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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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规定第一节 一般规定 1、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各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那么?各项规定。 2、突出矿井的矿长对防治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斯检查、平衡防治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实施。 3、突出矿井的总工程师防治突出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组织措施的编制、审批,负责制定矿井防治突出工作方案、规划,负责措施的落实、检查、监督。 4、副矿长负责落实所分管范围的防突工作,驻矿安监处长负责监督检查;矿各级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治突出工作负责;区、队、班、组长对管辖范围的防突工作负直

2、接责任;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防突工作负责。 5、突出矿井要建立专门的防突施工队伍,人员配备要符合统一规定。芦岭、朱仙庄、海孜、祁南四对突出矿井应成立瓦斯科,瓦斯科由工程技术人员和有防突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瓦斯科负责拟定矿井月、季、年度瓦斯治理工程方案、防突抽放方案设计,参与防突措施的审批,负责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及防突效果检验工作及抽放防突工程的监督检查验收。 6、突出矿井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接受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熟悉突出预兆和防突的根本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7、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防治突出方案。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突出危险

3、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平安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8、突出煤层新采区设计前必须进行三维地震勘探,勘探的重点要放在对突出煤层的控制及小构造探查上,严重突出危险区的布网密度要适当加密。突出矿井所有可采煤层地质勘探钻孔均要采集煤层瓦斯样,测定瓦斯根本参数。 9、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治突出的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 10、突出矿井设计必须优先开采保护层,保护层和被保护层的巷道工程设计要同时进行;瓦斯治理必须超前回采工作面巷道工程施工。保护层工作面确需跳采,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因跳采出现非保护区域的瓦斯治理工程的方案设计要与跳采改造方案设计

4、同时制定。开采保护层时必须同时对被保护层进行瓦斯抽放。 11、单一的突出危险煤层和无保护层可采的突出的煤层群;必须采用预抽煤层瓦斯防治突出的措施。 12、突出矿井的主要巷道应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应尽可能减少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次数,揭穿突出煤层地点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在突出煤层顶底中布置的运输大巷、回风大巷、采区上下山等,巷道距突出煤层的法线距离,原那么上不得小于20m。 13、突出矿井应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填写突出卡片,建立突出档案。每年第一个月,将上年度的突出资料报集团公司。 14、在同一突出煤层的同一区段的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严禁布置2个工作面相向回采和掘进。 1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

5、须开展瓦斯地质研究。矿井地测部门、防突专门机构、通风部门必须共同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每两年修改完善一次;采区瓦斯地质图必须根据实际揭露资料及时填绘、修改、每月上报集团公司通防处。 16、采掘工作面距保护区边缘30M以前,矿井地测部门必须向有关采掘区提交采掘工作面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并报告矿总工程师。采掘区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必须签收,按有关规定执行。 17、突出矿井必须对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各矿突出危险性临界值指标应根据各矿井煤层实际情况由权威部门鉴定,暂未鉴定的按?防突细那么?规定执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及效果检验单经矿总工程师签字前方可生效。 18

6、、开采突出煤层或石门揭穿出煤层时,每个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工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当发现有突出预兆时,瓦斯检查工有权停止采掘作业,协助班组长立即组织人中按避灾路线撤出,同时报告矿高度所。 19、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建立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 20、突出煤层中的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的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风镐落煤。突出矿井的入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爆破前,所有不装药的眼,孔都应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充填深度不小于爆破孔深度的1.5倍。 21、钻孔施工,必须在施工地点悬挂图牌板,牌板内容:钻场编号、钻孔类别、设计钻孔参数孔号、方位角、倾角、孔深、孔径等;当实

