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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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玉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责任清单表一:部门主要职责登记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备注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旅游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有关旅游业规范性文件。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督办工作。宣传贯彻旅游产业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全市旅游改革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承担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转办工作、负责机关办公保障和资产管理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党群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承办旅游行政执法中的有关行政复议工作。组织有关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

2、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编报部门年度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编制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审核和管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承担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工作。2改革的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游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推动旅游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融资机制创新,促进旅游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开发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 研究全市旅游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制定全市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办法。负责全市旅游业发展的综合协调,促进旅游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负责旅游产业方针政策和法

3、规的宣传贯彻和普法教育工作。开发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3负责制定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重大旅游宣传促销活动。负责旅游对外交流,推动区域旅游合作。分析国内外旅游市场动态信息并提出对策。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市场信息综合和分析,提出宣传促销对策,指导旅游市场促销工作。拟订旅游促进奖励政策和旅游消费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玉林旅游节庆活动策划和组织工作;统筹协调旅游商品的开发工作。负责旅游外事工作,促进区域旅游合作与发展;负责全市旅游信息化的规划与建设,负责旅游网络维护和管理,推动智慧旅游工作;承担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

4、。4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优化全市旅游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指导旅游度假区、特色旅游县建设,指导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工作。负责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指导特色旅游县的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开展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5指导全市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工作。负责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的论证、审核和指导工作。会同市财政部门编制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计划,负责审核和管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监测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各县

5、(市、区)旅游规划、重点旅游项目工作;开展并指导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纳入自治区、市级层面的旅游项目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初步使用计划。负责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和旅游行业统计、分析工作。6负责推进全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旅游行业组织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规划。指导全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旅游团体、协会开展工作。7负责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全市旅行社及导游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旅

6、游饭店业工作。负责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旅游投诉处理工作。 负责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市旅游饭店、旅行社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行社及导游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导游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对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的动态监管,抓好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健康发展。指导旅游投诉处理工作。8负责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旅行社组织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人数核准,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地址、出资人和法定代表人备案;对本市三星级(及以下)旅游饭店的审批、复核等工作。负责全市旅行社(入境社)设立、变更及旅游业务备案等行政审批工

7、作。承担市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9(九)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开展旅游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有关工作。10(十)负责制定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人才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负责制定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人才交流工作。负责组织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认证和专业技术等级考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11承办市人民政府

8、交办的其它事项。 表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案例理顺意见无表三: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序号服务事项主要内容承办机构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备注无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一)对3A以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监管一、监督检查对象获得国家3A以下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二、监督检查内容(一)标准条件符合情况;(二)旅游景区是否符合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三、监督检查方式每两年复核一次。四、监督检查措施要求旅游景区报复核材料,采取地市交叉复核,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五、监督检查程序(一)书面通知达到复核年限的旅游景区;(二)旅游景区在规定期限内自查并

9、填报材料;(三)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安排检查员到现场复核;(四)发现问题的,责令整改;(五)将复核的相关资料归档。六、监督检查处理经复核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责令整改,并可依法降低等级、撤销等级处理。(二)对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一、监督检查对象(一)旅行社;(二)导游及旅游从业人员;(三)星级饭店、旅游接待单位;(四)旅游景区景点;(五)其他涉及旅游环境质量的场所及活动项目。二、监督检查内容(一)无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行为;(二)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10、的行为;(三)旅行社和旅游者未经协商一致指定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及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行为;(四)导游领队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向旅游者索取小费,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五)旅行社未与聘用的导游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未向临时聘用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以及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的行为;(六)旅行社和导游领队未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未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七)旅游经营者发布信息不真实、准确,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

11、,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未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八)旅游经营者的设施和服务低于相应质量标准等级,或者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的行为;(九)景区不符合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未依法公告景区最大承载量,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以及擅自提高门票或者另行收费项目价格的行为;(十)旅游经营者未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未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行为。三、监督检查方式根据旅游行业的发展和旅游市场的实际情况,采取市场检查、重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明查与暗

12、访相结合的手段。日常检查: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对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旅游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检查。联合检查:对旅游市场存在的难点问题,组织有关行政执法机构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四、监督检查措施制定旅游监督检查记录,暂扣的证照、物品和资料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专人妥善保管,并在检查后制作书面检查报告。五、监督检查程序为规范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提高旅游质监执法工作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制定本程序。(

13、一)制定检查计划日常检查: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制作检查的具体工作方案,包括时间、线路(区域)、内容及人员安排。重点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和具体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联合检查:遵照国家、省、市旅游局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联合检查,检查前应制定书面计划报领导批准。(二)确定检查人员日常检查:由有关领导或具体负责人带队,检查人员不少于2名。重点检查:由分管领导带队,检查人员由分管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由有关领导带队,检查人员由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机构抽调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特邀新闻媒体、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参加检查活动。(三)检查前准备各类市场检查均应制作书面检查工作方案。检查方案根据工作计划

14、和具体任务制定,于检查实施提交主管领导审查决定,内容包括参检单位、人员、日程、线路(区域)、重点内容、检查方法和具体要求等。联合检查方案草拟前,应事先与参检的有关行政执法机构交换检查工作意见。检查出发前,带队领导主持召开检查准备会,部署检查方案、划分检查小组、落实人员分工、强调检查纪律。(四)检查实施检查工作应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检查人员应文明执法,按要求出示执法证件,认真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单,暂扣的证照、物品和资料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专人妥善保管。(五)检查报告日常检查结束后,由具体负责人提交书面检查报告。报告列明带队领导、承办人;检查地点、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分类汇总数据;涉嫌违规单位和人员名称、涉嫌违规事由;现场处理情况及后续处理建议;对检查地旅游市场质量状况的总体评价及执法建议等。重点检查和联合检查工作结束后,由带队领导指定参检单位或负责人提交书面检查报告。报告内容为检查时间、参检单位、线路(区域)、检查方法;被检查单位、个人受检情况和相关的信息汇总;检查发现的主要违规问题;现场处理情况及后续处理意见;执法建议等。(六)违规处理六、监督检查处理(一)移送、交办检查结束后,队(所)办公会议对查获的违规案件进行研究,统一编号、分别处理:1.对一般旅游违规案件,指定承办人处理;2.属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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