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林地拍卖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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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宜林地拍卖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我省宜林地拍卖情况的调查报告最近,我们深化有关市县对全省宜林地资的拍卖情况进展了调查,根本摸清了我省宜林地资拍卖工作的现状,发现了一些制约宜林地开发利用的症结问题,并结合这些问题提出了我们的初步意见。一、我省宜林地拍卖与治理的现状宜林地主要指适宜植树造林的荒山、荒地、荒滩,宜林地拍卖是指宜林地所有者将自己所有的宜林地使用权以拍卖的形式转让给别人,获得一定出让金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新的承包经营形式。通过宜林地拍卖把土地资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别离,可以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开发治理宜林地资的积极性。总结各地宜林地拍卖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单户公开竞争拍卖。对交

2、通方便、立地条件较好,治理难度较小的宜林地,单户有才能治理的,采用单户公开竞争招标拍卖。2、联户购置,股份开发。对宜林地面积较大,分布相对集中,一家 一户难以治理的,由农民群众通过联户购置,股份开发,按股分红。入股的方式包括:资金入股、技术入股、投劳入股、土地入股等形式。入股的股东包括农户、个体户、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3、均分到户,拍卖治理。有些地区,为了防止在治理见效后出现红眼病,将宜林地按立地条件合理搭配,平均划分到户,由各户向集体交纳宜林地使用费或按收益分成。这种方式在迁西县围山转治理中普遍存在,由于围山转多种植板栗等经济林木,效益较高,这种方式较受欢送。4、改包为卖。为了

3、维持以前形成的承包关系,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进一步强化承包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修改承包合同,合理作价,一次性卖给原承包者。对承包后逾期未治理或治理效果较差的,集体收回,统一作价,公开招标拍卖。5、面向社会跨地区跨行业拍卖。到目前为止,全省已有366家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购置了宜林地。目前,参与跨行业购置宜林地的主要有:城镇下岗职工、城市个体工商户、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等。团体主要有:厂矿企业、政府机关、宾馆饭店等,其购置的目的主要作为本单位的消费开发基地或休闲旅游度假基地。投资达200万元以上。目前,农村宜林地的开发工程主要是开展林果业、养殖、旅游业、建立工业原料基地。二、我省

4、宜林地拍卖的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一)主要做法总结我省宜林地拍卖工作,主要做法是:1、强化组织领导 积极稳妥推进经过近几年来的宣传发动,各地对宜林地拍卖工作较为重视,多数地区把这项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在调查的县(市)发现,多数县的县委、县政府都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挂帅,林业、水利、土地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宜林地拍卖领导小组,有关乡村建立了拍卖组织,精心组织拍卖工作。曲周县成立了由主管副书记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农工部、土地局、林业局、开发办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村也成立了相应组织,详细负责林地使用权拍卖工作的组织。2、标准拍卖程序 保证公正公开在宜林地使用权拍卖过程中,各地

5、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制订拍卖方案。在拍卖前对宜林地进展摸底调查,统一规划。制订拍卖方案,交群众代表讨论,报乡和县有关部门审查。二是合理确定宜林地标底,公开竞争拍卖。由乡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组成评估小组,根据宜林地的不同类型、立地条件合理确定标底,张榜公布,公开竞争招标。三是签订合同,进展公证。一般作法包括:统一制作合同样本,标准合同内容,包括四至界限、承包期、治理标准和时间,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签订后,进展司法公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土地和林业部门要及时确权发证。四是搞好拍卖金管理。多数地区的宜林地拍卖金管理较为标准,主要作法是村有乡管或村有村管,拍卖金主要用于宜林地治理

6、和改善农村的社会公益事业。有的县将宜林地拍卖金 纳入村有乡管范畴,可以用活用好。3、合理确定宜林地拍卖的范围、面积、期限、价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宜林地的范围进展了严格的界定,宜林地主要包括:荒山(约占全省宜林地面积的90%以上)、荒地、荒滩。有些地区对限制拍卖的宜林地也做了规定;宜林地的拍卖期限根据立地条件的不同而有所变化,立地条件较好的宜林地如迁西的围山转、平原地区的路、渠、废耕地拍卖期为30年以下,立地条件一般的宜林地拍卖期为30-50年,立地条件较差的遥远山地一般确定为50-70年;拍卖面积根据本地宜林地资存量、购置者的治理才能,宜林地的分布特点及村民的意愿由村委会研究决定,一般控制在

