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78677new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488343438 上传时间:2023-05-11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8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事诉讼法78677new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民事诉讼法78677new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民事诉讼法78677new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民事诉讼法78677new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民事诉讼法78677new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民事诉讼法78677new》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事诉讼法78677new(2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民事诉讼法 01一般是三道题,题型上看,简答题和论述题,有时案例。难度上算中等,不会出专业性特强的,除了基础性之外,强调民事诉讼的特点,反映出民事诉讼才具有的。简答题和论述题是否需要回答概念,如果比较清楚还是答上比较好,往往可以从概念中反映出题目。在回答两种制度的区别时,写出要点还要将具体内容阐述一下。今年从量上要缩小,方式有二,通过题目形式变化,数量上减少或者答题内容减少,综合性提高。民诉不出热点问题,面试喜欢问如何看热点问题,专业书的阅读。答卷的时候保证速度的时候尽量清楚。基础的东西一定不能答错,否则。第一章概述一、民事诉讼、概念、特点)法院代表国家)解决民事纠纷)诉讼活动受到民事诉讼法的

2、调整)民事诉讼有一定的程序性,由一定的诉讼阶段构成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各阶段虽有各自的任务但有密切的联系。、内容法院当事人案件)解决民事纠纷具体活动由当事人、法院一起进行)解决有关民事活动阶段(解决阶段的发起、主体)从宏观上说,案件解决的程序和案件各阶段的具体程序,各个程序的条件、范围要求、发动、运行、法律后果。有些情况下,制度会出现两种情形可以选择,但条件上有一定的变化,如被告不出庭,必须到庭的拘传,一般被告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基本知识需要能理解、运用。每年有一道运用题。各种制度的主要区别需要注意。仲裁不会单独考,一般放在比较中。二、民事诉讼法掌握两点:、民事诉讼法的属性为什么是基本法、部门

3、法、程序法?基本法是从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地位角度回答,是基本法律,仅次于宪法,高于一般的法律法规。部门法是从调整对象上说,规范了特定的社会关系。程序法是从民事诉讼法的内容看,规范的是民事诉讼的权利义务和过程。、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关系至于与宪法、刑事诉讼法、组织法的关系,不如与民事实体法之间的关系重要。从考试意义上也是如此。谈到这种关系时,首先总是考虑他们调整的关系不同,强调各自的作用,在此上考虑两者之间的关系。)不同的法律部门,调整不同的法律关系。举例说明,在社会中发挥不同的作用。)相互的联系。两者内在的关系,如民事诉讼中制度的建立是以民事实体法的制度为基础。其次民事诉讼的自身作用,如诉

4、讼地位平等对实体平等的保障。如果能够说明两者之间的联系区别,以及分别作用,具体的事例,则会比较满意。)强调独立的法律价值民事实体法是为了促进法律关系的发展,诉讼法为了解决已经出现的纠纷。两者在价值取向上不同,前者考虑公平、诚信,后者考虑公正、效率。前者对民事主体资格要求比较严格(要求法律关系安定),而后者的资格要求比较松。三、民事诉讼法学定义为学科,研究的对象就是古今中外民事诉讼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结构、内容和效力一、 性质一般了解。二、 任务不会单纯考,过于一般。要结合具体内容。虽然考的可能性很小,但对理解整个民事诉讼制度有意义。民事诉讼的具体制度和结构就是为了解决民

5、事诉讼的任务。如果谈对某种制度的任务时,如果忘了,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可以帮助回忆。保证诉权、保证公正审判、保证有效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审判。我们可以从这些方面注重每个制度的作用。三、 效力一般掌握即可四、 结构一定要比较熟悉。总则、 立法的根据任务、 基本原则和制度、 审判组织、 诉讼管辖、回避制度诉讼参加人(地位)、 原告、 被告、 其他诉讼参加人证据(证据种类、举证责任、保全)证据规定要看看(举证责任、证明力问题),须要适当补充一下。辅助性制度,意义相对弱,考试可能性更小。相对大的事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其他几乎不考。调解期间诉讼(时间、方式)审判程序诉讼程序(分类,种程序逐一写出,各

