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炉、煮炉及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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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烘、煮炉及锅炉试运行通用施工工艺一、范围1. 本工艺适用于容量为652100t/h,主蒸汽压力为3.8225MPa,主蒸汽温度为 450550C的国产电站锅炉的试运行。2. 本工艺适用于以水为介质,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2.5Mpa,现场组装的固定式蒸汽锅 炉。3. 固定式热水锅炉及整体出厂的锅炉,可参照本工艺标准中相关内容执行。二、引用文件2.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DL/T 5047-952.2 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3-982.3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 1996276 号三、施工准备3.1 锅炉试运行前应制订相应方案, 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炉

2、体漏风试验, 烘炉、煮炉、 蒸汽严密性试验,安全阀调整,管道冲洗及吹扫, 48 小时负荷连续运行。3.2 锅炉及其水处理、汽水、排污、输煤、除渣、送风、除尘、照明、循环冷却水等 系统均应安装完毕,并经试运转合格。3.3 炉体砌筑和绝热工程应结束,并经炉体漏风试验合格。3.4 水位表、压力表、测温仪表等烘炉需要的热工和电气仪表均应安装和试验完毕。3.5 锅炉给水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3.6 锅筒和集箱上的膨胀指示器应安装完毕,在冷态状态下调整到零位。3.7 炉墙上的测温点或灰浆取样点应设置完毕。3.8 管道、风道、烟道、灰道、阀门及挡板均应表明介质流向、 开启方向和开度指示。3.9 炉内外及各通道

3、应全部清理完毕。3.10 烘炉用的临时设施已经装好。3.11 由于锅炉试运行工作需甲、乙双方配合完成,且大部分工作连续进行,因此按 生产倒班制安排作业人员,作息时间与生产车间同步。四、施工工艺4.1 炉体漏风试验1) 漏风试验前首先对下列条件进行确认:a) 送、引风机经单机试运合格,风、烟道安装工作全部结束;b) 炉膛等处的人孔、门类等齐全,封闭良好;c) 喷嘴一、二次风门操作灵活,开闭批示正确,火风箱人孔封闭;d) 再循环风机安装完毕,烟道接通,进出口风门开关灵活,指示正确;e)预热器、冷热风道、烟道经内部检查合格,人孔、试验孔全部封闭;f)锅炉本体、灰渣井工作已经结束,密封装置可运用,炉膛

4、风压表已安装调试完 毕。2)燃烧室、烟道等严密性检查a)严密关闭各部人孔、检查门等,启动引风机,微开引风机出口调节挡板,使系 统维持 3040mm 水柱的负压;b)用蜡火或烟等靠近炉墙接缝处、各膨胀间隙伸缩缝、炉墙门孔,出灰口等处, 进行漏风检查,若火、烟被吸偏则在该处做出标记;c)停风后对漏风处采用沥青和碎石棉绳堵塞,结合面处采用拧紧螺栓后更换垫片 的办法来消除;d)消漏后重新起动风机试漏。3)制粉系统、风道、空气预热器严密性检查a)在送风机出口风道内放入烟幕弹或其它发烟物质,起动送风机,使该系统维持 3040毫米水柱的正压;b)对整个系统进行漏风检查,对漏烟的部位做出标记;c)开动引风机,

5、将烟排净后处理漏点,并重新试漏。4.2 烘炉4.2.1 烘炉可根据现场条件,采用火焰、蒸汽等方法进行;蒸汽烘炉适用于有水冷 壁的各种类型的锅炉。用于链条炉排的燃料不应有铁钉等金属杂物。4.2.2 火焰烘炉应符合下列要求:a)火焰应集中在炉膛中央,烘炉初期宜采用文火烘焙,初期以后的火势应均匀, 并逐日缓慢加大。b)链条炉排在烘炉过程中应定期转动,并应防止烧坏炉排。c)烘炉升温应按过热器(或相当位置)的烟气温度测定;根据不同的炉墙结构, 其温升应符合下列规定:1)重型炉墙第一天温升不宜大于 50C,以后每天温升不宜大于20C,后期烟 温不应大于220 r02)砖砌轻型炉墙温升每天不应大于 80C,

