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完善动物疫病防治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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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可编辑市区完善动物疫病防治预案一、总那么(一)目的意义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公共卫生平安,维护畜牧业安康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陕西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本预案。(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金台区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消费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安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三)工作原那么1、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区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2、快速反响,

2、高效运转。各乡镇街、区农业局要按照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响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加强防疫知识宣传,进步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做好人员、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藏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群防群控,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指挥部及职责区政府设立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指挥长,区农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区农业、开展、卫生、公安、监察、财政、司法、交通、工商、质量技术监视

3、、宣传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主要负责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组织领导、催促检查、疫情处置等工作。(二)指挥部办事机构及职责1、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区农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1)指导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协调安排指挥部各办事机构的有关日常活动。(2)向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传达领导的批示和工作指示。(3)催促、检查、落实上级机关和领导指示及部署的重要工作,掌握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动态并及时报告。(4)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指挥部重大工作决策提出建立性意见。2、指挥部协调督查组。组长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担任,区农业、开展、公安、监察、财政、

4、工商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主要职责:(1)催促检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2)通报工作进展情况。(3)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3、指挥部信息情报组。组长由区农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农业局、动物卫生监视所等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1)搜集、整理、统计、分析p 、上报疫情信息。(2)向指挥部报告防治动态和进展。(3)疫情信息的发布。4、指挥部技术专家组。组长由区动物卫生监视所负责人担任,动物卫生监视所、卫生局等技术专家组成(5人以上),作为动物防疫监视所的技术支撑组织,主要职责:(1)对疑难疫情的会诊。(2)制定疫情封锁、控制、扑灭技术方案。(3)提供防治技术建议。5、指挥部物资保障组

5、。组长由区财政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农业局、开展局、动物卫生监视所等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1)组织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经费。(2)制订防疫物资储藏方案。(3)协调、组织防疫物资的储藏、供给、发放和资金使用的监管。6、指挥部新闻报道组。组长由宣传局部管领导担任,各新闻媒体人员组成。主要职责:(1)制订新闻报道方案。(2)协调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3)加强对外新闻报道的协调管理。7、指挥部应急扑疫预备队。由区农业局主管副局长负责,区农业、公安、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1)组织扑杀疫点、疫区内易感动物。(2)对扑杀动物、动物排泄物、被污染动物产品、饲料、垫料、污水进展无害化处理。

6、(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畜禽栏舍、场地进展消毒。(4)疫点、疫区的封锁监视。(5)疫区内与扑疫相关的治安维护。(三)部门职责1、区农业局:负责制订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置方案,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追踪,对疫点、疫区相关畜禽的扑杀进展技术指导,组织施行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2、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做好人的防治工作。当发生人的疫情时,按照有关规定详细组织施行防控工作。3、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新闻报道口径,加强对外宣传报道的协调管理。4、金台公安分局:负责疫区的平安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做好疫区封锁、强迫扑杀等工作的秩序维护。5、区财政局:保障疫苗、扑杀、监测、

7、消毒处理等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负责防治经费的管理和监视。6、金台工商分局:负责关闭疫区内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经营点),加大对违法经营畜禽及其产品的打击力度。7、区开展方案局:负责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相关商品的储藏工作,以及效劳价格的监管,保障市场供给、价格稳定,并制定市场物资储藏供给方案。8、区质量技术监视分局:负责动物加工产品的消费质量监视,打击违法消费动物加工产品的行为。9、区交通局:负责运输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优先安排紧急防疫物资的调运,协助做好疫点、疫区的封锁,协助做好临时检疫消毒检查站的设置,以及家禽及其产品运输的监视检查工作。10、区监察局:负责查处防治工作中的渎职、渎职行为。11、区

8、司法局:负责做好相关法律宣传和防治中法律效劳工作。各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工作方案,按规定职责各司其职,亲密配合,协调联动,有序、有力、有效落实防控措施。三、疫情监测报告及确认(一)疫情监测报告1、疫情监测区动物卫生监视所建立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详细负责本辖区内的疫情监测工作。2、疫情报告发现动物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时,乡镇畜牧兽医站要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并将情况报告区动物卫生监视所。区动物卫生监视所接到疫情报告后,进一步调查核实,疑心是重大动物疫病的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区农业局、市动物卫生监视所。同时将情况报告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通报区卫