6、审判程序阶段,简易程序的规定,程序的特点、发动、运行)执行程序(规定、制度)涉外诉讼程序规则第三章 诉和诉权一、诉的要素、当事人、诉讼标的(法律关系)对诉讼标的的认识(与标的物(指向的具体对象)的区别、诉讼请求(根据诉讼标的所提出的具体主张)的区别)诉讼请求不会影响诉讼性质,诉讼标的变化会影响。、诉讼理由二、诉的种类分类的标准、作用、事例、 确认之诉、 给付之诉(有时包含确认)、 变更之诉(变更现存的法律关系,是否需要变更、如何变更,有时包括给付内容)三、诉权、法律赋予、双方享有、包括程序意义上和实体意义上、贯穿在诉讼过程中、诉权和诉讼权利的区别(前者是抽象的诉讼活动的基本权能,在具体的过程中

7、表现为诉讼权利,是抽象和具体的关系。前者是基本全能,是一种法律资格,前者还是一种潜在的权能。)诉权是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是诉讼参与人也享有的。第四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一、内容(要素,主体、内容、对象)二、意义三、变化原因(考过、民法、法理也考过)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实践意义:一切权利义务的行使都是法律的规定。理论意义:有利于整体上把握民事诉讼制度。是联系民事程序诉讼制度的红线。诉讼权利义的规定安排了不同的诉讼制度。第五章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题目比较大,但仍然可以考一部分内容。诉讼地位平等、辩论、处分(在整个过程,但事人都可对自己的权利作出处分、各项权利都可处分、对实体权利的处分是通过相关的诉讼

8、权利的处分、法院对处分的保障,还有监督,比如撤诉。老师主要看要点,和说明,击中要害就过去。)、法院调解原则,四项权利比较重要。从考察,第一,基本概念、第二,这项原则订立的基础(一定与实体法有关)、第三,法律上的规定(原则的基本内容,援引、说明、具体表现);第四,具体内容的说明。(对各方的要求、对案件的意义)概念的关键词十分重要,务必搞清楚。诉讼辩论必须在法院辩论才有意义。老师有形无形会注意这些问题,会怀疑理解十分准确。处分是对权利的支配权。具体的内容自己看,按照我列的要点归纳一下。写上关键词就行了,看这个归纳的东西是否能复述。如果可以完整复述就行了。如果将提要不用还能复述就可以了。能够概括的就

9、是理解的。检查监督(是对审判、抗诉)、支持起诉(只有机关团体、单位可以这样,公民不行,只是支持不是代替)这是最基本的,别的一看就能理解。前面提到的不能搞错。民事诉讼法 02第六章 基本制度设计到民诉和刑诉,这是两者考其一的。合议制度(两个问题,一,合议制什么时候用,独任制什么时候用。二,合议制适用的时候,内外关系。)谁出题,如果付出题,涉及审判组织和审判程序之间对应关系。作为复习题来讲,过去考过,不同的诉讼程序中审判组织有何不同?这个很适合综合考试。很容易,但是答好(全)不容易。首先,需要了解种程序,然后将审判组织都答对。如果有可能出相对深的问题,估计在同一的考试中可能性比较小。如简易程序都独

10、任、普通程序都合议是否合理?制度的实际都是为了案件审理的需要。我们在立法上错误,在于程序与案件对应,但组织与程序直接对应,而没有与案件度应。但是问题在于,这种间接的对应可能导致审判组织与案件的不对应。回避公开审判(具体内容与刑诉有一定差别)法定不公开(任何情况都不公开)和申请不公开。证据的收集和调查(依职权和申请调查)两审终审(意义、与三审终审的选择)第七章民事审判权和民事审判组织审判权的特点:被动性、独立性、终局性。这些特点的内容,以这些内容进行制度的评价。在有可能的情况下,讨论现行制度的成因,说明其合理性,并在此基础之上阐述不足颇有意义。搞不清楚的问题不要批评。民事审判权的功能,讲到权力的

