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判定工作现实状况调研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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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判定工作现实状况调研汇报 *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判定机构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起来,司法判定管理模式在本市展现出主动探索、稳妥推进的新局面。但本市也存在着司法判定的运行机制较为混乱、司法判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司法判定人员的管理机制不够科学、合理等问题。为此,笔者依据工作经验和体会,对发展本市司法判定事业提出了部分关键对策和提议。关键词司法判定;现实状况;问题;对策司法判定是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案件中的一些专门性问题,按诉讼法的要求,经当事人申请,司法机关决定,或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指派、聘任含有专门知识的判定人,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专门性问题做出判定结论的一个核实证据的活动。简单地说,司法判

2、定就是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活动中依法进行的判定。那么什么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判定活动?除司法机关内部判定机构因业务需要而进行的无偿司法判定活动之外的其它司法判定活动,均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判定活动。现在,司法判定管理模式在本市展现出主动探索、稳妥推进的新局面。现笔者就本市司法判定工作的发展及现实状况、存在关键问题、完善对策提议作尝试性的探讨。一、本市司法判定工作的发展和现实状况*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判定工作同全省其它地市相比起步较晚、基础微弱、规模较小、管理相对滞后。受经济大环境影响,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判定机构数量少、规模小、项目不全、管理不规范。2021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时期,面向社会的

3、司法判定机构管理职能划入市司法局,但当初没有对司法判定管理工作给予正规化管理,因此在三定方案中没有单独设置司法判定管理科,而是由法制科兼管,为以后的规范化管理和司法判定事业发展留下了制约隐患。2021年前,本市只有2家面向社会服务司法判定机构:*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司法判定所和黑龙江亚中*分企业司法判定所。其中黑龙江亚中*分企业司法判定所属省司法判定管理处直管,对*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司法判定所的管理实际也是名存实亡。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司法判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出台以后,伴随管理体制的深入明确和省厅创新工作主动的影响,市司法局主动宣传运作,本市的司法判定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司法判定事业才如

4、雨后春笋、蓬勃发展起来。截至现在,本市已经有4个种类、9家司法判定机构经省厅许可登记、取得司法判定执业资格。其中医学类4家;司法会计类2家;工程质量类1家;产权交易类2家。现在,还有2家医学类机构已向省厅申报司法判定执业资格,待省厅审查许可。两年来,本市司法判定机构数量和接收司法判定委托数量均翻了三番。司法判定管理工作也稳步加强。今年5月,*市司法判定人协会成立,对面向社会服务司法判定的管理由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双管齐下的管理模式。即使如此,不论是在司法判定机构数量和人员规模、业务开展上,还是在管理模式和工作力度上,本市现在在全省还是处于后几位。二、本市司法判定工作存在的

5、关键问题司法判定机构的部门设置和运行机制亟待规范首先,目前本市除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面向社会司法判定机构外,还存在部分判定机构或部门,有些是司法机构内部设置的,有些是行政机关的隶属单位,有些本身就是行政机关,公安、检察及卫生、物价等部门对外服务的判定机构各级全部有。只要机组成立,不论判定人员技术、条件是否合格、齐全,全部能够挂牌营业,出具判定结论。这种行为和做法显著违反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司法判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另外,本市司法判定的运行机制也较为混乱。目前,尤其是公、检、法等不一样系统、不一样层次的司法判定机构之间受理判定的范围不明确,没有一套科学完备的相关判定受理的统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

6、,各系统、各层次的判定机构的判定受理工作普遍存在着随意性、混乱性和反复性,也使得司法判定工作的秩序出现了混乱,轻易对案件的起诉和审理产生负面的效应。司法判定从业人员素质、司法判定公信力还需加强首先,因为法律对从事司法判定的机构和人员准入资格要求要求不够严格,因此,受委托从事司法判定的社会专业判定组织仪器设备标准不等,判定人员水平也参差不齐,又因为缺乏严密的操作规则和监督制度,难以确保判定结论的客观、公正。判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司法判定整体水平不高。因为判定机构多而杂乱,难免判定人员中有滥竽充数者,尤其是依附国家机关的呵护而生存的判定机构,其人员素质更令人堪忧,司法判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极

7、难形成判定人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其次,部分判定单位或判定人为追求经济利益,曲意迎合部分当事人或办案人员的不合理要求,扭曲了司法判定的本意,使司法判定结论的公正性、客观性大打折扣。同时,因为司法判定的费用是由当事人负担,更因为办案人员按司法判定结论就是办错了案,承接人员也不负错案责任,判定人员也缺乏责任追究,因此,有相当部门的办案人员不是从案件是否确实需要的角度出发委托司法判定,而是动辄委托司法判定,过分依靠司法判定,结果存在造成部分案件久拖不决和资源的无须要浪费等弊端。另外,因为公、检、法、卫生、物价、劳动等部门全部有自己或联络的司法判定机构,因此,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认为自家

8、的菩萨灵。如一起伤害案,公安侦查判定为轻伤,检察审查起诉判定为重伤,一审法院作有罪判决后,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判定为轻微伤作无罪判决。几家弄得案件相互扯皮,当事人申请赔偿又相互推诿,久拖不决,影响极坏。对司法判定人员的管理机制不够科学、合理一是司法判定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刑事诉讼法第119条要求:为了查明案情,需要处理案件中一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该指派、聘任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判定。民事诉讼法第72条、行政诉讼法第35条也有类似要求。当判定人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怎样有效地保护、判定人无故不推行义务时怎样制裁均无法可依,影响了判定的法律权威。判定机构有权无责,随意出具判定结论。因为对判定机构