7、际施工钻孔参数与设计参数不符合时,必须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制定措施。 22、钻工必须随身携带钻工手册,防突区必须建立钻孔原始记录及台帐,做到手册、记录及台帐三对口,发现不符时,以弄虚作假论处。 23、钻孔施工必须实行现场联合验收,验收人员由施工单位班组长、瓦斯检查工、掘进班队长、安监员或瓦斯办组成,由安监员或瓦斯办牵头组织现场签收。 24、外委施工单位不得从事突出煤层石门揭煤、突出煤层掘进,其他相关防突工作必须纳入矿统一管理,矿必须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的管理。 25、突出矿井,回采工作面瓦斯治理工程不到位的不得纳入回采煤量计算可采期;准备、开拓煤量可采期,要根据瓦斯治理工程相应延长;“三量可采期

8、不能满足瓦斯治理工程需要,必须加快开拓、准备施工进度,同时采取相应措施。第二节 突出危险区、威胁区近距离岩巷掘进 1、突出煤层新采区施工设计前,矿要编制采区瓦斯地质图。 2、突出煤层新采区设计要编制专门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同时报集团公司审批。 3、凡在突出煤层顶底板中布置巷道,开工前必须绘制巷道与突出煤层关系预想地质剖面图,否那么不得开工。 4、异常地带地质预想剖面图要悬挂矿调度室,施工单位要将施工进度每天填绘到预想剖面图上。 5、矿井采用双岩巷布置时,应优先施工距突出煤层法距较远的巷道。 6、在运输大巷、回风大巷、采区上下山掘进过程中,为防止因隐伏构造导致巷道误揭突出煤层,必须采用边探边

9、掘措施。探查点间距要求如下表:当巷道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 控查点距离 备注 30m 150m 发现巷道与煤层法距发生变化时,必须查明原因 20-30m 100m 10-20m 50m 7、发现隐伏未知断层时,必须停止掘进进行探查,控制断层及煤层赋存并采取措施。 8、当巷道距突出煤层法距10m时,必须采用边探边掘、钻孔超前控制煤层层位,杜绝误揭煤层。 9、巷道距突出煤层法距不大于5米时,必须编制专门的防治突出设计、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 10、假设需揭穿煤层,要严格按照石门揭煤规定执行。 11、在接近断层带100m时,必须采用边探边掘、钻孔超前控制煤层层位,直至穿过断层带。 12、发现瓦斯异常、岩层

10、产状异常、有煤炮声、围岩裂隙发育、顶底板发生淋涌水等现象时,必须停止掘进进行探查,坚持先探后掘,不探不掘。 13、地质煤层赋存探查钻孔每组孔数不应少于3个,应控制煤层全厚。 14、探查工程心须编制探查设计、探查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15、每次探查工程结束后,通风副总均要组织地测、技术、防突部门编制探查报告,明确允许巷道施工长度,报矿总工程审批。 16、井下突出煤层近距离岩巷掘进必须悬挂?瓦斯地质管理牌板?,探查点编号、距煤层法距、允许进尺数等内容要填写齐全。 17、探查点要做明显标记并编号。?瓦斯地质管理牌板?、探查报告允许进尺数与现场标记要一一对应,严禁超挖超掘。 18、?瓦斯地质管理牌

11、板?由掘进施工单位负责管理,严格按照探查报告允许巷道进尺长度组织施工。第三节 石门揭穿突出煤层规定 1、石门揭穿煤层程序严格按?防突细那么?规定执行。 2、突出煤层石门揭煤要避开地质构造带和应力集中区,石门拔门前必须首先探明煤层赋存状况,探查孔不得少于3个。 3、矿必须制定石门揭穿煤层防突设计,报集团公司批准。 4、矿必须编制石门揭煤作业规程和平安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上报集团公司批准。矿必须将作业规程、施工措施、集团公司批复一并贯彻到施工单位的每位揭煤作业人员,揭煤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方可上岗。 5、矿总工程师要对揭煤全过程进行技术监督指导,石门揭煤开工前,必须组织相关单位对通风、供电

