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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进一步规范市区初中办学行为推进会上的发言赵 平2010年4月26日一、传达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督查会议精神4月15日下午,省教育厅召开全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查会议。厅机关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基础教育处、教育督导室、体卫艺处处长及教育电视台、教育报刊社、教育评估院、考试院等14个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13个市教育督导室汇报了开学以来的督查情况。省教育厅副厅长胡金波出席会议并做了总结性讲话。对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及督查工作,他用了4句话32个字做了总结:开端良好,初见成效;督导到位,推进有力;正视问题,攻坚克难;任重道远,狠抓落实。下面,重点传达涉及举报督查的信息:在分析全省规
2、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时说:一是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发展极不平衡,开学以来省教育督导室接到的举报达到382校次;举报开始向少数地区、少数学校集中。二是少数地区、少数学校规范办学仍然需要上级强制推动,学生“被自愿”节假日、双休日补课和上晚自习,“月考”、联考等考试名目繁多,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严重超标,还有少数教师启发学生“造假”。个别学校领导面对督查态度蛮横。三是社会层面对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认识亟待提高等。存在以上问题,原因主要有:一是个别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态度暧昧,“五严规定”政策法规学习、宣传不够;二是个别地区教育督导部门督查工作存在不少问题。表现在心态不正。有些地区对规范办
3、学行为工作存在严重的“怕吃亏”心理,在督查工作中有畏难情绪,以致在督查工作上消极被动。力量不强。不仅督导机构自身力量薄弱,而且还不能与其他职能处室形成合力;同时由于督学责任区建设步伐缓慢、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问责不到位,导致督查力量“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存在不少盲区和盲点。偏袒纵容。有的地区对违规行为查处不力、问责不严,少数地方存在袒护行为,纵容学校侥幸心理膨胀,导致了本地区被举报学校数量的日益增多。形式主义。有些地方将随机督查工作等同于一般的行政检查,督查不深入,对举报、对学生、对家长不耐烦;有些督查人员走马观花、浮光掠影,不了解学校和学生的真实状态。指导不力。由于不了解学校和学生的真
4、实状态,不能及时就学校面临的实际问题提供有针对性有说服力的指导。三是少数学校领导需要提高认识,增强规范办学的执行力。下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督查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省里规范办学决心坚定不移,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只会要求越来越严。二是进一步明确督查重点:查处地方政府向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向学校施加升学压力,学校课程计划执行不到位,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过长,节假日违规补课,违规组织统考统测等行为,特别是加强对上网上墙的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执行情况的随机检查。三是进一步明确督查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兑现对社会、家长和学生的承诺。省确定的督查对象和范
5、围是: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苏办发200924号文件、各地和学校落实“五严”情况。各级督查任务是:省每学期督查不少于1/3的普通高中,大市每学期督查不少于1/3的市直学校和县域中学,县(市、区)每学期督查不少于1/3的县域中小学。四是进一步明确督查突破口。以普通高中为突破口,克服“不补课就吃亏”的心理,推动形成“不督查就落后”的局面。要不打招呼、不搞形式、不留情面,加强对来电来信反映的违规补课和考试情况作随机督查,加强对节假日、学期末等重点时段作暗访抽查,以督查巩固成效,以督查形成规范,以督查促进自觉。通过督查推动地区、学校从被动规范到自觉规范。五是进一步健全督查责任体系。省教
6、育厅、督导团将继续对全省各普通高中进行经常性的随机督查,分片对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学校和地区进行“飞行检查”,组织省督学对督学责任区进行经常性督查。对省反馈的举报线索,各市、县(区)地必须在对被举报学校督查结束后一周内将督查报告提交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教育督导团,每月统计公布督查次数、接受督查学校数量、督查情况等有关内容。省督导团办公室随机抽查将在各市对被举报学校的督查后进行。六是进一步强化问责处理办法。省里在各市督查后开展的随机督查中如仍发现存在举报所反映问题的,将对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机构进行问责,予以通报。同时,对投诉多、反响大、屡督不改的学校和个人要加大处理力度。市、县(市、区
7、)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机构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意见(试行),严肃处理违规行为,按要求问责违规事件的单位和个人。省教育厅将每月公布一次接到的各市被举报学校数量排名情况,省教育电视台、江苏教育报将公布被查实的学校名单。七、进一步健全规范办学长效机制。去年,省教育厅研制印发了江苏省普通高中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标准(试行),今年将制定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督导标准(试行),并在今、明两年启动普通高中学校、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督导工作,达到优秀等级的,将命名为“江苏省素质教育模范学校”,并给予表彰、奖励,引导中小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
8、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开学以来我市中小学违规办学举报及督查情况开学以来,省教育督导室反馈给我市的违规办学举报学校共计23校次(为了提请在座局长和校长重视,不将市教育局受理举报列入其中),涉及市属、丹阳、句容、扬中、丹徒、润州等6个辖市(区)的14所普高,2所初中和1所小学。被举报的普通高中占学校总数的比例高达70%以上,其中2次以上反复举报的学校有4所。我市丹阳市珥陵中学、丹徒区实验高中2所普高因存在违反省“五严规定”的现象,被省教育电视台“江苏教育新闻”栏目查实曝光,两校被省教育电视台曝光的间隔时间不到一个月。临近中考、高考,有些学校在观望、攀比,受侥幸心理驱使,“铤而走险”。同时,一些学校
