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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本村计划生育实行村民自治,已婚育龄夫妇必须遵守以下约定:1、提倡晚婚晚育。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不得早于_周岁,女不得早于_周岁),男女双方要进行婚前检查并到乡(镇)政府办领结婚证。2、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模范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树立新型婚育观,倡导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的婚育新风。3、已婚育龄夫妇生育子女,必须符合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条件,生育一孩的妇女必须年满_周岁,并持有乡计生办发放的生育保健服务证;凡符合生育二孩及以上生育条件的夫妇,由本人向村委会写出申请书,由村委会上报乡计生办,乡计生办报县人口局审批发证,做到持证取环生育。计划外怀
2、孕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杜绝无证生育和非法生育。4、生育子女后,本人要及时、准确地向村委会或村计划生育专职主任申报出生情况,生育一孩的妇女在_个月内落实放环手术;生育二孩的夫妇,一方必须在_天内落实结扎手术。5、已婚育龄夫妇要定期参加乡村组组织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优先优惠政策等知识培训,每季度及时参加乡上组织的环孕情服务,并接受产后、术后随访服务。6、打算离开居住地_日以上的流出育龄人口必须到乡计生办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出管理对象计划生育合同规定,定期在流入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按季进行环孕情检查,并及时寄回有效环孕检证明。7、落实计划生育合同管理,村委
3、会与每对已婚育龄夫妇签定计划生育合同。村委会要为村民提供生育、生产、生活方面的相关服务。8、对农村落实了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和“计划生育贫困户”要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在以工代赈、少生快富、异地搬迁、农村低保、合作医疗等普惠政策中,优先安排“两户”并按政策予以优惠。9、本公约由村民大会通过,由村委会、村计生协会和全体村民共同监督遵守。不履行本公约各条约定的,依照村委会与村民签定的计划生育合同确定的违约责任,予以处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二)根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办法等法规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村民
4、大会讨论通过本公约,全体村民必须自觉遵守并互相监督。1、认真学习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知识,积极参与村民自治活动2、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树立关爱女孩、诚信计生、男女平等、少生快富、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新型生育观念,全面实施利益导向“四大工程”,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口优化发展、家庭幸福发展和社会和谐发展。3、提倡晚婚晚育,不早婚私婚和非婚生育。男女双方结婚登记前,要全部参加免费婚前检查和婚前教育培训。4、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凡申请生育的夫妇,要按照程序申领生育保健服务证,做到持证怀孕生育,意外怀孕的应自觉终止妊娠,不抢生超生。5、
5、育龄夫妇生育孩子后,应在生育当月凭出生医学证明主动如实向自管小组或村专干申报出生情况,落实户口申报“一卡两证两核”制度。6、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生育子女的夫妇应自觉在三个月内根据自身生理状况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方法。7、育龄妇女要积极参与优生促进、生殖健康、避孕节育“三大”优质服务工程,环孕检对象每年应主动接受2-_次检查服务,自觉配合乡、村、社、自管小组的随访服务,切实提高健康水平。8、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需要离开本县在异地居住_天以上的育龄妇女,应当在外出前落实流出人口“三轨并行、分层管理”和“八个一”制度;到流入地_月内,主动向居住地计生部门提交婚
6、育证明,自觉接受居住地计生部门和计生协会自我管理信息点的服务管理,落实各项服务管理措施,每半年通过网上反馈或信函回寄一次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报告单,切实做到“十个清”,达到“双百工程”要求。9、严格遵守打击“两非”规定,不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不随意终止妊娠,不藏匿、包庇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和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女婴;不拒绝、阻碍、侮辱执行计划生育公务的工作人员。10、实行“双向承诺、合同管理”制度,建立“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机制,村委会与育龄夫妇签订诚信计生服务管理协议书,村民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主动接受服务管理,提升村民自治整体水平。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