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司法考试试题库含答案(300题)第2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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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2023年司法考试试题库含答案(300题)1. 多选题 关于税收优惠制度,根据我国税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个人进口大量化妆品,免征消费税B 武警部队专用的巡逻车,免征车船税C 企业从事渔业项目的所得,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D 农民张某网上销售从其他农户处收购的山核桃,免征增值税考点 消费税法,车船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营业税法解析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消费税暂行条例化妆品属于应纳税范围。该法第4条第3款规定:“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所以不能免纳。 B项:说法正确,当选。车船税法第3条规定:“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一)捕捞、养殖渔船;(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

2、用的车船;(三)警用车船;(四)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C项:说法正确,当选。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3、所以销售货物,无论线上线下均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不能免纳。2. 多选题 李方为平昌公司董事长。债务人姜呈向平昌公司偿还40万元时,李方要其将该款打到自己指定的个人账户。随即李方又将该款借给刘黎,借期一年,年息12%。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该40万元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平昌公司B 李方因其行为已不再具有担任董事长的资格C 在姜呈为善意时,其履行行为有效D 平昌公司可要求李方返还利息考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解析 公司法第148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

4、、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40万元归属于公司这并无异议,但货币以其高度可替代性采取“占有即所有”原则,40万元的所有权此时为李方所有,公司仅享有要求其返还的

5、权利。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题中李方虽实施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行为,但并不当然的致使其丧失董事长资格。 C项:说法正确,当选。李方为平昌公司董事长,对外代表公司,如姜呈对此不知情,出于善意的偿还债务,其偿还债务行为有效。 D项:说法正确,当选。李方将该款借给刘黎,借期一年,年息12%。该利息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收缴,归公司所有。3. 多选题 田某拒不履行法院令其迁出钟某房屋的判决,因钟某已与他人签订租房合同,房屋无法交给承租人,使钟某遭受损失,钟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责令田某15日内迁出房屋,但田某仍拒不履行。关于法院对田某可以采取

6、的强制执行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罚款B 责令田某向钟某赔礼道歉C 责令田某双倍补偿钟某所受到的损失D 责令田某加倍支付以钟某所受损失为基数的同期银行利息考点 保障性执行措施解析 本题是对强制执行措施的考查。 A项:说法正确,当选;B项:说法于法无据,不当选。民诉解释第505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且该项行为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处理,即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项:说法正确,当选;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诉解释第507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

7、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本案为非金钱义务,应该责令田某支付迟延履行金。4. 单选题 不同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组成往往是不同的。关于审判组织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B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C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同意,经上级法院批准,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8、D 适用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考点 合议制度解析 A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故二审发回重审以及再审审理,都应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法院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并没

9、有规定可以约定审判员独任审理,也不需要经上级法院同意。 D项:说法正确,当选。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由审判员独任审理。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5. 单选题 甲国公民琼斯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国,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琼斯的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甲国法B 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中国法C 民事行为能力应重叠适用甲国法和中国法D 依照乙国法琼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考点 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

10、用解析 A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1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琼斯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应适用乙国法。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D项:说法正确,当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2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6. 多选题 中国人李某(女)与甲国人金某(男)2011年在乙国依照乙国法律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定居在北京。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其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11、 婚后李某是否应改从其丈夫姓氏的问题,适用甲国法B 双方是否应当同居的问题,适用中国法C 婚姻对他们婚前财产的效力问题,适用乙国法D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的处分问题,双方可选择适用甲国法考点 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解析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B项:说法正确,当选。夫妻人身关系,指与夫妻的人格和身份有关,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忠实义务、同居义务、扶助义务、姓名权、人身自由权、生育权等内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3条规定:“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本题中,夫妻共同经常居所地在中国。 C项:说法错误,不当选;D项:说法

12、正确,当选。夫妻财产关系,指夫妻双方对家庭财产的权利义务,包括婚姻对双方婚前财产的效力、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归属、夫妻对财产的管理和处分、债务的负担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本题中,金某国籍国为甲国;乙国为婚姻缔结地。7. 单选题 国家海洋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关于国家海洋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有权制定规章B 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C 该局的设立由国务院编制

13、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D 该局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批准考点 国务院机构的种类解析 A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有规章制定权的是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直属特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中的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社保基金理事会、气象局和地震局。国家海洋局属于部门管理的国家局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没有规章的制定权。 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6条第6款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本题中,国家海洋局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说法错误。 C项:说法正确,当选。

14、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国家海洋局属于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它的设立需要由国务院机构编制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国家海洋局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报国务院批准。8. 单选题 对于甲和乙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乙应归还甲借款。进入执行程序后,由

15、于乙无现金,法院扣押了乙住所处的一架钢琴准备拍卖。乙提出钢琴是其父亲的遗物,申请用一台价值与钢琴相当的相机替换钢琴。法院认为相机不足以抵偿乙的债务,未予同意。乙认为扣押行为错误,提出异议。法院经过审查,驳回该异议。关于乙的救济渠道,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 向执行法院申请复议B 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C 向执行法院提起异议之诉D 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考点 审理,起诉解析 B项:说法正确,当选;ACD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本题中乙作为被执行人,认为法院的扣押行为错误提出异议,属于当事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 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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