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柳荫镇大坪路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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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碚区柳荫镇大坪路改建工程(招标编号:G1800250282A)招 标 文 件招标人:重庆市北碚区柳荫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2018年5月 / 编制说明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编制。在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不加修改地引用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通用条款”、 “公路工程专用条款”的正文。“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在前附表中进行了补充、细化和修改,招标人根据需要,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编制了“项

2、目专用合同条款”,对“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条款”作了补充、细化和修改。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通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条款”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不一致,以“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为准。本次招标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与技术规范参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共同组成招标文件第三卷第七章。目录第 一 卷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5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07第 二 卷第六章图纸(另册)110第 三 卷第七章技术规范(另册)112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另册)11

3、3第 四 卷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115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北碚区柳荫镇大坪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碚区柳荫镇大坪路改建工程 已由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北碚发改201810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北碚区柳荫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市北碚区柳荫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北碚区柳荫镇大坪路改建工程,起于北碚区静观镇与柳荫镇交界处,与静观新屋基支路顺接,路线总体为南北走向,沿旧路向北,终至柳荫镇合兴村村委会K3+816,与现有道路平面交

4、叉。道路总里程1.636km,以沿现有旧路改建为主,局部优化调整。原有道路路基宽度3.54m,为碎石路。本项目设计标准参照双车道四级公路,设计速度采用15km/h(局部路段受地形限制降低标准),路基宽度改扩建至6.5m,其中行车道宽23.0m,路肩宽20.25m;路面结构采用18cm厚4%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15cm厚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0.6cm乳化沥青稀浆封层、6cm AC-16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路肩采用C20混凝土现浇,设置护栏段路肩宽度增加25cm,以满足设置护栏需求。局部受限路段建设标准参照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2.2 建设地点:北碚区柳荫镇合兴村。 2

5、.3工程投资金额:约440万元。 2.4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7月,计划完工时间为2018年 11月。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图示、图说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填方、路基挖方、沥青混凝土路面、防护排水工程、涵洞、波形梁护栏、标志、标线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为准)。 2.6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5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1个单项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按重庆市交通委

6、员会关于规范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渝交委路201255号)要求,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并发布企业信息,否则投标无效。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服务的,不得参与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如有上述情形出现,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

7、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 6 月 11 日开始,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全部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 7 月 4 日9时00分至 2018年 7 月 4 日10时00分;5.2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 7 月 4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5.3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北碚区

8、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3楼);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北碚区柳荫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柳荫镇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二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贺先生电 话: 电 话: 2018年 6 月 11 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 称:重庆市北碚区柳荫镇人民

9、政府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柳荫镇联系人:陈先生电 话: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二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联系人:贺先生电 话:1.1.4招标项目名称北碚区柳荫镇大坪路改建工程1.1.5标段建设地点北碚区柳荫镇合兴村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图示、图说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填方、路基挖方、沥青混凝土路面、防护排水工程、涵洞、波形梁护栏、标志、标线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为准)。1.3.2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7月

10、,计划完工时间为2018年 11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因施工方原因未一次性通过验收造成返工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3.4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附录1 2、财务要求:见附录2 3、业绩要求:见附录3 4、信誉要求:见附录4 5、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见附录5 6、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见附录67、外地施工企业投标要求:见附录78、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11、章,投标人必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截图除外)备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核验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开标会现场将核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必须通过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识别。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并在开标会结束之前与其他投标资料原件一次性提交,交由评标委员会核验。除要求核查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外,其余人员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所有资格条件要求才能资格审查合格。9、严禁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核实,若

12、发现资料存在虚假不实或串标围标及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在合同签订前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报送行政监督部门查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将按合同约定作违约处理,同时招标人应上报行政监督部门纳入不良记录,并按相关规定查处。10、本项目所有要求的业绩招标人将在中标结果公示时同步进行公示。若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材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11、投标人应提供信用承诺书,违反自行承诺条款任意一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

13、格或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或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各投标人应将信用承诺书放入投标函部分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特别提示:1、投标拟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长期在施工现场负责并且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若实际施工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时所报名单不一致或中途更换,招标人将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有权按违约处理直至清除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在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资质证书交给招标人保管,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不接受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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