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管理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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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管理核心制度 作者:O16010来源:市中心医院浏览字体:一、 首诊负责制1。 首诊负责制是指凡到医院就诊的病员,首诊的科室和医师对病员的检查、诊断、治疗和抢救均应承担责任的制度。2。 首诊医师应对所接诊病员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做好病历记录,根据规定履行相应报告制度.经检诊后,如属本科疾病,首诊医师应负责处理;如诊治困难,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如不属本科疾病,或者同时存在其他专科疾病时,应及时请求会诊,除参加会诊的专科同意转科外,首诊医师应负责对病员继续进行处理.3. 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头交班,共同检诊病员,并做好记录后方能下班。4. 首诊医师对

2、急、危、重病员,应根据抢救制度立即实施抢救,如不属本科疾病,应一面抢救一面请他科医师会诊。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5。 经检诊或抢救后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首诊医师应负责向病房联系,病房不得拒绝收治。如收治有困难时,应向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报告,协调处理。6。凡决定收入院或转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首诊医师应根据病情以及转院相关规定,指定医护人员护送入病房,或转送他院.二、首问负责制 .1首问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受询问的医务工作人员对所提出的问题,应负责详细耐心解答,或介绍到相关部门或指点到相关地点。 2 首问负责制度形式包括:面对面

3、回答询问、回答电话咨询、受理来信来访。 总体要求:不管在任何场所,不管遇到任何形式的提问,无论其事是否与自己有关,都应耐心解答,或将其介绍到相关部门或指点到相关地点。 具体要求: 4.1 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立即给予答复; 4。2 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而当事人不能答复的,需立即请示本部门领导,按领导指示答复; 43不属于本部门、本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得推诿,要积极将提问者指引到相关部门,直到有人接待; 4. 对于来信来访或其他不能马上回答的问题,一定要记录首次接待时间,并按医院有关规定按时答复。三、三级医师负责制。 医院实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分工负责

4、制(特殊情况下,主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可按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分工)。 主任(副主任)医师在科主任领导下,对本科的医疗质量负责,具体指导下级医师,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和急危重病员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组织急危重病例、特殊病人、死亡病例的讨论与会诊,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听取诊疗护理意见,改进和提高医疗质量,开展教学、科研、科室病历质控、下级医师的培训及参加门诊等工作,完成医院交给的相关工作.3 主治医师受主任(副主任)医师领导,负责本科病员的诊治和指导下级医师工作,具体对本科病员定期进行系统查房,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护汇报,倾

5、听病员意见,修正病历记录,应邀参加会诊,决定出院计划,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制订持续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完成各级交给的相关工作.4。 住院医师受主治医师和总住院医师领导,负责分管病员的诊疗工作,认真执行查房制度,及时接管新进病员,按时完成住院病志,制定初步诊疗计划,征询上级医师意见,接受上级医师指导,实施各项诊疗措施,监督医嘱执行情况,分析各项检查报告,观察处理病情变化,据实做好病程记录,主动征求病员意见,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同时负有指导实习、见习和进修医师工作的职责,完成科室交给的教学、科研任务和各级交办的相关工作。四 、查房制度1。查房是医疗工作中最主要和最常用的方法

6、之一,是保证医疗质量和培养医务人员的重要环节,各级医务人员应自觉参加,严肃对待。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三次(上、下午、晚上各一次)。三级医师查房的职责与三级医师负责制的职责相对应.2。 三级医师查房前相关人员应充分做好查房各项准备工作;查房时参加查房人员应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发表意见,经管医师应报告简要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持人应根据查房的目的作必要的检查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查房后经管医师应将查房内容详实记载,主管医

7、师应对记载内容进行核实修正并签字确认,必要时由主持人签字确认.3 科主任查房:每周一次,由科主任或者科主任委托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持,科内全体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主要是讨论疑难危重病例的诊疗问题,进行重大手术、特殊检查的审查和安排,抽查病历质量,听取医护人员的工作汇报、建议或意见以及科主任认为需要处理的其他问题。由经管医师做好相应记录.4. 危重病人查房: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或者科主任主持,对危重病人进行重点查房,组织讨论并做出有效处理。本科医护人员、值班医师、总住院医师以及相关的其他人员参加。由经管医师记录。5。 护理查房:由护士长或者护理部主任主持,护理人员参加,主要检查医嘱执行情