11、功能的时候,其功能于主体要发挥得作用有内在联系,首先,审判权是法院参加民事诉讼的依据。这些权利的共同构成民事诉讼制度。审判权应当为保障但事人权利服务。民事审判权的具体内容。委托调查这样的东西,不一定要考,但同类问题中,委托的是外地的法院。但是现在没有选择题。诉讼指挥权,主要由法院安排诉讼进程。包括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特定事项的处理权。裁判权(这是最重要的权力)。审判组织实际上就是不同的程序中审判组织是否不同。公示催告中,独任审判的、除权判决阶段需要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内外关系。内部关系是指合议庭成员的关系,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认定的多数意见是合议庭意见。形成不

12、了多数意见提交审委会。外部关系,使合同议庭和诉讼参与人和参加人的关系,集体负责(任何人的行为代表全体)、同一行动(对外关系应当一致)。与审委会的关系,综合考试不会涉及,一般了解。第八章 主管与诉讼管辖(比较重要的部分)之所以重要,在于内容比较丰富,多,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比较重要,涉及案件的管辖问题,从考试上说意义比较大。考试可能有案例,案例肯定是与司法实践联系比较密切的内容,首先就是管辖。主管一般看管辖问题,注意,确定管辖的原则。在设立管辖的时候确定什么知道四项,如有利于诉讼、有利于分工、维护主权等。但是确定管辖的原则是指在确定具体案件的时候如何选择。如被告人住所地与管辖相联系。法院辖区和争议

13、标的的联系。如权利义务的发生地。通产表现为与法律事件的联系,或者有关法律关系中主要方面的因素。如侵权行为地、合同履行地。或者与标的联系的,如保险标的、票据支付地。运输合同纠纷、驶发地、目的地、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地。这些是与案件联系最密切的,有利于事实查明,便于审理。特殊地域管辖一般在于与案件联系最为密切,和被告所在地。“法从理出”级别管辖:各级法院都受理第一审,基层法院是概括性排出性规定。高级法院没有权利受理自己认为有权管辖的案件。地域管辖案例比较特殊的,涉及身份的可以由原告所在地,司法解释中涉及支付赡养费可以由原告所在地。特殊地域管辖,最密切联系来记忆。种。最重要的是涉及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14、由合同履行地和被告所在地。什么是合同履行地,不是很好记忆。不过幸亏只会考一种,如接待、加工承揽。编造的案例,一般一个完整的句子就包含一个知识点。协议管辖,约定管辖,约定的法院有哪些,一般的纠纷中仅限于合同纠纷。一般了解成立的条件(书面、合同纠纷、选择法院有限制,联系最密切、签订地、履行地、标的所在地、原被告。协议不可违反级别和地域管辖。也不可违反专署管辖。协议管辖无效,法定管辖。专署管辖,很容易埋伏。如房屋所有权的买卖,不可约定管辖。继承纠纷,两个。移送管辖,过去考过。注意,移送的条件、只能移送一次,发生争议制定管辖。指定管辖,一般是争议,或者无法管辖或者管辖不明。管辖权转移有联系。上下级法院

15、之间。难度更大的部分在于这些管辖之间的联系,如各类管辖与确定管辖因素之间的关系。最难得题目就是这一类,如举例说明不同管辖之间的相互联系。(如管辖权转移和级别管辖,协议管辖和法定管辖)共同管辖,尊重当事人意愿,协商管辖,不成的上级指定。这是从以防万一的角度阐述,但在专业课中是一般的。除了固定的死的规定之外,绝大多数题目不是这样。需要可以培养理解的能力,以便灵活利用。管辖的恒定(受理案件时的相关状态,此后不因相关因素而转移,如被告搬家、行政区域发生变化)和管辖权的转移(条件、提出、形式、审定)一定要注意,各类管辖的内容,确定的因素。特殊地域的合同,履行地确定、协议管辖、共同管辖、指定管辖。第九章到第十二章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相关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