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陈寅恪《论再生缘》的叙述框架-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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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略论陈寅恪论再生缘的叙述框架论再生缘一文挥洒五万余字,论述新颖而详备。然作者行文于一点之外四面辐射,对现代读者而言在阅读上略显吃力,为便于论述,暂将初稿分为七大部分:一、详述有关陈端生事迹的重要史料;二、陈端生之生卒年;三、陈端生之夫范某事迹;四、陈端生撰再生缘之年月及地点;五、论再生缘之思想、结构、文词三点;六、论再生缘续撰者梁德绳之事迹;七、作者寅恪之别感。鉴于篇幅庞大,本文仅细述七部分中颇具代表性的一、二两部分。一、铺列有关陈端生事迹的重要史料再生缘第二十卷第80 回末续作者对陈之事迹的叙述;再生缘第十七卷第65 回首节,陈端生自述撰著本末及身世遭遇的史料;再生缘第十七卷第 68 回末节

2、,陈端生自述撰再生缘 前十七卷情况的史料; 钱塘陈文述著作中涉及陈端生的诗作(颐道堂诗外集 6)有题从姊秋绘声阁集七律四首和西泠闺咏 15?绘影阁咏家。作者开篇直言:“关于再生缘前十七卷作者陈端生之事迹,今所能考知者甚少,兹为行文便利故,不拘材料时代先后,节录原文,并附以辨释于后。”这些史料直接涉及的人物有:续作者梁德绳、原作者陈端生、 钱塘陈文述、陈端生妹陈长生 (秋)。史料类别两种:人物自述和诗作。诗词一类作品讲究简洁含蓄,而作者巧妙的诗史互证, 于诗文中又间接缕出有关主人公陈端生的颇多线索。首先由西泠闺咏 15咏端生诗之前,有咏长生诗作,通过对咏长生诗序中“归叶琴柯中丞”之“叶琴柯”即叶

3、绍本人史传资料的考查及“中丞”即“巡抚”称谓的辨析, 知咏长生诗当写于嘉庆二十二年后(包括嘉庆二十二年),推断咏端生诗也应写于此段时间后。 并以文中出现的“杨蓉裳农部”旁证“文述咏端生诗作成时代颇晚”。其次分别论释题从姊秋绘声阁集七律四首:第一首由对陈文述个人性情、入京时段和陈长生在京时段的史料搜寻,推测陈文述作诗时间。 因无明确史料确证, 作者以陈文述之为人性情及长生之夫叶绍的任职情况推断, 文述初次拜见长生之年月应在文述第一次进京, 即嘉庆三年至嘉庆四年间。 并进一步推测“文述止一度晤见长生,其题绘声阁集四律,实非以之为拜谒之贽,不过晤见之后追写前事,呈交长生夫妇阅览者”。第三首由诗句及叶

4、氏织云楼诗合刻的刊刻时间推论,陈文述此诗取材于叶氏织云楼诗合刻和袁简斋随园诗话补遗。并结合上文分析的文述与长生之关系断言文述诗作之取材非由长生之手得来。并考据“碧浪香一水涯, 韦郎门第最清华”两句, “碧浪湖白洲之地为叶氏家园所在”。 第四首由诗句“仙郎纵有凌云笔”之“凌云”二字及长生之夫叶绍的任职情况推测上述四首诗的写作时间,即嘉庆三年至嘉庆四年间。二、陈端生之生卒年第二首,因为其在四首诗中关涉陈端生事迹最为密切且最难考证,最后讨论。作者首先讨论诗中“不甚重要及易解释之句”: 由“纱幔传经慈母训”句搜集紫竹山房文集中有关端生母汪氏的资料,并结合官员史料及 再生缘 中孟丽君等主要人物皆曾活动于

5、云南,推论汪氏之父为汪上。其次,论其难确定者,即陈端生卒于何年。诗未标明写作时间,结合西泠闺咏15?绘影阁咏家 明显写于“端生已卒,范某已归之后”, 作者推测此诗也是作于该时间内。原因是“范某一案,如下文所引材料,知为当日最严重事件。无论文述作诗不敢言及,即敢言及,亦为长生所不喜见者,而文述自不便牵涉及之也”。并找寻同类事例两件:一是吴兴诗话不录闺阁题咏之诗;二是陈桂生请王昶为其祖陈句山诗文集作序, 以此二事来夯实其推论。则据此推论,“端生已卒,范某已归”于嘉庆三至嘉庆四年间。所可注意者,作者于这一推论中引入两处读者在后文才能获知的事实或材料(范某一案和陈桂生请王昶作序事),并非像上文各推论中