8、况、护理措施落实情况,研究解决疑难危重护理问题,进行护理教学,提高护理质量。由护理质量管理员记录.教学查房:根据临床教学计划定期组织.由带教老师主持,医疗和/或护理见习、实习、进修生参加。由教学秘书记录。7.院长查房: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由院长或者院长委托的副院长主持,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科主任、护士长以及相关人员参加,检查工作、听取意见、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由院办公室和科室质量管理员记录。8. 为保证查房秩序和查房质量,查房期间病区应保持安静,不准探视,查房人员不应处理与查房无关的事项,手机应处于关机状态,因工作需要开放手机的人员也应将手机处于静音状态,特殊情况需要接听电话时应避开查房现场,减少

9、对查房的干扰。非特殊情况,参加人员不应迟到、早退.处理紧急情况需要退出查房应征得主持人同意.五 、查对制度(一) 临床查对制度1开具医嘱、处方或者各种申请单、治疗单、手术单等医疗文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以及相关信息资料,加以核实.2。 执行医嘱时应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同时应检查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注意药物配伍禁忌,询问有无过敏史。3。 抢救病人执行口头医嘱时,执行者必须口头复诵一遍,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将使用后的空安瓿、药瓶或者相关包装等物品保留备查。4。采

10、集标本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与标本标签相符,标本质量与检查要求相符,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送检.(二) 输血查对制度1.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2. 医护人员或者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时,双方进行逐项核对。3.输血科交叉配血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进行交叉配血.4. 输血科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

11、毕后自己复核,准确无误后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6。 血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标签破损、漏血;血液中有明显凝块;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接面上出现溶血;红细胞层呈紫红色;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

12、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三) 手术查对制度 手术前接病员时应根据手术通知单与病历资料一起查对病员的姓名、性别、科别、床号、诊断、手术名称和术前用药、术中备用的特殊药品或者特殊耗材等。2。 手术前手术医师、护士、麻醉师应再次查对病员的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3 手术中切除责任病灶或器官时,应再次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切除手术。 术中输血遵照输血查对制度执行,术中用药遵照临床用药查对制度执行。. 凡进行体腔或者深部组织手术,应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辅料和器械数,由手术

13、护士签字确认。6.术中切除或者留取的标本应与标签、病历、病理申请单一同核对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住院号等基本信息以及标本的名称、部位、数量,及时送检。7。 术后病员送回复苏室、病室或者监护室时,交接双方应再次对病员的基本信息、生命体征、用药情况进行查对交接。(四) 发药查对制度1。 药学人员调剂处方前应对处方用药的适宜性进行查对审核: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剂型与给药途径;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等.2. 药学人员调剂处方时应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14、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3。 药学人员对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的查对处方颜色是否正确,处方内容是否齐全,处方剂量是否超限,处方与病历是否相符,处方医师是否具备麻醉处方权。(五)医技检查查对制度1. 临床检验、病理检查,应对接受的标本进行查对: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检查目的、标本质量和数量,检验结果应该经过指定的人员审核后发报告,(急诊单人值班时,值班人员应对结果认真审核,必要时再次核实后发报告),病理诊断应经过主治医师以上审核后发报告。发送报告时,应查对科别,避免错送,送达时应与科室有关人员进行查对签收。2。 影像、功能检查时,应对病员的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检查号、检查部位、检查目的以及检查条件进行查对.检查结果应经审核后发报告。发送报告时,应查对科别,避免错送,送达时应与科室有关人员进行查对签收。(六)供应室查对制度. 接受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核定数量、质量、有无破损及初步清洁处理情况。2。 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核定数量、质量、有无破损、清洁处理情况以及送消毒的日期。 灭菌时查对温度、压力、时间,灭菌后查对灭菌效果、指示剂及无湿包情况以及消毒日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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