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488973612 上传时间:2023-08-01 格式:DOCX 页数:27 大小:23.6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佛山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佛山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佛山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佛山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佛山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佛山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佛山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佛山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 组织体系 22 市安委会职责 23 市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24 日常管理机构 25 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26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32 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指挥和协调 43 紧急处置 44 医疗卫生救助 45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6 群众的安全防护 47 .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48 现场检测与评估 49 信息发布 410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保险

2、 53 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5 监督检查 7附则 71 响应分级标准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74 与其它城市的沟通与协作 75 预案解释部门 76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职责,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稳定。 12 编制依据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广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造成6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2021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各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发生跨区级行政区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市政府认为需要市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

4、事故灾难。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5、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必要时由市政府或市安委会直接组织指挥。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体系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体系由市政府、市安委会、市有

6、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市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市安委会办公室;市110指挥中心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市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志愿者队伍及其它有关救援力量等。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

7、制定、管理并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22 市安委会职责 市安委会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为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必要时,协调佛山军分区和武警佛山支队调集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3 市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市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市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市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应急管理职责为:(1)承担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2)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3)组织编制和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指导各区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管理工作。(4)负责调查、掌握各类应急资源情况。(5)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

8、习。(6)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7)负责建立、组织安全生产事故专家组,为事故应急的决策提供支持。(8)承担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4 市110指挥中心职责 市110指挥中心作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机构,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接报警工作;先期警力、装备调配和灾情通报相关单位工作;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等。 25部门(机构)职责 25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的组织协调分工: (1)工矿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 (2)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公安局负责组

9、织协调。 (3)建筑工程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 (4)燃气等城市共用事业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公用事业局负责组织协调。 (5)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佛山海事局负责组织协调。 (6)特种设备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质监局负责组织协调。 (7)急性中毒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 (8)其他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单位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252协同配合部门职责 (1)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指挥,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由佛山海事局负责指挥。武警佛山支队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维护.治安和转移群众工作。 (2)佛山军分区、武警佛山支

10、队根据有关地区、部门的请求,组织人民解放军、民兵预备役和武警部队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抢险救灾援助等工作。 (3)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并为全市各级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4)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由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 (5)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由市发展改革局、经贸局、卫生局、药监局、民政局和外经贸局组织协调,以市经贸局为主。 (6)应急救援的供水、供电、通讯由供水、供电、通讯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协调。 (7)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善后处置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由市民政局和劳动保障局负责指导协调。 (8)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由市气象局提供支持。 (9)

11、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和环境污染处置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 (10)信息发布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统一协调。 (11)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对工作的需要,在市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市安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与市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并做好与其他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的有关工作。各成员单位的预案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需要其他部门增援和配合时,市政府办公室及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

12、织协调工作。 26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事发地各区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区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总指挥,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及时向省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抄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市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时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风险信息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

13、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市安委会办公室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必要时上报市政府。 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市110指挥中心,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市110指挥中心接到后应当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市安会办公室和市有关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市安委会办公室接到市110指挥中心转来的事故信息后,立即核实并及时反馈。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市安委

14、会办公室、市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如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澳门、.地区人员、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澳门、.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市安委会办公室或相关部门及时通报市港澳办、台办、外事办或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实施。 如发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市安委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在上报市政府的同时,要及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32 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市有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市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市安委会办公室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特别严重情况下建议市安委会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响应分级标准见71。 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的安全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