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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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1523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寒办发20158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大力推进行政机关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向创

2、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市场监管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二)责任明晰,权责一致。依法界定、科学划分政府及其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落实市场主体行为规范责任、部门市场监管责任和政府领导责任。完善部门间各司其职、各负

3、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三)公正透明,高效便民。着力提高监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与服务发展的关系,注重检查与指导、惩处与教育、监管与服务相结合,防止过度监管、不当监管,确保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四)综合监管,社会共治。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完善信用体系,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实现社会共同治理,推动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二、监管主体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法规

4、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三、主要任务(一)突出监管重点,进一步明确监管任务1.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机关重点对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情况、提供产品或服务质量等情况,相关活动是否符合审批时所确定的条件、标准、范围、方式等进行监管;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审批,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行为进行监管;对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市场行为的信用、质量、风险防控等统一监管和生产、流通、消费全程监管。2.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仍需监管的审批事项,行政机关重点对原行政审批相对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收费行为、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信息公开、行业服务标准建

5、立等情况进行监管,促使其依法依规、重质守信,提高服务水平。3.下放、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委托行政机关)重点对承接机关(受委托行政机关)的承接能力、承接事项的目录编制和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期限、要求,以及建立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承接机关(受委托行政机关)要按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标准要求加强监管。4.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是监管承接主体在承接期限内的资质条件、依法运作、转移协议执行、工作质量绩效、收费行为、信息公开披露、建立内部和行业自律管理机制等情况,以及原行政审批对象依法依规开展活动的情况。5.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按照关于规范行

6、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意见(寒政办发201537号)要求,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及资格资质的监管,通过评价、考核和信息公开等手段,促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开展活动,全面提高服务质效。(二)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1. 制定重点领域监管办法。围绕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3大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着力构建完善“体制健全、标准完善、产地准出、销地准入、质量可追溯、风险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保障能力的整体提升。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严格执

7、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健全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规范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环境保护监管领域,依法加强环境保护执法,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保障有关政策制度的落实,动员全社会力量监督和约束企业环境失信行为。2.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覆盖。各部门要围绕取消、下放、转移、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条逐项制定监管办法,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工作要求、监管计划等内容,强化日常监管、监督抽查、风险监测防范、责任追溯、专项整治、信用管理、黑名单制度等措施,确保内容完整、措施完善、程序规范、处理有据、监督有力,实现所有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覆盖。

8、3.进一步健全政府监管责任体系。不断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切实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防止监管不力,失位缺位。进一步理顺部门之间职责关系,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两个以上部门负责的事情,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及其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促进信息共享,形成多部门协同联动的监管机制。(三)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行政监管效能1.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督查、专项审计、专项整治、事后稽查和绩效评价等方式,提高监管水平。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日常监管。建立以重点产品日常抽查为主

9、,节令产品专项抽查、风险产品随机抽查为补充的抽查制度,扩大抽查覆盖面,及时公开抽查结果。注重抽查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并与信用记录、联合惩戒相衔接。综合运用重大项目辅导、服务发展建议、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醒、轻微问题警示等方式积极开展行政指导,不断创新监管模式,提高行政监管效能。2.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具体操作流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探索建立重点领域、重点行业

10、、重点疑难复杂案件的交办、督办和联办制度,提升行政综合执法效能。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法制审核作为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必经程序。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探索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和柔性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3.加强市场风险监测防范。加强对市场行为的风险监测分析,加快建立对高危行业、重点工程、重要商品及生产资料、重点领域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完善区域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制度,重点加强对发生事故机率高、损

11、失重大的环节和领域的监管,防范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增强监测和预判能力,广泛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经常性研判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主动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开展跟踪检查和专项整治,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所有的风险评估均不得作为政府部门对企业的强制行为,各部门不得向企业收费。4.广泛运用现代科技监管手段。加大在监管工作中的科技投入,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推动监管方式向专业化、智能化转变。综合运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加快利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食品药品、重要产品质量溯源管理制度,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的完整信息链条。建立全区统

12、一、互通共享的综合监管平台,保障各部门共享监管信息,增强部门间协同监管能力,建立标准化、跨部门的协作流程和互动机制。5.积极推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提高行政机关职能、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为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利益相关主体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对政府活动、市场主体的监督创造条件。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公开监测、抽检和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重点推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领域的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结果公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内部审核机制、档案管理等制度。(四)健全社会监督机

13、制,进一步推动社会共管共治1.强化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完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相关信息,提高生产经营活动的透明度。细化并及时公开“先照后证”条件下有关从业条件,加强生产经营主体创立后的监管和服务,督促规范经营行为并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合法经营。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编制有效的事故应急预案,切实防范和降低风险。2.发挥信用体系的惩戒作用。加快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

14、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强化信用约束,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在经营、投融资、出入境、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3.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发展培育社会组织,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健全行业组织管理制度,完善行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行业协会商会自治能力。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规划和政策

15、法规,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快行业执业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评级机制和执业检查制度,加强行业组织管理,规范行业组织行为,引导行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4.发挥社会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依法为举报人保密。建立公众举报受理网上平台,按照“一个号码管服务”的要求,优化7287123区长公开电话,科学整合区直部门(单位)热线服务资源,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各种方式,反映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形成监管合力。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

16、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从事日常监管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单位)要逐项制定具体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包括日常监管、定期抽查、专项检查、源头追溯、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具体监管措施,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等,10月底前报区编办。(二)强化协作配合。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行政机关制定具体监管办法,牵头对行政机关监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法制部门负责对行政机关制定的具体监管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各级行政机关监管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自律保障等机制。财政部门负责对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后,执行有关财税法规政策、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物价部门负责规范各类价格和收费行为,查处违法收费和价格违法行为、价格垄断行为。整合监管执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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