7、10-100亩,购置1000亩以上的大户主要分布在承德市。关于拍卖价格确实定,一般由村委会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宜林地的立地条件等级、交通条件等确定底价。目前,大局部地区还没有建立宜林地资资产评估机构。相对而言,迁西县的做法较为标准,对一般宜林地,由村集体组织有关人员进展现场考察,根据治理难易程度、合适栽植的树种、预期效益及群众认可程度等情况确定价格;对拍卖的围山转,由村委会委托县农经部门集体资产评估事务所,根据面积、株数、树势及效益等情况,进展资产评估。拍卖三荒和围山转须一次交清拍卖金,并逐年按每亩不低于50元交纳资使用费。均包到户的围山转,逐年按每亩50-80元交纳资使用费,竞争承包的,实行逐

8、年缴纳承包费(含资使用费)。4、不断完善宜林地拍卖政策在拍卖后产生效益前的3-5年内,免收土地使用费或承包费;可以,依法适当减免农林特产税、土地管理费、耕地占有税、乡村提留等。(4)宜林地拍卖金主要用于宜林地开发的根底或配套设施建立,如在宜林地开发区修路、引水、架电等。(5)各类林业工程工程投资、小流域治理或经济沟建立补助费可直接投资到宜林地购置户。(6)坚持谁购置、谁治理、谁受益;鼓励下岗职工开发治理宜林地的。(二)存在问题我省宜林地拍卖中也存在一些不容无视的问题,表如今:一是宜林地开发治理工作进展不平衡。目前全省宜林地面积仍有3000万亩,主要分布在山区。尽管我省在拍卖宜林地,促进开发治理

9、上,获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多数地区在治理宜林地上还没有打破,特别是有些山区县,大面积宜林地长期得不到开发治理,难以摆脱贫困落后的状况。二是拍卖行为不标准。有些地方存在仗权拍卖现象,拍卖缺少透明度;有的地方拍卖宜林地没有整体方案,没有统一规划和长远打算,拍卖的程序和手续不健全,有的拍卖后没有签订拍卖合同,有的虽然有合同,但合同容很不完善。三是宜林地资的价格评估不科学,评估结果不合法。宜林地拍卖价格偏低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每亩仅1元。有些地区拍卖合同不合理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形成新的分配不公;有些地方拍卖金管理不善,资金不能及时收回,或收回后管理混乱,没有建立起会计和审计监视机制;有的村干部将宜林地

10、拍卖作为自己以权谋私,发财致富的捷径。四是社会化效劳体系仍不健全。群众治理宜林地缺乏技术指导和效劳;用于宜林地开发的根底设施不健全;在群众投资才能有限的情况下,得不到及时的资金扶持或贷款从而限制了宜林地开发治理的进度;宜林地产品销路问题没解决,影响 了开发的资金周转。特别是资金、劳力、资、技术、信息等消费要素的合理配置问题。仍是制约宜林地开发的主要问题之一。五是宜林地开发后的土地流转机制没有建立,造成农民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治理之后,短期内难以见到收益,从而给治理者造成新的经济危机。六是有些地方,为了搞形式,不顾群众意愿,在宜林地拍卖中搞一刀切,将宜林地平均分配给农户,难以到达宜林地治理的预期效果

11、;有些地方为谋取短期利益,存在重拍卖轻治理的问题。三、对我省宜林地拍卖工作的几项建议为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推动我省宜林地拍卖工作的安康开展,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更新观念,加强领导理论证明,通过宜林地拍卖,开拓农村市场,可以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调查的情况看,宜林地开发存在着宏大的潜力。迁西县有4.5万户农民投资1800万元,购置了15万亩荒山和围山转工程的使用权,通过宜林地治理使该县的板栗产量由83年的700万斤增加到96年的1500万斤,全县417个村靠治理宜林地开展林果实现奔小康,占全县的53%;围场县已经出现了靠宜林地开发脱贫的百万富户(按现有资估价);由此可见,拍卖宜林地,对增加农村

