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玉林南流江流域环境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488327295 上传时间:2023-08-05 格式:DOC 页数:41 大小:44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8年玉林南流江流域环境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2018年玉林南流江流域环境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2018年玉林南流江流域环境_第3页
第3页 / 共41页
2018年玉林南流江流域环境_第4页
第4页 / 共41页
2018年玉林南流江流域环境_第5页
第5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8年玉林南流江流域环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8年玉林南流江流域环境(4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8 年玉林市南流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攻坚细化方案2016 年 11 月 17 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西反馈 督察意见,将南流江治理推进不力问题列为广西 9 个生态环境损 害责任追究问题之一。 2017 年第一季度,南流江横塘断面水质 严重恶化,由2016年同期的川类水质恶化为劣V类水质,被环 境保护部通报批评。 2017 年 12 月 18 日,环境保护部督查办公 室下发的 关于请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查整改相关工作的函 指 出南流江水质持续恶化。 2017 年 1 至 12 月,玉林南流江流域 横塘断面为V类水质,与 2016年同期相比,水质均下降两个类 别。2018 年,中央环境保

2、护督察组将再次到广西开展“回头看” 工作, 检验我市南流江环境综合治理整改成效。 如果水质不好转 甚至下降,极有可能被严肃问责,严重的还会依法进行处理。2018年1月、2月,横塘断面水质持续恶化,水质为劣V类。根 据环境保护厅对南流江流域水质摸底调查的结果:南流江干流 13个监测断面,所有断面均超川类,其中3个断面为劣V类,5个断面为V类,5个断面为W类。南流江玉林段支流 45个监测断 面,其中40个一级支流断面有 26个超川类,比例为65% , 17 个为劣V类,1个V类,8个W类;5个二级支流断面有 3个超川 类,比例为60% , 1个劣V类,1个V类,1个W类,形势十分严 峻。结合市政府

3、召开的南流江治理工作专题会工作部署, 制定本 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2018 年,南流江流域横塘断面(国控)水质年均值达到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W类标准,六司桥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W类标准。南流江流域4个干流断面(详见表 2-1 )、 49 个支流断面水质达到年度考核水质目标要求(详见 表 2-2 )。南流江流域内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 川类标准(详见附件3 )。二、主要工作措施(一)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1. 加快推进禁养区养殖场(户)清拆。以玉林市畜禽规模 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为指导,结合南流江流域水环境 质量实际,深入实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清拆工作。

4、南流江流域干 流及重点支流禁养区养殖场(户)分两阶段完成,其中,第一阶 段为 2018 年 3 月-6 月底;第二阶段为 2018 年 4 月-7 月底。 2018 年 4 月底前 ,完成南流江干流及玉州区仁东河,福绵区定川江、沙 田河,兴业县车陂江,博白县东平河、水鸣河、清湖江,陆川县 米马河, 北流市白鸠江等重点支流沿线 200 米范围内养殖场 (户) 污染防治情况的识别查证并划定禁养区, 6 月底前完成南流江干 流及玉州区仁东河,福绵区定川江、沙田河,兴业县车陂江,博 白县东平河、水鸣河、清湖江,陆川县米马河,北流市白鸠江等 禁养区内养殖场(户)清拆; 4 月底前,完成其他重点支流流沿

5、线 200 米范围内养殖场户污染防治情况的识别查证并划定禁养 区, 7 月底前全面完成全部重点支流禁养区养殖场(户清拆) 。 清拆的养殖场 (户) 需做到三清, 猪清、 栏舍清以及粪污清。 责 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督促单位:市水产畜牧 兽医局、环保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2. 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截污和处理,落实县、镇、村干部包干 制。规模养殖场必须按要求实施粪污收集、 处理, 严格做到达标 排放或综合利用。 规模以下养殖场户仍采用水冲粪或水泡粪方式 的,必须于 4 月底前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截污和处理, 包括: 一是 以户为责任单位,开挖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防渗粪污贮存池 (池容必须

6、大于每年当地最大施肥间隔期粪污产生量, 可以每头 存栏猪不少于 1.5m 3为参考值) 和雨污分流设施, 自行处理利用 或交由第三方处理利用; 二是以片和队为责任单位, 统一开挖防 渗粪污贮存池,统一收集、制肥、施肥利用;三是养殖户委托具 有收集处理能力的第三方对其粪污收集处置。 养殖场 (户)必须 至少采取上述一种模式对粪污进行有效处置。 落实养殖污染防治 领导干部包干制,实施县干部包镇、 镇干部包村、 村干部包户的 三级包干制,严禁排入外环境造成污染,否则依法查处。 责任 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导单位: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财政局、农委、国土资源局等3. 限时全

7、面清理黑臭水体。 对南流江流域范围内存量的黑臭 水体要求 5 月底前进行全面清理。 一是养殖场范围内的责令养殖 户自行清理,当地政府监督落实; 二是养殖场范围外的,由当地 政府组织力量进行清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监督指导单位:市环保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水利局等4. 全面推广“益生菌 +”、发酵床等生态养殖模式。 2018 年底 前,各县(市、区)生态养殖模式覆盖率达到 80% 。其中,南 流江流域范围内生态养殖覆盖率达到 80% 以上。推进规模以下 (存栏量 10-200 头)生猪养殖场(户)生态养殖模式改造。出 台玉林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 2018-20

