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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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益性岗位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实施方案根据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关于下达X年X第二批购买 公益性岗位计划的通知(Xx415号)文件精神,为帮助城镇就业 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经与X、市级相关部门对接,争取公益性 岗位购买政策,重点用于帮助解决我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产能企 业职工、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失业人员中“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 员实现就业。为认真做好第二批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和安置工作,将政 策落到实处,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援助对象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本区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 望,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1. 有劳动能力的城镇零就

2、业家庭人员(以X区X年零就业家庭统 计台账登记人员为准);2. 城镇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3.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4. 夫妻双方失业或一户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失业,无其他稳 定经济来源的人员;5. 离异、丧偶者抚养未成年人子女或赡养老人,没有稳定经济来 源的人员;6. 城乡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7.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困难残疾人员;8. 军人随军家属中的就业困难人员;9.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大龄就业困 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10. 特殊群体中困难人员及x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二报名时间此次公益性岗位招聘的报名时间为x

3、年9月23日一9月30日。三、申报录用程序(一) 认定材料1.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新版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 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张;2. 其他认定材料(所涉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1张):(1 )有劳动能力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家庭中所有有 劳动能力的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新版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 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乡镇、街道出具的零就业家庭台账(需 加盖乡镇、街道公章);(2)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需提供本人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3) 夫妻双方失业或一户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失业,无其 他稳定经济来源的人员:需提供夫妻双方或家庭中有两人或两人

4、以上 有劳动能力的成员身份证、户口本、新版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 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4)离异、丧偶者抚养未成年人子女或赡养老人,没有稳定经 济来源的人员:需提供离异、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的相 关证明;(5 )城乡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及复 印件以及能证明家庭困难的相关材料(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新版 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或低保证3种材料的原件 及复印件);(6)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困难残疾失业人员:需提供本人 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7)军人随军家属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家庭成员的军 官证的原件及复印件;(8)侧结构性改革中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5、大龄就业困难 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书、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中所有有劳动能力的成员的身份 证、户口本、新版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 件。(9)特殊群体中困难人员及x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持 有相关证明及复印件。(10 )对于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各项保险关系在原单位 挂靠的人员不予录用。以上人员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都须经乡镇、街道审核后加注“与 原件一致”字样,并由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二)申报程序个人申请公益性岗位时,除须扌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 1份、1寸免冠照片1张,新版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原件,填写X区购买公

6、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群体登记表(见附 件)外,还须持认定材料,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三)报名公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公益性岗位的报名、审核和 认定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 示期不少于5天(即10月8日-10月12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 员,将其登记表、花名册及所有证明材料(原件返还本人),同时留 存复印件一份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由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 区实施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就业创业服务局)复核。(四)复核及录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务必于10月13日前将本辖区经公示无异 议的拟录用人员资料及花名册报区实施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

7、就业创业服务局)复核。经复核无误,由区就业创业服务局进行 岗前培训安置人员上岗。公益性岗位人员正式被录用后,用人单位在 5日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x年11月 1日)经劳动监察部门备案后,及时交区就业创业服务局备案。四、工资待遇及政府补贴办法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工资标准为每月1480元,个人应缴纳的各 项社会保险费从本人工资中扣除。x补贴工资和基本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贴期限2年。公益性岗位使用期间,各用人单位要为所使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及 时办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根据具体情况对所使用人员给予适当 补助。五、公益性岗位就业岗位资金管理使用公益性岗位就业资

8、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公益性岗位 就业人员工资每月由用人单位将就业人员花名册和出勤情况经领导 签字加盖公章后,每月23日前报区实施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就业创业服务局)审核,区财政局复审后,以国库(支付方式直 接将月工资划拨至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银行卡上。六、岗位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 则,实行实岗实名制登记。用人单位应从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之日与 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劳动 合同除不适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 规定外,应该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七、有关要求(一)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

9、群体就业再就业,是各级党委、 政府关心困难群体就业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 真做好申报初审工作。(二)为切实保护被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合法权益,各乡镇、街 道在审核报名人员时,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不愿参加社会 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者,将不得申报,不予聘用。(三)要严格掌握公益性岗位援助对象范围,严格报名及录用程 序,对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满解除合同的、各单位退休人员 和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凡有不符合条 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辞退并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 理,同时与年终目标考核挂钩。(四)区实施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 和用人单位申领公益性岗位补贴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虚报冒领、 顶岗、替岗骗取岗位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的个人和单位,除收回岗位 指标、追回补贴资金外,还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所在单位的 责任,情况严重的,报区纪委监察部门处理。(五)区直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若需要聘用公益性岗位 工作人员的,请务必于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区实施再就业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就业创业服务局)申报。区实施再就业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结合辖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情况,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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