9、绞尽脑汁打擦边球,甚至阳奉阴违行为。市区初中通过市政府“12345”、镇江论坛或多人多次电话向教育局举报和查实的违规办学现象主要有:一是在校集中学习时间超标。有的学校客观存在“两套”作息时间表。例如,开学以来执行的冬春季作息时间:上午7:5011:40之外,要求7:15分之前到校上早自习。中午12:3013:20之间要求学生在班自习,每个教室有教师“看班”。 不符合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在校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中午放学至下午开始上课之间的时间是学生自由支配时间,学校、教师不得要求学生自习、午练、午读等”。下午13:3016:40之外,初二增加了16:4017:25一课时,初三再增加17:3
10、518:20一课时。不符合上述文件中有关“下午放学后,学校可以开放图书馆、体育活动场所等资源让学生自由活动。学校、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教学活动或自习”。“凡是以教师个人或学生集体的名义要求学生集中学习的也应视为学校行为”。 计算下来,毕业班达10小时,非毕业班达8、9小时。二是学科教学评价仍存在“月考”或变相的统一考试。4月份以来,有的学校、有的年级被举报或被查实组织了语文、数学、外语等中考学科的“月考”,或是校际联考。有的学校“天天清”“周周清”的对象扩大成人人过关性的考试,加重了学生的负担。这些都不符合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考试问题的通知中有关“初中每学期统一考试不得超过2次,科目不
11、超过中考科目”;“除此之外,学校不得以周考、月考、单元检测、学情检测、限时训练等任何名目,组织任何形式的以学校、年级为单位的统一考试。学校之间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统考、联考”的规定”。所谓“统一”的界定:学校、或年级规定时间、安排考场、组织考试、流水评卷、集中登分、成绩排名。三是走读生被自愿晚自习、或自习时间超标、或内容走样。有的学校住校生晚自习时间超过2小时,达到3小时左右。有的学校还存在要求或变相要求走读生上晚自习的现象。不符合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在校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每课时不超过45分钟,含预备、课间休息时间在内不超过120分钟。晚自习是住校生自己做
12、作业、看书的时间,不得进行上课、考试、评卷等教学活动”的规定。四是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不落实。有的学校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等课时被随意增减、或被其他科学占用,客观上存在“两套”课表和作息时间表的现象。 以上所述违反“五严规定”的现象,虽然不没有点名,但有关学校的校长应该心知肚明、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切实整改。三、市、区开展执行“五严规定”督查工作的几点要求 根据4月15日全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督查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将按照24个字的方针,即强化督查责任、明晰违规界线、重视诊断指导、严肃问责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督查工作。市教育局督导处将做好来信来电举报线索的登记
13、、梳理和反馈工作,结合县(市、区)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每学期对不少于1/3的市属学校和县域中学、尤其是市区23所初中学校开展执行“五严规定”的督查。本学期针对所谓学校午间管理、下午放学时间过迟、五一小长假违规补课、组织“月考”“联考”、中考中招违规炒作和宣传等问题,市区联动、互查互帮、纠错纠偏,推动学校进一步落实“五严规定”。对省教育厅反馈、市教育局领导批示的来信来电和网上举报,采取不打招呼的随访督查,查清违反“五严规定”事实,提出处理意见。于此同时,督促三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每学期不少于1/3的所属学校的督查工作。校长要提高抓“五严规定”的领导,中层干部、教师要提高落实“五严规定”的执行力
14、,学校要建立岗位责任制、督查考核制、问责处理制。与基础教育处、市教研室密切配合,明晰违规办学行为的界定。有关午间管理纠偏督查。查学校是否统一发布信号,查是否要求学生统一进教室,查学生是否被自愿午自习,查是否统一安排教师看班(不否定巡视、答疑解惑),提倡阅览室、活动室向学生开放。关于下午放学时间。查作息时间表是否符合规定(根据基教处的要求测算),查放学、清堂后是否存在整班上课、自习和考试现象, 春夏季(5月1日)后、非毕业班1730时、毕业班18时后,秋冬季(10月15日)后,非毕业班1700时、毕业班1730时后,整班不放学,有上课、自习、考试、辅导、开会情节的均视为违规,留班学生达班额的1/
15、3即予以批评。 关于违规频繁考试。除期中、期末考试外,坚决取消学校、年级统一的月考或联考。需要进行教学评价,一律坚持随堂检测(不得统一编排考场、统一安排监考、统一组织流水批改、统一登分排名、统一组织考试分析),查因考试(检测)调课、查按照考试成绩公开排名。违规炒作中考成绩。查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招生宣传等形式,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中考状元、考取四星级普高人数、比例等信息。假借社会培训机构补课。查是否存在班主任、课任教师动员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补课,查是否存在教师为任教班级学生补课的现象。重视“五严规定”执行中督查的诊断、指导功能。利用镇江教育督导网站、市教育局简报中发布督查信息。建立“五严规
16、范”监督、督查机构与学校信息沟通的平台,定期公布辖市、区“五严规定”督查工作进展。定期公布省反馈、市受理的被举报学校排名,举报线索的调查核实结果,被督查学校的整改进展情况。一般的违规现象、督查动态通过网站、简报予以披露。严肃问责处理违规办学行为。根据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处理意见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实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2年内不得评优评奖或申请行政确认,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告诫谈话,并在年度考核中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逾期不改或情节较重的,3年内不得评优评奖或申请行政确认,并撤消已有荣誉称号或行政确认,年度考核中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列为重点督查对象,跟踪督促整改,并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况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直至撤消职务。法律法规有明确处罚规定的,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