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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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B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20100220发布 20100220实施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发 布10目 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总则14 机构与职责15 技术监督内容56 技术监督的计划67 技术监督的实施78 评价与考核99 附则10附 录 A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技术监督预警管理办法11附 录 B技术监督季报格式32附 录 C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信息速报40附 录 D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动态检查管理办法41 前言电力技术监督是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厂安全、经济、环保运行的重要基础。为了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管理体系,根据国

2、家发改委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07)和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所属电力企业技术监督工作管理的主要依据。本办法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提出。本办法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归口并解释。本办法起草单位: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本办法批准人:乌若思。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以下简称“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职责、工作范围、管理要求。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电力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文件,对于本办法的应用是不可缺少的。对于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引用的这一版本对本办法有效。对于不注日

3、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其修正案)均适用于本制度。DL/T 1051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3 总则3.1 技术监督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建立高效、通畅、快速反应的技术监督管理网络,确保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管理指令畅通,通过有效的手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提高发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最终保证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3.2 技术监督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超前预控、闭环管理”的原则,建立以质量为中心,以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为依据,以计量、检验、试验、监测为手段的技术监督管理体系,

4、对电力规划、建设和生产实施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技术监督的工作方针、原则、依据、手段、范围。3.3 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应按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标准开展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履行相应的技术监督职责。3.4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及发电企业(含新、扩建项目),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及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技术监督管理办法。4 机构与职责4.1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区域公司、产业公司,第三级为发电企业。集团公司委托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热工院”)对集团公司系统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并提供技术监

5、督管理技术支持服务。管理模式4.2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机构,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与节能环保部(以下简称“安监部”),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已投产发电企业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基本建设部负责新、扩建电厂的设计审查、设备监造、安装调试以及试运行阶段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集团公司的技术监督组织及归口管理部门4.3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应成立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由生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技术监督工作。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已投产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基建管理部门负责

6、新、扩建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4.4各发电企业是设备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实施技术监督的执行者,对技术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应成立以主管生产(基建)的领导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技术监督网络,设置各专业技术监督专责,负责日常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包括本企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表、总结等的收集上报、信息的传递、协调各方关系等。已投产电厂技术监督工作由生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新建项目的技术监督工作由工程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组织及归口管理部门4.5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4.5.1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制定、修订华能

7、集团公司相关技术监督规章制度、标准;4.5.2建立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体系,落实技术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协调解决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各方面的关系;4.5.3 负责监督与指导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技术监督工作,按照技术监督动态检查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4.5.4 开展技术监督目标管理,负责制定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组织召开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研究技术监督工作;4.5.5 负责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信息收集、审核、分析,将技术监督管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反馈给规划、设计、制造、发电、基建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形成技术监督管理闭环工作机制

8、;4.5.6 参与在建和已投产发电企业发生的重大、特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4.5.7 签发技术监督三级预警通知单,对技术监督三级预警的严重问题进行督办;4.5.8 按照集团公司的工作规划,根据发电企业的实际情况,推广先进、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技术监督和故障诊断技术;4.5.9 组织开展集团公司系统重点技术问题的培训,解决共性和难点问题。4.6 区域公司、产业公司技术监督的主要职责:4.6.1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发的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以及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行使对下属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的领导职能;4.6.2 根据各区域公司、产业公

9、司实际情况,制定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考核细则及相关制度,审查所属各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制度,并对各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4.6.3 建立健全区域公司、产业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体系,落实技术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4.6.4 开展技术监督的目标管理,负责制定区域公司、产业公司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召开各专业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监督、检查、考核所属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和指标完成情况;4.6.5 审定所属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并监督发电企业与技术监督服务单位所签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技术监督工作开展;4.6.6 负责所属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数据收集、审核、分析和上报工作,并保证

10、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定期向集团公司报送技术监督报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重大异常情况和分析处理报告;4.6.7 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新、扩建工程在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4.6.8 参与并组织在建和投产电厂发生的重大、特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订反事故技术措施;4.6.9 签发技术监督二级预警通知单,对技术监督二级预警的重要问题进行督办;4.6.10 定期组织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研究、总结技术监督工作,推广运用技术监督成果;4.6.11 开展并参加上级举办的技术监督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4.7 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的主

11、要职责:4.7.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有关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程、规定、制度、导则和技术措施,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考核细则;4.7.2 开展全过程技术监督,要保证基建工程和设备检修质量,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努力消除设备隐患。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各项生产指标,研究拓展技术监督工作的范围和内容,并在具体技术监督工作中实施。建立健全各种技术监督档案;4.7.3 掌握本单位设备的运行情况、事故和缺陷情况;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要及时消除;达不到监督指标的,要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对于技术监督动态检查和技术监督预警提出的问题,应按要求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和人员,实现整改的闭环管理

12、。4.7.4 制定本单位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按时报送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表、监督工作总结,确保监督数据真实、可靠。在监督工作中发现设备出现重大异常或事故,应及时向上级公司有关部门、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报告;4.7.5 与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签订技术监督服务合同,并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4.7.6 组织或参与本单位事故、重大设备隐患的技术分析工作,提出反事故措施并督促落实;4.7.7 组织或参与本单位新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阶段的技术监督管理和质量验收工作;4.7.8 推广和采用技术监督新技术、新方法,配置必需的检测仪器和标准计量设备,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试验室;4.7.9 做好专业技

13、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使之适应监督工作的要求;4.7.10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项技术监督档案;4.7.11 建立健全计量标准,做好量值传递工作,保证计量量值的统一、准确、可靠。4.8 西安热工院技术监督的主要职责:集团公司委托西安热工院作为技术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持服务单位,负责对集团公司系统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应与西安热工院签订技术监督管理支持服务合同,西安热工院应为区域公司、产业公司或发电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技术监督服务。其主要监督服务职责如下:4.8.1 协助集团公司对集团所属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及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监督,开展技术监督动态

14、检查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4.8.2 协助集团公司完善和更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定期收集、宣贯国家、行业有关技术监督最新标准。4.8.3 收集技术监督信息并审核、分析,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并提出预防措施和方案,有效地预防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4.8.4 参加新、扩建电力工程的设计审查,重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生产等过程中的技术监督。4.8.5 编写季度、年度技术监督分析总结报告,全面、准确地反映集团所属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及发电企业的技术监督情况,提出技术监督工作建议。每季出版中国华能集团技术监督通讯。4.8.6 协助集团制定技术监督人员培训计划,并对有关

15、人员进行定期培训。4.8.7 协助集团制定年度技术监督计划。4.8.8 组织开展集团公司系统重点技术问题分析,解决共性和难点问题。4.8.9 研究和推广新技术,开展技术交流。4.8.10 协助集团公司组织召开集团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完成集团委托的其它任务。4.9 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的主要职责: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应根据与发电企业签订的技术监督服务合同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技术监督服务。在技术监督服务工作方面应接受集团公司、区域公司、产业公司的监督。其主要监督服务职责如下:4.9.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区域公司、产业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规程、规定、标准等;4.9.2 根据本地区发电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依据技术监督制度、规程、规定、标准等的要求,开展具体技术监督工作;4.9.3 与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及发电企业共同制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与规划;定期(每年12次)对所服务的发电企业进行技术监督管理现场检查工作,检查应按照附录D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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