12、投资和消费总需求,确保经济增长目的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更新观念换脑筋,加强领导和引导,从政策中找出路,从机制上寻动力,因地制宜,把宜林地开发作为振兴本地经济的打破口,实在抓紧抓好。2、不断完善拍卖政策,建立竞争鼓励机制。(1)合理确定拍卖承包期。目前导致宜林地长期得不到治理的主要原因是群众担忧政策变化。合理确定宜林地拍卖期限,可以消除群众顾虑,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促使其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快治理步伐,尽快形成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2)依法合理地给予购置者经营自主权,允许其在合同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允许继承和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治理成

13、果。(3)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减免一定的费税。特别是在宜林地治理的初期产生经济效益之前,减免税费的政策非常必要。因为,目前农民群众的经济实力还很薄弱,治理初期无力负担应交的税费,适当减免,可以促使购置者集中精力投资治理宜林地。(4)林业、水利、农业、土地等相关部门对于涉及宜林地治理的工程工程可以搞一些直接投资入户的政策。这样不仅可以激发群众治理宜林地的热情,而且可以加快工程的进度,进步工程的质量。(5)鼓励下岗职工及社会力量投资治理宜林地。鼓励农民、城镇职工、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投资开发宜林地。在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遵守有关合同或协议的前提下,鼓励他们投资开

14、发治理宜林地,开展林果业。林业部门要积极提供技术、信息效劳,积极协助开拓市场。对于当地农民无力开发的宜林地,可以面向社会通过招标、租赁、拍卖、联营、股份合作等形式转让资经营权或使用权。通过开拓多元化投资渠道,促进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技术、劳力、信息、消费资料向宜林地流动。使宜林地开发形成集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林果产品开发于一体的多元化产业体系。同时,各级政府要转变观念,树立效劳意识,建立健全宜林地治理开发的社会化效劳体系,积极建立技术、信息、劳务、物资等社会化效劳网络,促使各类消费要素与宜林地资形成合理配置。3、加强拍卖管理,标准拍卖行为针对宜林地拍卖中存在的问题,各地在宜林地拍卖管理中应在以下

15、环节中加以标准:(1)严格界定拍卖范围。各地要根据本地情况,严格界定拍卖范围,宜林地拍卖应掌握:有林地不卖;有争议的不卖;按规定经营,合同期不满的不卖,严防借拍卖宜林地之名,破坏森林资和其它土地资。(2)合理确定拍卖价格。为了使拍卖行为纳入标准管理,各地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宜林地拍卖评估机构,合理确定拍卖价格,防止集体资产流失。要严格拍卖金管理 。各地对拍卖金的使用和管理要加强检查监视,建立严格的会计审计制度,定期检查拍卖金使用情况。(3)标准拍卖程序。宜林地拍卖前要搞好宣传发动,使群众家喻户晓,要对拍卖对象和标的张榜公布,拍卖后要及时签订拍卖合同,并对合同进展司法公证。(4)完善拍卖合同。为

16、防止将来出现争议,各地要制订统一格式的合同,标准合同内容,合同中对双方的责权利要充清楚确,特别对违约的责任,及违约后的裁定方式要严格规定。合同签订后,有关各方要签字盖章,有关部门要及时备案。(5)合理确定拍卖面积,适度规模、自愿开发。各地要根据本地的宜林地资总量、农民的治理要求和经济承受才能,合理确定承包、购置户的开发治理规模。要保证既能调动农民群众治理宜林地的积极性,又能保护集体和本村农民的合法权益。一般掌握:对条件较好,单户经营干鲜果品等经济林的,每户开发治理的面积以30-50亩为宜,联户购置股份开发的或有较强经济实力的个体户从事宜林地开发的,以50-500亩为宜;对立地条件较差,从事防护林或用材林开发的,单户以50-200亩为宜;联户或大户及团体以200-XX亩为宜。(6)及时确权发证。林业、土地等有关部门对已经拍卖的宜林地要及时确权发证,对出现变化的,要及时在林权证或林地使用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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