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包头工伤赔偿标准_文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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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 年包头工伤赔偿标准包头工是最容易受伤的职业, 下面橙子为大家搜集的一篇“ 2019 年包头工伤赔偿标准”, 供大家参考借鉴, 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 朋友!主要参考法律、法规、规章 法律:社会保险法 ; 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 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 ; 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 施暂行办法或通知等。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 包头市工伤保险医疗费1 、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0条第 3款。3 、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 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二) 包头市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1 、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 、要求:住院期间。3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0条第 4款( 三) 包头市工伤保险交通费、食宿费1 、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 、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 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0条第 4款。( 四) 包头市工伤保险康复治疗费1 、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0条第 6款。3 、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

3、 包头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费1 、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 、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 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3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1条。( 六) 包头市工伤保险 停工留薪1 、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 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 不得超过 12 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 受工伤医疗待遇。3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3条。4 、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

4、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 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 包头市工伤保险护理费1 、标准: (1)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 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 完全生活不能自理, 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的 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的 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2 、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 按月享受。3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3条第3款、第 34条。( 八) 包头市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1 、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 27个

5、月的本人工 资,二级伤残为 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 23 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 21 个月的本人工资 ;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 人工资的 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 、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 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 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 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5条。4 、备注:本人工资,

6、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 工资 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计算; 本人工资低于 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60%计 算。( 九) 包头市工伤保险五级、六级伤残待遇1 、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 18个月的本人工 资,六级伤残为 16 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由 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 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 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60%,并 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

7、的各项社会保险费。2 、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 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 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 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 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3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6条。4 、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 工资 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计算; 本人工资低于 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60%的,按照统筹

8、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60%计 算。( 十) 包头市工伤保险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1 、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 13个月的本人工 资,八级伤残为 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 7 个月的本人工资 ;2 、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37条。4 、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前 12 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

9、工资 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计算; 本人工资低于 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60%计 算。( 十一) 包头市工伤保险工亡待遇标准1 、丧葬补助金标准: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 、包头市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配偶每月 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 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 前的工资。3 、 包头市工伤保险供养亲属范围:(1)、职工的配

10、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 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 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4 、 包头市工伤保险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 55周岁的 ;(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 60周岁、女年满 55周岁的;( 四) 工亡职

11、工子女未满 18 周岁的 ;(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 外祖父年满 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 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 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 18 周岁 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 18 周岁的5 、 包头市工伤保险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1) 、年满 18 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 、就业或参军的 ;(3) 、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 、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 、死亡的。6 、包头市工伤保险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职工因工死亡, 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 按职工因工

12、死亡时的条件核定。7 、包头市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 、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2019 年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28844 元。)28844 元*20 倍=576880 元。(2) 、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 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 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 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 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 一)项的丧葬补助金、 第( 二) 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附 :2019 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十二)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1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 3 个月内照发工资 ;2 、从第 4 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 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3 、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 50%。4 、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 8文章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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