9、生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阻碍别人报告疫情。人的疫情按照卫生部人疫情报告管理方案执行。(二)疫情确认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根据农业部农政发 1号文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诊断标准,按以下程序认定。1、区动物卫生监视所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备相关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进展临床诊断,提出初步诊断意见。必要时,请市动物卫生监视所和省所专家复诊。2、对临床疑心为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及时采集病料送省市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实验室进展检测,诊断结果为阳性的,可断定为重大动物疫病疑似病例。疫情由上级机关最终确诊,统一公布。四、应急响应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的原那么坚决扑灭,彻底消毒,严格隔离

10、,强迫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一)疫情调查区动物卫生监视所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当对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发生情况进展认真调查,追溯疫,并将调查情况上报市动物卫生监视机构,详细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发病的时间、地点、范围、品种、数量、受威胁动物以及畜禽加工、屠宰厂(场)等情况。2、疫病的临床病症、流行病学特点、病理变化和实验室检验结果。3、疫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p 。4、发病动物的免疫、监测和检疫情况。5、输入性疫情还要报告调出地、调入时间及检疫证出证机构和检疫员姓名以及调入的运输线路,并附检疫证等相关证件。6、已采取的扑疫措施、疫情动态及扑疫工作进展。(二)分析p 疫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

11、析p 疫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以及在疫情埋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畜禽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三)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疫情发生的户村、场所为疫点,半径3公里内疫区,疫区外延5公里为受威胁区。(四)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1、扑杀畜禽,并对所有病死畜禽、被扑杀畜禽及其畜禽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展无害化处理。2、对畜禽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展无害化处理。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畜禽场进展全面消毒。(五)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1、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对疫区施行封锁。对出入的车辆

12、和有关物品进展消毒。必要时,经批准可设立临时动物检疫消毒检查站,执行监视检查任务。2、扑杀疫区内有关畜禽。3、关闭畜禽产品交易市场,制止易感活畜禽进出和易感畜禽产品运出。4、对畜禽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国家规定标准进展无害化处理。5、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畜禽栏舍、场地进展严格彻底消毒,并消灭病。6、由区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六)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1、对所有易感畜禽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展紧急强迫免疫接种,并建立完好的免疫档案。2、对畜禽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七)加强人疫情的监测和控制1、区卫生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区动物卫生监视所的疫情通报后,应当立

13、即组织开展对从业人员和亲密接触人员的监测工作,并按照职责分工,参与疫区的消毒隔离控制工作。2、区卫生局在本行政区域内指定一所医院做好收治病人的准备工作。指定医院应及时成立医疗专家小组,负责医疗救治工作。一旦发生疫情,应做出快速反响,对现症病人实行就地报告、就地隔离、就地治疗,并做好医护人员的防护工作。3、区卫生局和卫生监视所要在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动物防疫监视所,实在做好与食品卫生监视管理工作相关的疫病防治工作。(八)解除封锁疫区内畜禽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一个埋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发生病例的,经区农业局会同上级技术专家验收合格后,由区农业局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

14、锁。(九)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要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十)应急人员及群众防护区农业局和各乡镇街要高度重视对动物防疫人员和群众平安的保护。对从事预防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疫情的一线人员要加强保护,装备防护装备,作定期身体安康检查,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和津贴。区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控,配合动物防疫监视所,实在做好食品卫生监视工作,严防重大动物疫病向人间传播,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安康。(十一)新闻报道区宣传部门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工作宣传的方针政策,亲密配合区指挥部,做好疫情发生期间的对内对外动物防疫宣传工作。五、善后处置重大动物疫

15、情扑疫工作完成后,区农业局和动物卫生监视所要加强对疫点、疫区的疫情监测,催促指导动物产品的消费、加工、经营等单位和个人严格做好消毒灭工作,帮助企业尽快恢复消费、经营活动,对饲养场(户)因扑杀发病畜禽、同群畜禽所造成的损失,按国家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六、保障措施(一)资金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财政局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足额保障。(二)物资保障建立动物防疫物资储藏制度,区农业局要协调相关部门储藏相应足量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藏消毒药品、消毒设备、防护用品、封锁设施和运输工具、通信工具、疫苗、诊断试剂等。(三)技术保障区动物卫生监视所负责全区重大动物疫病的检测和诊断工作,负责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集、报送病料,并承受其业务指导。建立区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组,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筹划、制定和执行,进展现场诊断,参与疫情的评估等。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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