6、都是在已告知或略微告示读者的基础上进行的, 皆因两事为后文论证中极重要的两段材料, 会详加论述, 故此处省略了。由题从姊秋绘声阁集七律四首中第二首和西泠闺咏 15?绘影阁咏家两诗文引入的关于“陈端生之卒年”的考证论题,作者又引入一旁证,即写作织素图一事,证“端生至少在乾隆五十四年秋间犹生存无恙”。“织素图乃陈长生戴佩荃闺阁挚友间绘画题咏之事”, 因而作者又详细搜集考证了涉及二人的诸多材料:有关挽戴佩荃的:戴佩荃织素图次诗,陈长生挽戴南(佩荃)诗,戴佩荃之父戴璐吴兴诗话中有关的挽戴南(佩荃)诗。有关戴佩荃的公公赵佑的:清国史列传 ?大臣传?赵传,李元度先正事略 ?文苑类 ?窦东皋先生(光鼐)传附

7、赵鹿泉先生(佑)传。有关陈长生的公公叶佩荪的:钱仪吉碑传集 ?朱撰湖南布政使叶君佩荪墓志铭。上述材料中, 解决了三个问题: “(一)戴佩荃逝世之年月;(二)戴佩荃之织素图次诗作成时间; (三)织素图中之织素人为何人。 ”作者采用逆叙推论的方式, 将原有思路中织素图中之织素人为端生的这一假设语省略,由资料的大范围向小范围推移,像是自我陈说。证(一)戴佩荃逝世之年月。作者由有关挽戴佩荃的诗作及有关戴佩荃公公赵佑的传记材料得出: 戴佩荃逝世于乾隆五十四年秋。证(二)戴佩荃之织素图次韵诗作成时间。 作者首先列出随园诗话补遗 中有关陈长生之作寄外诗的资料并详考了长生之夫叶绍在京会试时间及此时期与长生的别

8、离情况, 以确定陈长生寄外诗为何时何地所作, 由此考定长生与戴佩荃何时同在北京, 进而分析推测戴佩荃作织素图及次韵诗的时间: “在乾隆四十七年以后(包括四十七年) 至五十四年秋间戴佩荃逝世以前”“距乾隆五十四年秋季以前不远也。” 证(三)织素图中之织素人为何人。 由戴佩荃之织素图次韵诗之诗句推断织素图的取材来源为孔雀东南飞 和晋书 ?列女传 ?窦滔妻苏氏 (蕙)传,分析得出织素图中之织素人为女性, 且此女或为陈长生, 或为戴佩荃,又可能为陈端生。作者一一排查,肯定织素人为陈端生,以此完证“端生至少在乾隆五十四年秋间犹生存无恙”的预说结论。旁证之后,以陈玉敦不肯以其父兆伦之诗文集出示他人和兆伦之

9、孙玉万之子桂生请王昶作序两事,进一步推测陈端生之卒年。要知王昶作序之年, 须先推求王昶、桂生二人同在京师之时。这正与前文中陈文述初次拜见长生之年月及戴佩荃之织素图次韵诗作成时间的论证思维相同。作者依然是先铺列相关重要史料:王昶春融堂集附严荣编述庵先生年谱碑传集?阮元撰王公昶神道碑耆县类征?陈桂生传。首先分析王昶在京的三个时间段,再以桂生的时间走向先排除第三个时间段。然一二两个时间段内二人都有相遇北京的迹象,作者采用事实+以情推理模式,对陈桂生得以知县身份顺利拣发湖北任职这一背景, 在第一二时间段中分别详加解析。 以情推论:第一时间段中,“桂生此时既未决定往湖北,似不必请兰泉作序,藉以求其介绍与

10、湖北疆吏如毕沅”;而第二时间段内,“此时桂生既定计往湖北, 实有请于兰泉作序之必要”。 因而得出王昶作序时间是嘉庆元年前后, 则端生卒年应在乾隆五十四年秋至嘉庆元年前期。陈端生之生卒年, 又涉及其夫范某事迹及范某遇赦获归的时间。作者指出范某所犯之罪“非遇赦不能归”, 并结合史料中两次大赦时间和紫竹山房文集 ?冢妇行中记载的端生生年,将范某可能的归家年月锁定在乾隆五十五年下半年至五十六年上半年或嘉庆元年。 由此推断端生可能的寿龄为四十岁至四十五岁之间。三、余论从前后文来看, 作者在论证过程中常用的论述方法有: 大范围向小范围推移的“普通消除递减之方法”、 重要材料的集中铺叙、旁证推论、以情推论、时间关联推论等。思维方式为集中一点、四面辐射。发散式的思维、变换的论述过程以及夹杂其间的一些感叹性“溢出文字”, 使文句读来略显繁琐, 却清晰展现了作者的考索方法、 思脉流向、厚重的治学功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作者深知自己行文繁复,在论再生缘校补后记中曾以诙谐的口吻评说自己的文论是“点佛弟之额粉,久已先干。 裹王娘之脚条,长则更臭”。然作者亦强调:“至于原文,悉仍其旧,不复改易, 盖以存著作之初旨也。”可见先生对自己这部作品的极大肯定。推其原因,则是文中一字一句都饱含作者深情,是对本文主角陈端生的同情、理解及触及自身遭遇的感同身受,而有别于思路清晰、分章叙述的现代论文的理性写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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