12、等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系统及设施必须符合?细那么?要求,否那么不得开工。 6、地测部门必须绘制石门揭煤预想地质剖面图,并悬挂矿调度。 7、石门施工及揭穿煤层的全过程,均必须做到先探后掘,准确控制煤层赋存情况,每组探查孔数不得少于3个。 8、当石门迎头距煤层法距1015m时,矿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煤层突出危险性参数,对突出危险性进行评定。预测有突出危险,必须取预抽措施,预抽钻孔控制范围至巷道轮廓线15米以外,预抽率不小于50%,预抽期应小于6个月。 9、石门迎头距煤层法距5米时,施工预测钻孔,有突出危险,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进行校果检验,措施有效方可施工。 10、石门施工至煤层法距不小于3

13、米位置时应采取金属骨架、煤体固化、前探支护等措施,并必须进行校果检验。 11、石门至煤层法距3米时,矿总工程师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对平安揭煤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将平安揭煤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报集团公司通防处备案。 12、石门施工至距煤层法距2米缓倾斜煤层留1.5米岩柱;如果岩石松软、破碎,应当增大预留岩柱采用震动放炮或远距离放炮揭开煤层。 13、震动放炮揭煤严格按?防突细那么?规定执行,假设一次没有揭开煤层全厚,应在24小时以前方可再次进行震动放炮。 14、厚煤层、缓倾斜煤层穿煤一次不能揭穿全厚施工的每一循环均必须采取防突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只有经效果检验有效前方可进行下一循环施工,直至穿透煤层。

14、 15、施工过程中,要密切注意突出预兆,如有异常必须立即停头撤人,采取措施。 16、永久支护必须紧跟迎头,煤层与顶底板连接处前后5米的巷道必须采取强化支护措施。 17、石门揭穿厚度小于0.3米的突出煤层,可直接采取震动放炮措施。 突出煤层立眼揭煤按照石门揭煤规定执行。 18、突出煤层井筒揭煤按?防突细那么?规定执行。 19、石门与突出煤层已掘巷道贯穿时,已掘巷道必须超过石门贯穿位置5米以上,并保持正常通风。 20、石门揭煤竣工后,隐蔽工程记录等资料要归类存档,地测部门要及时填图。 21、平安矿长必须对揭煤工作全过程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揭煤工作结束,通风副总必须组织人员编写总结报告

15、,报集团公司通防处备案。第四节 突出煤层巷掘进防突管理规定 1、必须编制瓦斯综合治理专项设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平安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前方可上岗。 2、突出危险区煤巷掘进前应先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在区域防突措施的根底上再采用局部防突措施。 3、突出危险区没有开采保护层的煤巷掘进,必须同时采取巷帮抽放与迎头排放等防突措施。 4、在第一次执行局部防突措施,必须采取小直径42mm浅孔排放,工作面前方形成不小于5m的平安屏障前方可进入正常的防突措施循环。 5、抽放钻孔必须要留有不小于10米超前距;抽放钻场间距必须小于最短有效抽放钻孔孔深10米以上,两帮钻场应错开

16、布置;抽放孔控制范围至巷道轮廓线外不小于10m。 6、迎头排放孔要留有不小于6m的超前距,控制范围至巷道轮廓线外不小于3m,应有足够的排放时间。 7、抽放钻孔孔底间距一般不得大于3m,排放孔孔底间距一般不得大于2m;抽放孔、排放孔应控制煤层全厚。 8、严格按设计要求布置钻孔,岩面开孔间距应大于300,煤面开孔间距应大于400,钻孔应均匀布置。 9、采用压风排碴,孔口必须采取除尘设施;打钻期间孔口必须安设防喷孔设施。 10、严禁超突出指标掘进。效果检验允许进尺数,必须同时保证巷道轴线方向留有不少于6m的措施孔超前距、巷道前方及轮廓线外不小于2m的检验孔超前距;效果检验单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突出指标超过临界值时,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 11、严禁超挖超掘。检验位置必须编号并作明显标记,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防突管理牌板,效果检验单、防突管理牌板必须一一对应。 12、远距离放炮,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炮后30分钟前方可允许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 13、附近地点煤破时,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人员必须撤离至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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