8、20 ), 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 2018 年底前,禽畜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70% 以上,规模养殖场 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 80%以上。 2018 年12 月底前,博白 县完成国家整县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牵头单位: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 位:市环保局、财政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等5.2018 年 5 月底前,出台鼓励收粪施肥第三方服务主体的 政策措施和筹措引导资金。 扶持中小规模养殖场(户) 配备畜禽 养殖粪便污水收集池和雨污分流设施。 探索引入粪肥收集施用第 三方服务主体, 实施有机肥收集专用机械设备补贴

9、, 出台粪肥收 集利用鼓励扶持政策,提高粪肥还田利用率, 减少粪污直排。 特 别是博白县、兴业县、福绵区等生猪养殖集中区域以及水质为V -劣V类的重点支流范围区域。牵头单位: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委、林业 局、环保局等6.创新推广“扶贫+环保”模式。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产 业扶贫、金融扶贫政策,指导贫困户入资(股)规模养殖场或其 它效益好的产业、合作社,贫困户按规定以入资(股)比例享受 分红。积极引导贫困户与银行、 企业合作, 做好组织对接和服务、 拟定合同文本,确保贫困户应得利益。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

10、位:市水产畜牧兽 医局、发改委、金融办等(二)强化生活污染防治。1. 确保建成的 40 个镇级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加快推进未 正常运行的 40 个镇级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配套管网等工程建 设,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达标排放。其中,北流市 4 个、玉州区 3 个、福绵区 6 个、陆 川县 5 个、博白县 17 个、兴业县 5 个、玉东新区 1 个。 2018 年 5 月底前, 南流江横塘断面上游 10 个镇级污水处理厂 (菱角 镇、沙河镇、东平镇、顿谷镇、旺茂镇、水鸣镇、亚山镇、浪平 镇、径口镇、 沙田镇) 以及 9 个重点支流所在乡镇污水处理厂进 水污染物 CO

11、D 浓度达到 100mg/L 左右,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 60%以上;6 月底前,其他镇级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 COD 浓度 达到 100mg/L 左右,负荷率达到 60% 以上。牵头单位:市住建 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等2. 推进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2018 年 1 月 31 日前,玉林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要正常运行, 尾水要确保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 2018 年 3月底前,博白县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工程、 兴业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要实质性开工建设, 并于 2018 年 11 月底前

12、竣工并投入运行。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 市城投公司、博白县人民政府、兴业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 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3. 加快城区、镇区生活直排口截污治理。 2018 年 8 月底前, 完成玉林城区 13 个生活直排口截污工程,博白县、兴业县、福 绵区完成辖区内城区生活直排口截污, 流域内镇区污水直排口全 部截污,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水进水量、进水浓度。 (牵头单位: 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博白县人民政府、兴业县人 民政府、福绵区人民政府等;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水利局、环 保局等)4. 切实加快污水管网配套建设。 2018 年 6 月底前,流域内已 建成的 3 个县级以

13、上污水处理厂(玉林市污水处理厂、博白县污 水处理厂、 兴业县污水处理厂) 、“十二五”期间建成的5 个镇级污 水处理厂(福绵镇、成均镇、西埌镇、马坡镇、大平山镇)以及 2017 年底新建成的 40 个镇级污水处理厂要实现配套管网全覆盖, 提高污水收集率,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市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到 95% 以上,县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 镇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达到 60% 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建 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5. 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运维管理, 确保正常运转达标排 放。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已建成项

14、目管理,落实运维经费, 确保运行达到预期效果,坚决杜绝“晒太阳”工程。获得 2017 年农 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福绵区( 5 个村)、北流市( 1 个村)、兴 业县(1 个村) 要按照环境保护厅的批复要求完成任务。 牵头单 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 市住建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6. 规划建设流域人工湿地净化项目。 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 产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等产生的尾水进入南流江需规划建设人 工湿地等生态工程进行净化处理, 确保排水经过人工湿地净化水 后恢复到 IV 类水,减少入河污染物。规划建设的人工湿地净化 项目分两批实施(详见表 4),其中, 2018

15、 年 10 月前完成第一 批项目的可研、环评、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12 月底前开工建 设。2018 年 12 月底前完成第二批项目的可研、 环评、 初步设计 等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开发 园区管委; 指导单位: 市住建委、 工信委; 配合单位: 市水利局、 国土资源局等(三)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7 1.玉林经济开发区、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等要加强 对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018 年 4 月底前,陆川县北部工业园、博白县工业集中区(旺茂产业转移 园)、兴业县工业集中区(大平山机械产业园、葵阳建材产业园) 等自治区 A 类工业园区要建成污

16、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 线监控装置。 2018 年 4 月底前,博白县工业集中区城东工业区连 接博白县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要建成投入运行。 2018 年 6 月 底前,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玉柴工业园等自治区 A 类工业园 区要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要完善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 提高园区处理厂污水收集率、进水浓度,年底前污水处理厂负荷 率和各园区生产企业废水排放处理量相匹配(园区名单详见附件 5)。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该工业园区增加水污染 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牵头单 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博白县、兴业县、陆川县、福绵区人 民政府,玉东新区管委、玉柴工业园管委、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管 委;配合单位:市住建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水利 局等)2.强化涉水污染型企业专项治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