9、、判定人员缺乏法律约束,随意出具判定结论也无相关制裁方法,使得少数判定人员收受贿赂,出具偏袒一方的判定结论,这在财产评定中表现尤为突出,同一财产,不一样机构出具的评定值有时竟会相差几倍!二是对判定人员没有健全的培训和考评晋升制度。健全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培训制度,是进行司法判定工作的基础,而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系统的考评晋升制度,则是不停提升判定人员技术水平,使判定事业不停发展的必须路径。二者互为联络,互为影响。几年来,在技术职称考评晋升的工作中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完整体系,晋升标准仅仅以学历和工作年限为关键参考,客观上形成了技术职称晋升还是论资排辈,无水平高低、能力大小、贡献多少之别,影响了判定人

10、员的主动性、发明性和进取精神。同时,司法判定管理人员及执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业务技能的提升还需依靠省司法厅或司法部组织办班培训,本市没有师资力量和技术能力。而司法判定经费又得不到充足保障,因此省厅或司法部组织的培训班有时也难以参与,司法判定的公信力则难以快速提升司法判定程序要求还有待于深入完善关键问题是对重新判定没有详细要求。是否需要重新判定无要求。一方当事人对判定结论不服,常提出重新判定的申请,法院是否准予,没有标准;重新判定的机构怎样选择无要求。实践中有时出现越申请重新判定,判定机构的等级却越低的怪状,而各判定机构出具的相互矛盾的判定结论又成为重新判定的动因;重新判定的次数无限制。一方当事人

11、认为判定结论于己不利,就申请重新判定,一案多鉴甚为普遍,因判定而花去一年半载屡见不鲜。多渠道、多层次的反复判定,不但增大诉讼成本,加重当事人负担,造成资源浪费,且常常出现判定结论相互矛盾的情况,法院对此无所适从,诉讼久拖不决。本市现在对这类问题也没有明确详细的制度和要求.三、发展本市司法判定事业的关键对策和几点提议全方面协调、切实处理司法判定机构的部门设置和运行机制不规范的问题认真落实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司法判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政法20212号文件精神,把司法判定业务统一交由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管理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判定机构办理,取缔一切依附国家机关的呵护而生存的不正当的判定机构;公安、检

12、察、国家安全等各部门的判定机构或部门不得面向社会接收委托;取消法院委托判定的权限,法院只需保留审查当事人委托的判定机构和判定人是否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权限就能够了。这么既符合公平、公正的司法标准,避免审判机关的自审自委行为造成法院和受委托机构产生利益关系,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又能够促进本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判定机构公平竞争,推进司法判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整协力量、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部门管理职能和力度现在,除*市外,全省各地市司法局均成立了专门的司法判定管理科,增加了专题编制,配置了专职人员,使司法判定工作层层有些人抓、事事有些人管。另外,司法判定业务经费在财政方面也没有得到充足支持和保障。提

13、议相关领导从长远着眼、从大局出发、从速处理司法判定管理中人力、物力、财力上存在的问题,设置司法判定管理科,增加专题编制,配置专职人员,从而为推进本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奠定基础。严格把关、加强培训教育,切实提升司法判定执业机构和人员业务素质和司法判定公信力一是要努力提升本市司法判定机构设备水平。以后本市要严把执业准入关,同时激励本市有条件的判定机构加紧判定设备的更新换代,更多地采取新产品、新设备开展判定工作。另外,要经过试验室认证,形成高标准的司法判定机构和试验室,改进行业的设备和技术条件,提升本市司法判定机构的资质水平和资信能力。二是要努力提升本市司法判定机构人员技术水平。司法判定是一个知识密

14、集、技术密集的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判定人是以教授身份提供证据,为了保障司法判定意见客观、正确、公正,判定人必需含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定的法律意识。据统计,在本市现有的司法判定人中,高级职称的有26人,占总数的%,中级职称以下的有14人,占总数的%。本科以上学历的38人,占总数的%,大专以下的17人,占总数的%,可见提升司法判定人素质、提升判定技术水平,我们还要下更大的功夫,付出艰辛的努力。汲取经验、转变模式、加强司法判定机构和人员的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首先,在健全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的同时,最少应从以下八个方面加紧构建本市司法判定基础制度框架。一是司法判定机构及司法判定人的准入制

15、度;二是司法判定机构和司法判定人名册管理制度;三是司法判定执业类别规范管理制度;四是司法判定活动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制度;五是司法判定执业活动监督、检验和评价制度;六是司法判定机构内部规范管理制度;七是司法判定收费管理制度;八是司法判定人继续教育制度。其次,要加强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制度和机制,只是一个方面,更为主要的是要不折不扣地实施。目前从总体上看,全市司法判定人队伍是好的,但也存在和公信力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因此通常法律要求该管的,全部要管住、管好。再次,要切实发挥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新成立的市司法判定人协会要加强司法判定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要经过努力把司法判定人协会建设成为组织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有作为、有威信的行业自律组织,为促进本市司法判定事业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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