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分配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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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权分配协议书公司股权安排协议书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想必很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书而苦恼吧,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公司股权安排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公司股权安排协议书1甲方:_投资方(公司),联系人:_手机号码:_通信地址:_电子邮箱:_乙方:_,身份证号:_手机号码:_通信地址:_电子邮箱:_丙方:_,身份证号:_手机号码:_通信地址:_电子邮箱:_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同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就投资合作经营确定设立怀化市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一、投资合

2、作背景1.1、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仟万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贰仟万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贰仟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60%。1.2、甲方向乙、丙二方保证,甲方已经取得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限制权。二、合作与投资2.1、合作方式三方共同建设、经营怀化_公司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共享利润。2.2、投资及比例2.2.1投资由甲方全额投资,占公司的股权比例60%,占21%,占19%2.2.2三方应于20xx年7月25日前在怀化注册相应的项目公司(即怀化市_公司)三、收益安排3.1利润安排比例3.1.1三方经营公司期间的收益安排以三方实际股份的比例予以安排。3.1.2利润安排计算刚好间3.1.2

3、.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公司运行费用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安排利润。3.1.2.2核算公司的可安排利润时,三方均同意把公司前期投资按五年折旧支付给投资方完毕之后再安排收益。3.1.2.3每一季度核算一次公司可安排利润并予以安排。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4.1不论三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4.2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

4、三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五、股权变更登记5.1当三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且项目费用支付完毕之后,依照附件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登记。5.2股权变更之后三方的持股比例与前期三方的股权比例一样。六、合作经营管理6.1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6.2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四方共同确定。详细管理方法另行商讨规定。七、未尽事宜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担当关于股东的义务。三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

5、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至怀化市人民法院管辖裁决。八、本协议自四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及公司各执一份。甲方:_年_月_日乙方:_年_月_日丙方:_年_月_日公司股权安排协议书2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四方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特于20xx年7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居处 第一条 公司名称: 其次条 公司居处:其次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国内零售、批发贸易(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

6、专项审批为准)。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公司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必需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削减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7、。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与或推选代表参与股东会并依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担当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担当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全部股东在签属该协

8、议日起一年半时间内无特别状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探讨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居处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1)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安排;(2)选举和更换董

9、事,确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酬劳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确定监事的酬劳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

10、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 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般东会议也可书面托付他人参与股东会议,行使托付书中载明的权力。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别缘由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托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托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

11、对所而议事项的确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猜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3)确定公司的经营安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

12、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确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提名并选举公司行政总裁(以下简称为CEO)人选,依据CEO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确定其酬劳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在发生斗争、特大自然灾难等紧急状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殊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状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4)在发生斗争

13、、特大自然灾难等紧急状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殊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特。董事长因特别缘由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其次十条 董事会必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需书面托付他人参与,由被托付人履行托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确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二十一条 公司

14、设行政总裁1 名,副总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行政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安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详细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其次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次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长、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长、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董事、和经理予以订正;(4)提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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