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赛事冠名赞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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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育赛事冠名赞助合同甲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为了推动我国 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增进运动技术的交流与合作,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赛事冠名赞助协议。本协议 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的 赛事运作机构,乙方是赞助赛事的企业单位。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 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定义1.1 赛事组委会是指具有合法资质,并已经与赛事主办方签订了 承办协议的赛事筹备组织。1.2 “某某公司”指的是某某公司的总公司、其子公司、其分支

2、 机构、其继承者、获得授权者及销售商。1.3 “赛事冠名”是指甲方在确定标准赛事名称和标志时,须将 乙方公司的名称冠于赛名之前。赛事名称可能出现的地方应在显要位置显 示甲方名称或其赞助商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门票、通行证、宣传海报 (用于户外宣传和招徕顾客的)充气物、体育场馆内外 标志、场地帐篷、 信纸文具、新闻发布会、活动舞台、赛程 / 节目册封 面等。1.4 “品牌”指的是“某某公司”的品牌,包括以下几个品 牌 (附件列明)1.5 “产品”指的是“某某公司”生产的下面几种产品及其 附 属物(附件列明)1.6 “地域”指的是乙方可以在合同期限内可将广告、促销材料 用于宣传的地区。第二条 合同

3、期限合同的有效期为 _年月 _日至 _年 _月_日。在此期间,乙方可以使用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权利。第三条 赞助方式3.1 乙方对体育赛事的赞助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货 币、 提供产品、提供服务等方式。3.2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币 万元,分 _次付清,付款的时间分别为 ,付款的方式为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 ,市场价值为 _万元,提供货物的时间为 ,交货的方式为 .3.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为 ,市场价值为,提供服务的时间为 ,提供服务的方式为第四条 赞助商的权益4.1 乙方为“赛事冠名赞助商”,此冠名权具有排他性,乙方同 类行业的厂商不能进行任何与比赛相关联的活动。4.2 乙方可以用

4、赛事相关的广告、促销、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 多种活动来进行品牌宣传与产品促销。具体协商的内容见附件。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5.1 甲方有权确定赛事名称,可以通知乙方提出参考意见。5.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赞助费用。5.3 甲方在实现乙方的赞助回报过程中,有权要求乙方提供 与比 赛风格内容合适的资料。 (具体要求见附件)5.4 在统一制作各种广告、宣传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制 作费用。(具体要求见附件)5.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使用赛事的名称标 志,否 则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要求见附件)5.6 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制作的印有赛事名称标志的各类物 品,在 质量、设计、

5、适当性、使用途径等方面都应得到甲方审查合格 后才能生产 和发售。5.7 甲方有权自行开发的与赛事相关的各种商品,并要求乙 方所 制作的各类物品与其在设计上具有显著区别性,不允许乙方与甲 方形成直 接竞争。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6.1 所有关于赛事促销和广告材料、媒体新闻报道(包括报 纸、 杂志、广播、电视等)及甲乙双方的新闻发布会,甲方都必须使 用标准的 赛事名称和标志,除此之外,甲方没有为乙方做另外宣传的 义务。6.2 甲方应保证乙方的赛事冠名权具有排他效应。在不与体 育场 馆的规定和原先所订合同相冲突的条件下,甲方应尽力为乙方创 造条件, 维护乙方在体育场馆内设置广告牌、幅以及销售品的同类排

6、他权。6.3 协议期间,甲方不得许可与乙方属同行业类别的其他厂 商使 用赛事名称、标志及类似物进行促销、宣传和广告活动,或为其提供促销、宣传或广告服务6.4 协议期间,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合同规定的权利,如有其 他场上进行隐性营销,甲方应承担维护乙方权利的义务,否则甲 方应承担 相应的违约责任。必要的时候,乙方可以协助甲方的维权。6.5 对于乙方在促销和广告宣传中需要甲方审核批准的材 料,甲 方应商定专门的工作日接待,并须在 个连续的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6.6 甲方有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护乙方形象。保守双方的 秘密。6.7 甲方有义务为赛事各方面可能影响到比赛的方面投保。第七条 乙方的权

7、利7.1 乙方有权维护独家赞助商的权益,在甲方不配合的情况 下, 乙方有亲自维权的权利,同时有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的权利。7.2 乙方片甲方使用赛事名称、标志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的 做法 有提出意见、要求甲方更正的权利。甲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时, 乙方可以 要求甲方赔偿;违约行为不达乙方合同目的时,乙方有权要 求解除合同。7.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赛事投保必要的险种,从而维护双 方利 益,减少风险。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8.1 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给付义务。8.2 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使用合同中的各项权利 时, 有义务维护赛事的形象。并保守双方在签署合同过程中获知时方 的秘密。 并严格保

8、守本合同的内容。第九条 违约责任9.1 本合同的赞助权益具有可分解性,甲方在履行合同时,一部 分赞助权益无法实现,不影响另外一部分赞助权益的实现。无法履行的赞助权益条款违约,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有效性。9.2 甲方在履行合同时,某项赞助权益无法实现时,应该退还该 项赞助权益的价款,赔偿该项赞助权益价值 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在没有付完的价款中扣除。9.3 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延迟支付赞助费用,以每天支付到期应付款项 的违约金。 延迟 天后,视为乙方放弃履行合同,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总赞助金额 的违约金。9.4 如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战争或其他在赛事行业领域被公 认为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一方不能

9、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 协议,协 议双方获益方可按照行业通行的惯例提出延期执行或终止本 协议。在此之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预付或者接待的款额甲方无义务归 还乙方。对于不可 抗力下问题解决,协议双方可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 商定更详细的协议条款。第十条 保证陈述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10.1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 和履 行本合同。10.2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 效 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 对履行 造成的影响除外。第十一条 有效期和终止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合同终止 或 者

10、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11.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 在不影 响 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 列情况 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11.2.1 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 而且在违 约 方收到违约通知的 天内未能纠正;或11.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 的不 正确或不准确。11.3 如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则乙方仍须向甲方支付本合 同 约定的赞助款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则应将已收取的本合 同约定 的赞助款费返还给乙方。11.4 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

11、终止, 都不解除任何 一 方履行至终止生效日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 责任。第十二条 遵守法律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 法 律,或者影响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工业商贸团体的守则、规定、法规或指示 (统称“法律” ),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 是如果 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 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 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 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13.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暴乱、罢工、

12、劳工运动、疾病包 括传染性疾病(sars )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 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 情况(不可抗力事件) ,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展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 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时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展行负 责,而且展行时间应相应延长。13.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 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双方在 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 协商。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

13、以下争端解决机制:14.1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14.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第十五条 其他15.1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 的, 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作为正式 生效。15.2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 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15.3 乙方和甲方确认,在他们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 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 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

14、任不包括 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 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15.4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 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15.5 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 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 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 方式的行使。15.6 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 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 内容。15.7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 同下的权利和 /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 各自的继承和

15、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 出让人的责任。15.8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 效, 对合同双方构成拘束力。15.9 本合同正本一式 _份,双方各执 份。15.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代表 (签字)代表 (签字)电话: 电话:年月 _日年 月日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 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 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85条:合同 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 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 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婚姻、 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 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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