6、后期烟温不应大于160C。3) 耐火浇注料炉墙养护期满后,方可开始烘炉;温升每小时不应大于10C,后期烟温不应大于160C,在最高温度范围内的持续时间不应小于24ho4)当炉墙特别潮湿时,应适当减慢升温速度,延长烘炉时间04.2.3 蒸汽烘炉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采用0.30.4Mpa的饱和蒸汽从水冷壁集箱的排污阀处连续、均匀地送入锅炉,逐渐加热炉水;炉水水位应保持正常,温度宜为90 C,烘炉后期宜补用火焰烘炉。2)应开启必要的挡板和炉门排除湿气,并应使炉墙各部均能烘干。4.2.4 烘炉时间应根据锅炉类型、 砌体湿度和自然通风干燥程度确定, 宜为 1416 天;但整体安装的锅炉,宜为 24 天

7、。4.2.5 烘炉时,应经常检查砌体的膨胀情况。当出现裂纹或变形迹象时,应减慢 升温速度,并应查明原因后采取相应措施。4.3 工业锅炉的煮炉4.3.1 在烘炉末期,当炉墙红砖灰浆含水率降到 10%时,或当燃烧器两侧墙的中 部、炉排上方1.52m处,燃烧器上方11.5m处红砖墙外表面向内100m处 的温度应达到50C ;或过热器两侧墙粘土砖与绝热层接合处的温度应达到 100C时,即可进行煮炉。4.3.2 煮炉开始时的加药量应符合锅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4.3.3 药品应溶解成溶液后方可加入炉内,配置和加入药液时应采取安全措施。4.3.4 加药时,炉水应在低水位;煮炉时药液不得进入过热器内。4.3

8、.5煮炉时间宜为23天。煮炉的最后24h宜使压力保持在额定工作压力的 75%;当在较低压力下煮炉时,应适当的延长煮炉时间。4.3.6 煮炉期间,应定期从锅筒和水冷壁下集箱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当炉水 碱度低于 45mol/L 时,应补充加药。4.3.7 煮炉结束后,应交替进行持续上水和排污,直到水质达到运行标准;然后 应停炉排水,冲洗锅炉内部和曾与药液接触过的阀门,并应清除锅筒、集箱 内的沉积物,检查排污阀,无堵塞现象。4.4 电站锅炉的煮炉(适用于工作压力 9.8MPa 的锅炉)。4.4.1 当灰浆含水率低于 7%时开始煮炉。4.4.2 开启锅炉排污门,将汽包内水位降至低水位。4.4.3 根

9、据系统内存水量计算出煮炉所需加药量,使炉水内每立方米含氢氧化钠 和磷酸三钠各 35 公斤。4.4.4将炉水压力升至1.962.45MPa,控制排汽量为10%15%额定蒸发量,煮24 小时后,从下部各排污点轮流排污换水直至水质达到标准。4.4.5 停炉放水,打开汽包人孔和联箱手孔,清理铁锈等杂物。4.5 锅炉化学清洗4.5.1 直流锅炉和过热蒸汽出口压力为 9.8MPa及以上的汽包锅炉,必须进行化 学清洗。4.5.2 选择与锅炉被清洗的受热面各部材质相同,内部腐蚀度及脏污程度均相同 的管材做试件,进行小型试验,选定清洗介质及清洗时间等参数。4.5.3 根据炉型安装临时清洗管线,使清洗泵和炉水系统

10、形成循环回路,回路内 的并列管路流体阴力应相近,使其各路流速尽可能均匀,每个回路装设流 量计,压力表及温度测点。4.5.4 安装监视管段和腐蚀指示片, 并在清洗箱内安装蒸汽加热管与蒸汽管连通。4.5.6 酸洗管路安装后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所选清洗泵的最高工作压力。4.5.7 根据小型试验确定的清洗剂种类和温度,在清洗槽内配制清洗液,利用蒸 汽加热调节温度,启动清洗泵将清洗液打入炉水系统。4.5.8 汽包内清洗液达到规定液位时, 开启循环回路, 选用阀门调节各回路流速, 使各回路流速基本一致。4.5.9 当清洗时间达到规定要求时,用清水注入清洗槽内,把清洗系统的排放口 打开,使排放量与加水量

