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报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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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暖费一般有两种发放形式,即发取暖费和发放取暖物品。 对于发取暖费,国税函20093 号文件规定,取暖费包含在职工福利费中,企业所得税 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 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 200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 知(国税函2008264 号)规定,2008 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 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税法规定扣除。对于发取暖 用品,属于劳保费的列支范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 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业可能二者同时

2、发放,比如某企业对生产一线职工按 每人 100 元/月的标准发放了取暖费,同时还在冬季为职工提供防寒服、木炭、电炉等劳动 保护用品。对此类情况,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取暖费属于福利费支出,而为职工提供防寒服等 防寒用品则属于劳动保护方面的支出,虽然会计核算均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但税前扣除适用 不同的处理办法,即取暖费在职工福利费中发放,取暖用品在职工劳动保护费中列支。2009-11-5 14:56 读者上传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为职工报销取暖费等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先记入“应付职工薪酬”再分配到费用中。具体处理思路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贷:银行存款然后进行分配作下面的会计处理:借:

3、生产成本(生产工人)管理费用(管理人员)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报销的车贴、话费是否需合并薪酬缴纳个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 号)规定: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报销的旅游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0411 号)规定,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 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

4、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 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跨年度报销的一些费用能否列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 年第512 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实务中经常会涉及到跨期费用的处理,通常对于跨月不跨年的费用,财税部门的监管相对较松,但对 于跨年

5、费用往往口径较紧,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应该将跨年费用作适当调整,使其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员工报销没有发票该如何处理?根据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 号)明确规定,企业超出税前扣 除范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或者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公司员工的电话费发票是否可以报销入账?关于通信费的税前扣除。从 2008 年1月 1日开始,企业根据其自身的相关规定发放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补贴,计入职工工资薪金,按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规定处理。票据为个人名头的个人通讯费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私车公用,租赁费和报销费税务上如何处理?根据北京市地

6、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3646 号)文 件的规定: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 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 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 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国外票据是否可作为报销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从外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 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

7、 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员工报销个人的医药费能否税前列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 号)第三条的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员工报销过路费是否计缴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058 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 人取

8、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 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 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 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 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电子客票是否能作为报销凭证?根据京地税票2006248 号文件规定,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暂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 称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

9、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行程单 采用一人一票,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航空公司开具的变更、退票收费单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凭证?我国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 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发票一般按照权限 由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制,但是一些行业可以自行印制专业发票,比如机票就是特殊的发票。除此 之外,一些部门和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有使用收据的现象。严格地说,这里说的收费单是航空公司自行 印制的收据,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但是,通常情况下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10、报销的餐费和医疗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员工的中餐费用和报销的医疗费用发生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库存现金然后摊入成本费用:借:生产成本口制造费用口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锦州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规定住房标准面积锦州市今年新实行的锦州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中,对如何分担采暖费有明确规定。锦州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包括离退休职工)的采暖费,在 规定住房标准面积内(不足规定住房标准面积的,按实际住房面积计算),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 85%,个人 承担 15%;企业职工承担采暖费的比例参照上述办法,由企业根据实际自行制定;超过规定标准面积部分 (多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的采暖费

11、由职工个人承担。具体承担责任划分如下:取暖费承担责任划分(一)由家庭中的男方所在单位承担;如女方职务、职级高于男方,男女双方享受住房标准差额部分的 采暖费由女方单位承担;(二)家庭中男方故去,由女方所在单位承担;如女方单位确无能力,可由已故男方或者家庭其他同住 成员所在单位承担;(三)被市供暖管理办公室认定为不具备缴费能力单位职工的采暖费,由职工家庭中按其配偶、子女、 其他同住成员所在单位的顺序依次承担;(四)被市离退休管理服务中心接收的离退休人员的采暖费,由市离退休管理中心承担;(五)家庭中既有本地职工又有外地职工的,由本地职工所在单位承担;只有外地职工的,由职工个人 承担,缴纳后可凭供热单位开具的采暖费收据回单位报销;(六)现役军人家庭,部队在本地集中居住的,由现役军人所在部队承担;部队在外地或者在本地不集 中居住的,由现役军人家庭中在地方的一方所在单位承担;(七)无工作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其采暖费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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