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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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组织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根据公司目前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频繁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机构的平稳运行,特将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组织员工学习。在目前公司的机构和人员变动中,由于员工工作地点的变动、工作的交接和路途的远近安排合理的新工作地点报到时间,员工应该按报道时间要求按时报到。因个人原因延误报到或未报到者视为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达到或超过五天者按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关于印发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室、中心、各厂(站)、分支机构公司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已经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员工考勤和休假

2、管理办法主题词:行政事务 考勤 休假 管理办法 通知抄送: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湖北省八峰药化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2007年8月21日印发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的正当权益,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 考 勤第三条 公司被告每周5天工作制。员工正常作息时间上午为8:30-12:00,下午为13:30-17:30分,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公司办公室另行通知。生产单位及职能部门部分处室被告倒班工作制,将倒班作息时间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四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

3、退。员工未按规定时间到岗上班的即为迟到,提前离岗即为早退。人力资源部不定期抽查,对在一个年度内首次无故迟到早退者,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警告并处100元罚款;第三次及以上,给予通报批评并每次罚款200元。迟到、早退达到2小时者,视为旷工。第五条 旷工管理(一)无特殊原因不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记为旷工。旷工及其他视为旷工的员工,每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外,另处以其两天正班工资额的罚款。(二)旷工连续3日或年内总计10日者,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亲自联络查明原因,核实后当月提出“辞退处分报告”,交人力资源部予以辞退,部门负责人隐瞒不报,一经核实,处罚部门负责人500元。第六条 请销假制度法宝休假以外

4、,员工一般休假被告请假制度,部级、厂级以下员工请假在规定时限内的经逐及审批,收部门、厂领导批准,特殊情况报分管公司领导批准;部级、厂级以上人员请假在规定时限内的由分管公司领导批准,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须报总经理批准。各类员工的请假审批单(附件一)一式三份,部门一份,请假员工一份,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一份。未办妥请假手续,自行离开的以旷工论处,员工休假结束返岗向部门考勤员销假。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皀定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必须严格按照考勤要求及时、真实做好考勤登记,不得以任何形式记人情考勤。部门负责人负有考勤监督责任。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考勤不定期进行抽查,考勤员或

5、负责考勤工作的相关领导不负责任,不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考勤的,对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处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各100元罚款。第九条 月份考勤时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止。考勤员于每月26日后第2个工作日内将员工考勤表(附件二)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第三章 休 假第十条 法定节假日(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四)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五)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妇女节正逢法定公休日的,不予补假。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法定节假日另有规定,从其规定。第十一条 法定公休假为星期六、星期日。国家

6、或地方政府对法宝公休假另有统一休假通知的,从其通知。第十二条 事假(一)员工因私事必须由本人处理的,可请事假。员工事假每次原则不得超过3天,确需3天以上的,按第六条中特殊情况办理。(二)公司员工全年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第十三条 病假(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的,可通才医生建议,给予病假。(二)员工休病假必须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除因急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因素员工不能自行请假可由同事或家属代办请假外,均应亲自办理请个手续。(三)员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医疗期间公司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原则依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设

7、置,标准为:工作不满1年的,医疗期为3个月,每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医疗期确需超过的,凭医疗证明按第六条特殊情况办理。(四)员工病假期间不计发工资第十四条 婚假(一)员工符合法宝结婚年龄,即男方不早于22周岁,女方不早于20周岁,可享受婚假。(二)婚假标准1、员工符合法宝年龄结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2、员工晚婚,即男方满25周岁初婚,女方满23周岁初婚,晚婚者享受晚婚假15天(含法宝婚假3天)。(三)婚假应当在登记结婚当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四)法宝婚假3天期间工资照发,晚婚假中超出3天的期间不计发工资。第十五条 探亲假(一)员工

8、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常住地与父母(包括员工自幼由其抚养的亲属)、配偶常住地跨地区的,可享受探亲假。(二)员工享受探亲假应事先办理休假手续,经领导按权责核准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三)员工探望配偶,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四)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无。(五)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六)员工已离婚或丧偶尚未再婚的,视同为未婚员工,员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再婚,而且身边无子女者,如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待遇享受探亲假。(七)员工探亲节假中遇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另补假,员工探亲给予路程假,但

9、最多不超过2天。(八)员工探亲假期间患病,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期满后不能近期返回的,期延期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九)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三个月以上,不再享受一年一次的探亲假。(十)探亲假不能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废。探亲假期间不计发工资。第十六条 丧假(一)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7天丧假。(二)员工的岳父母、公公、婆婆死亡,给予5天丧假。(三)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给予3天丧假。(四)丧假期间工资照发。第十七条 生育假1、产前假:妊娠7个月以上,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提前请假,提前

10、请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对待。2、产假: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凭医院证明给予产假30天。3、哺乳假:女员工生育后,在婴儿一周岁内,给予每天40分钟授乳时间。(二)已婚女员工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已年满24周岁的为晚育,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已婚男员工的配偶符合晚育条件,该员工可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和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三)产假期间发300元/月生育生活津贴。生产或流产员工已经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活困难的可申请公司工会困难补助。(四)女员

11、工计划外生育的,其休息期间按事假对待。女员工各种节育、绝育手术后凭医院证明准假休息10天,工资照发。(五)男员工施行节育措施,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节育手术假工资照发。第十八条 工伤假(一)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持职业病诊断签定证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二)工伤假期间待遇1、工作医疗费用按照当地医疗保险机构承担支付外,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2、工作员工治疗期间工资照发。3、工作员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签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当

12、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辅助器具项目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工作员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公司按其原待遇按月支付薪酬福利。工作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工作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5、工作停工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者经县级劳动能力签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6、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员工在停工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公司浱人负责,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第十九条 公假按照国家法令,员工因短期服役、义务劳工等,凭证明文件申请公假,经领导按权责核准后方能生效。公假期间工资照发。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制度中的工资是指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安月向员工发放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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