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安全管理规定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488952822 上传时间:2023-05-10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油罐安全管理规定(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油罐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项目应设置油罐储存区域或专用储油库房;第二条严禁任何人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第三条严禁在罐区堆放油污、油布、木材等杂物。第四条罐区应定时、定人进行巡回检查,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措施;第五条罐区内应有完善的灭火设施和消防水源,并使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阻塞;第六条罐区应设置避雷装置,罐体应做可靠接地;避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第七条油罐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必须选用防爆型灯具,宜采用远距离高悬透光灯;第八条遇雷雨天气时,应停止输送油品,防治雷电感应引起火灾;第九条储油罐(柴油、汽油)与周边设备、房屋的安全距离:1)油罐与站房之间的距离为4米;2)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8米;3)油罐与户外配电装置安全距离不应少于18米;4)架空电路不应跨越油罐且安全距离不应少于5米;5)工地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第 页 共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试题/考题 > 初中试题/考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