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党费收缴管理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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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党费收缴管理制度6篇 书目 第1篇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第2篇区中医院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第3篇第一x医院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第4篇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范例 第5篇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第6篇某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第一x医院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交纳党费的标准 (1)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固定工资指现行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护龄、教龄、驾龄津贴)的总和,按中组部及省、市委有关文件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标准: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600元者,交纳工资收入的1%;每月工资收入在60080

2、0元者,交纳工资收入的1.5%;每月工资收入在8001500元者,交纳工资收入的2%;每月工资在1500元以上者,交纳工资收入的3%。 2、交纳党费时间 (1)党员在每月发工资后一周内,将党费交至所属党支部。党支部每季度15日前将党费交至党办。 (2)党办每年两次将党费金额上交至丽水市直机关党工委,由市直机关党工委按比例返回给院党委作为各支部学习活动费。 3、党费的管理 (1)党费实行专人管理。支部、党委均由专人进行党费的收缴、登记、并按月造册。 (2)党费特地存折实行专人保管,专立项目。党委每年向党支部及全院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支状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每年底将对全院党费的收缴、运用状

3、况进行统计,并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党费存根保留三年归档,以备检查。 4、党费的运用范围 (1)教化、培训党员费用的补充开支。 (2)购买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资料,订阅党支部、党员教化读物的开支。 (3)党支部结合实际状况开展党内活动的费用。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其它可用党费开支的费用。 5、党费返还运用的审批手续 党费运用须经党支部书记会议商议,填报领款单交党委办公室审核,并经党委书记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从党费专用帐户支出。 某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切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加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

4、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别岗位补

5、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

6、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探讨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6、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7、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9、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淌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

7、,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根据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心,由中心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2、遇有特别状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托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3、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刚好对其进行指责教化。对无正值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管理 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党支部统一运用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簿,把全部党员的工资总额、应交纳额、实际交纳金额记入登记簿。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 2、

8、党费由党总支、党支部统一收齐,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上缴党委在银行的党费专用帐户。 3、党费上缴银行时,应填写三联单,干脆到银行交款。然后将银行受理回单交基层党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4、党支部用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公布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状况,基层党委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状况,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将状况报县直党工委。 区中医院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中医院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凡编制内的党员,每月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党组织在计算交纳党费基数时,必需肃穆仔细,严格执行规定,做到精确无误。 (二)党员必需按期交纳党费,一般状况下每月一次。 (三)严格专人收缴党费

9、。 (四)党委办公室每年在党员大会上向各党支部、全体党员汇报一次党费收缴的状况。 (五)党员增加工资后,以新工资为基数,重新按比例交纳党费。 (六)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指责教化刚好订正。无正值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七)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八)党费收缴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加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详细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需按时根据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

10、。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需严格执行规定,仔细根据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精确无误。 三、全部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一般在领取工资的当日至5日内,根据规定标准将党费交给所在党小组组长。党小组长在5日内将收缴的党费转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在5日内将各小组收缴的党费汇总后转交机关党委,并将本支部的党费收入、上缴金额登记入册。 五、党员因外出统计、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别状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11、,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刚好对其进行指责教化。 六、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起先交纳。 七、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刚好造册,统计清晰,按月上缴,并妥当保管好资料。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前,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状况。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八、党员无正值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支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切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

12、增加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常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

13、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别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离退休人员中的

14、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探讨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6、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7、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9、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淌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0、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根据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心,由中心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2、遇有特别状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托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3、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刚好对其进行指责教化。对无正值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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