常有 限 。 国 外 研 究 发 现 ,在 一 个 成 熟 的 经 理 人市场中,经理人就会相对自觉地约 束自己过度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而 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与目前的股权结 构极大地限制了经理人市场在约束公 司经营者行为方面的作用。由于没有 建立起评价经营者管理才能的制度, 经理人市场在我国还不成熟,所以经 理人市场对公司的监控作用也非常有 限。 二 、对 策 目前,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已 经引起了国内*管理部门、企业和 学术界的足够重视,伴随着中国资本 市场的不断发展深化,在公司治理研 究上,经济学者们正在提出或探索基 于 委 托 代 理 关 系 ”或

11、剩余索取权 配 置 ”的 公 司 治 理 理 论 ,而 法 学 学 者 们 则在研究或探讨具有稳定性和强制性 的 公 司 法 的 完 善 与 修 改 。 笔 者 认 为 ,就 目前而言,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应 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通过国有股回购和国有股减持等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和优 化股权结构,提高公司治理结构的有 效性。在确保国家经济命脉安全的前提下,*管理部门应支持那些拥有 充足现金流的上市公司通过国有股回 购的形式来降低国有股在总股本中的 比重,对于那些与国计民生没有重大 关系的上市公司,可通过股权竞拍的 方式出售一部分国有股权。当然对于 出售所得如何处置并非本文探讨的中 心 ,

12、故 在 此 笔 者 不 作 展 开 。 第 二 ,充 分 重 视 人 力 资 本 价 值 ,建 立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现代经济的发展已经向世人表明人力资本在公司 经营发展中已经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 人 力 资 本 价 值 必 须 得 到 尊 重 和 体 现 。相 关 研 究 表 明 ,行 政 官 员 腐 败 或 经 理 人 经济不作为的一个根本原因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致使其不尽职的机会成本降低所致。 因 此 ,我们有必要推行一种有 效 的 激 励 机 制 ,这 种 激 励 机 制 应 该 考 虑 到 经 理 人 和 广 大 职 工 的 利 益 ,只 要 经 理 人 、董 事 尽 职 尽 责

13、 ,他 们 就 可 以 在 未 来一段较长时期内 或 后 )有 一 笔 相 对 客 观 的 稳 定 收 入 ,如 果 他 们 做 不 到 这 一 点,就会失去其中的一部分甚至全部。 这样有助于促使董事和经理更多地从公 司 长 远 利 益 考 虑 问 题 ( 避 免 经 营 行 为的短期化。 第 三 ,加 快 法 制 建 设 ,完 善 法 律 法 规 制 度 ,为 公 司 治 理 所 需 的 制 衡 机 制 和 监 督 机 制 的 建 立 提 供 制 度 支 持 。法 律 法 规是一个国家每一个公民和经济实体 行 为 的 基 本 准 则 ,法 律 法 规 的 缺 损是公司治理结构中制衡机制和监督机制缺 乏 的 重 要 原 因 ,因 此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应 尽快根据经济形式发展的需要,修改、 补 充 和 完 善 相 应 的 法 律 法 规 ,为 国 民 经 济的健康运行保驾护航。 此外,督促上市公司建立自己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章 程 ,加 快 诚 信 建 设 也 是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不 可 或 缺 的 补 充 ,上 市公司也应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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