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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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仓库防火管理制度1(2880字)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仓库建筑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7、储存易燃

2、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二、储存管理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中的有关规定。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

3、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11、库

4、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三、装运管理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5、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四、电源管理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2、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

6、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6、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7、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8、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9、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

7、源。五、火源管理1、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2、金属火炉距可燃物不应当小于一点五米。金属烟囱距可燃墙壁、屋顶不应当小于七十厘米,距可燃屋檐不应小于十厘米,高出屋檐不应小于三十厘米。烟囱穿过可燃墙壁、窗户时,必须在其周围用不燃材料隔开。3、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火炉附近不准堆放木片、刨花、废纸等可燃物。4、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燃着的火炉应有人负责管理。5、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六、消防设施1、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2、库房、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

8、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3、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4、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仓库防火管理制度2(589字)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如下:一、项目施工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消防宣传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二、现场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

9、火工作。三、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四、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五、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六、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高温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烙铁、电烫斗、热水器等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七、仓库应装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八、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九、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仓库防火管理

10、制度3(344字)1.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保管员应经常进行安全自查。2.熟悉和掌握贮存物资的性质。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化学危险品要专库存放,严禁混放。3.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和使用电热器具,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4.物资堆放要符合“五距”,并留有消防通道。5.仓库内经常保持整洁,库内及其周围的包装纸箱、木板条和杂草等易燃物要及时清除。6.仓库内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灯具,并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线路,防止老鼠等动物进入。7.工作结束时应检查门窗关锁情况并切断电源。8.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仓库防火管理制度4(285字)(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

11、面负责。(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仓库防火管理制度5(588字)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如下:一、项目施工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

12、责的原则,组织消防宣传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二、现场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三、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四、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五、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六、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高温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烙铁、电烫斗、热水器等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七、仓库应装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八、消防器材应

13、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九、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仓库防火管理制度6(2780字)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仓库建筑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仓库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核和验收仓库的建成。2、仓库、货场必须生活区、维修工房分开布置。3、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4、储存易燃物品库房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

14、花的材料。5、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6、仓库区域内应当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7、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二、储存管理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中的有关规定。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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