11、一致;将清洗液从系统内置换出去。4.5.10当排放口水质量中性时停止上水,将系统内水排净,进行检查。4.5.11锅炉化学清洗后检查汽包,水冷壁下联箱内部、监视管段和腐蚀指示片, 清洗效果达规定标准时化学清洗合格。4.6 锅炉的试运行4.6.1 试运前对以下条件进行确认a) 前阶段发现的缺陷项目已处理完毕;b) 锅炉的辅助机械和附属系统以及燃料、给水、除灰、用电系统分部试运合格, 能满足锅炉满负荷的需要;c) 各项检查与试验工作均已完毕,各项保护能投入使用;d) 锅炉机组整套试运需用的热工、 电气仪表与控制装置已按设计安装并调整完毕, 正确,动作良好;e) 化学监督工作能正常进行,试运用的燃料已

12、进行分析;f) 生产单位已作好生产准备,能满足试运工作要求。4.6.2 启动前准备a) 锅炉上水,仪表及操作装置投入使用状态;b) 电气设备送电,水质取样分;c) 蒸汽管路疏水阀门开启。4.6.3 锅炉点火a) 启动吸风机,保持燃烧室负压 510mm 水柱,然后启动排粉机,开关一次风门及三次风门通风 5 分钟;b) 运行制粉系统向煤仓内送入适量煤粉,维持 0.52.0m 之间;c) 启动送风机,并适当调整二次风压;d) 用点火把或电火花点燃点火油枪,及时调整火焰,保持燃烧下常;e) 启动排粉机 (或一次风机) 开启有关的一次风门, 保持一次风压为 4050mm 水 柱,以冷却一次风套管;f)

13、根据燃烧情况,适当增加点火油枪或启动给粉机,并相应调整给粉风机挡板开 度或给粉机转数,相应调节燃烧器的一、二次风压;g) 当燃烧趋二稳定后,逐步改燃煤粉,保持燃烧正常。4.6.4 锅炉升压a) 调整燃烧状态,保持炉内温度均匀上升,一般控制在50C/h以内;b) 锅炉升压达0.30.5MPa时,在热态下对各承压部件进行螺栓热紧;c) 在锅炉升温、升压过程中,巡回检查锅炉承压部件和烟、风、煤粉道等的严密 性,检查锅炉吊杆、管道支吊架的受力及膨胀补偿器的工作情况,检查燃烧室 水冷壁和锅炉各部分的振动情况。4.6.5 负荷运行a) 锅炉按运行规程升压至规定参数后并列,逐步增加供汽量至额定蒸发量。b)

14、锅炉在额定负荷下连续运转 72小时,当运行正常,所有辅助设备全部投入运行工作正常,各项参数均符合技术要求则试运合格。五、质量标准5.1 当采用炉墙灰浆试样法时,在燃烧室两侧的中部、炉排上方 1.52m 处,或燃 烧器上方 11.5m 处和过热器两侧墙的中部,取粘土砖、红砖的丁字交叉缝处 的灰浆样品各 50g 测定,其含水率均应小于 2.5%。5.2当采用测温法时,在燃烧器两侧墙的中部、炉排上方1.52m处,或燃烧器上方11.5m处,测定红砖墙外表面向内100m处的温度应达到50 C,并连续维 持48h;或测定过热器两侧墙粘土砖与绝热层接合处的温度应达到100C,并继续维持 48h。5.3 煮炉

15、后检查锅筒和集箱内壁,其内壁应无油垢;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 锈斑。六、HSE 注意事项6.1 作业范围内应拉警戒绳,无关人员禁止入内。6.2 试运过程中,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必须动火时,应办理动火票,检测作业环 境。6.3化学清洗期间发现泄漏严禁电焊直接补焊, 应采取卡箍等包扎堵漏; 由于化学清 洗药品大都有毒、腐蚀性,所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防护用品。6.4蒸汽吹扫时,排放口应标拉设警戒线并有专人看护,临时管路应进行防烫保温; 670t/h 以上锅炉吹扫时应安装消音器。6.5运行中需进入设备、 烟、风粉道进行检查或处理问题时, 应将与之相连设备断电, 防止误操作。外部应有专人负责看护,进入前,应办理规定手续,并由值班长 签字。七、质量记录7.1 烘炉、煮炉和严密性试验记录7.2 带负荷连续 48 小时试运行记录及签证7.3 炉体漏风试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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