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持股资金信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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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员持股资金信托协议 委托人:_法定代表人责任人:_受托人:_法定代表人:_为明确资金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信托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充足发挥_企业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能,规范信托管理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和老实信用的标准,依据中国信托法、中国协议法、信托投资企业管理措施、信托投资企业资金信托管理暂行措施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第一条释义本协议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含有以下含义:11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已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标,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2、12信托协议、本协议: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签署的_及对该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13本信托:指依据本协议设置的集合资金信托。14信托计划:指_。15委托人:指和受托人签署本协议且有义务将信托本金交付受托人,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16受托人:指_企业。17受益人:指委托人在信托协议中指定的享受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它组织。18项目企业:指在_登记注册的_企业。19信托财产:指受托人因承诺信托取得的信托本金和对信托本金管理、利用、处分或其它情形而取得的财产。110信托本金:指委托人为设置本信托于签署本协议时实际交付受托人的资金。111信托专户:指受托人在_开立的本信托项下的资金专

3、用账户。112信托财产银行划付账户:指委托人指定的用于受托人支付受益人信托收益和移交信托财产的银行账户。113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利用、处分方法:指本协议第八条要求的信托财产管理、利用和处分方法。第二条信托目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正当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授权受托人以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利用、处分方法管理、利用和处分信托财产,以期最大程度的为受益人谋取利益。第三条信托类别本信托为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利用、处分方法的信托。第四条信托本金及交付41信托本金币种为:人民币 元 ,金额为:_ 大写 元整, 小写¥_元整 。42委托人应在签署本协议当日将信托本

4、金交付至以下信托专户:开户银行:_,账户名称:_,银行账号:_。43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存放银行。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信托计划成立后归入信托财产,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第五条信托生效及信托期限51本信托自委托人交付信托本金且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生效。52本信托期限为三年,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第六条信托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61本信托受益人为本协议附件二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载明的受益人,受益人的基础情况和信托利益划付账户见多个受益人一览表。62本信托终止后,剩下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为: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

5、载明的受益人。第七条信托财产的组成71信托本金;72信托本金受让项目企业股权后取得的股权;73因信托财产的管理、利用、处分或其它情形取得的财产;74法律、法规要求可计入信托财产的其它财产。第八条信托财产的管理、利用和处分方法81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将信托本金加入信托计划,和加入信托计划的其它信托本金聚集起来,以受托人名义利用于受让_企业持有的项目企业%的股权。82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第五条52款要求的计划财产管理、利用和处分方法管理、利用、处分信托财产。第九条信托财产的核实91本信托由受托人建立核实账户,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百分比核实信托财产价值,分享信托收益,分担信托财产损失。92本信托

6、负担的包含税费、中介费用、受托人酬劳在内的多种费用统一按信托计划要求支付。93本信托损益的计算方法、信托收益分配时间及分配方法按信托计划要求实施。第十条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01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 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利用、处分及收支情况;2 根据本协议要求按时足额交付信托本金;3 确保信托本金为其正当全部的财产;4 确保已就设置本信托向正当债权人推行了通知义务,并确保设置本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5 根据本协议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受托人酬劳;6 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其它权利、义务。102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 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有权依据本协议及信托计划管理、利用和处分信托财产;2 有权依据

7、本协议及信托计划约定取得酬劳;3 根据本协议及信托计划要求,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4 将信托财产和其固有财产及其它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5 对委托人、受益人和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6 依据本协议要求,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7 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其它权利、义务。103受益人的权利1 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受信托受益权;2 信托受益权能够依据本协议要求转让和继承;3 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其它权利。第十一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111本信托生效后,受托人应该向受益人交付受益权证实书。112信托期限内,受益人转让受益权,应该满足以下全部条件:1 符合受益人大会经过的

8、信托受益权转让措施要求的受益权转让条件;2 持本协议、受益权证实书及受托人要求的其它身份证实文件,和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住所地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换发转 受 让受益权证实书。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的,不得对抗受托人。3 根据信托本金的1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113因继承发生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继承人应持有效证实,参考112款 2 的要求办理。第十二条信托的终止、清算和信托财产的归属121本信托生效后,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本信托。12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之一终止:1 信托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2 信托期限期满;3 法律、法规要求的其它情形。123本信托终止,信托财产按信

9、托计划要求清算。清算后的信托财产,按以下方法分配转移给本信托的信托财产归属人。1 现金形态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以现金形式,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百分比,采取划付至信托利益划付帐户的方法转移给信托财产归属人。2 股权形态的信托财产,本信托终止时目标企业为股份有限企业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百分比过户至信托财产归属人名下,但信托财产归属人应该提前支付过户费用,不然,受托人有权留置股权。信托终止时目标企业仍为有限责任企业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百分比过户至信托财产归属人名下违反企业法第20条要求的,受托人无需和委托人、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另行协商,本信托及信托

10、计划视为终止条件不成立,本信托的信托期限自动延长至股权过户法定条件具有之日止,延长信托期限内的受托人酬劳由受托人和受益人另行协商。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完全推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即视为违约,应负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132因委托人原因造成本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定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应负担由此给受托人、信托计划项下其它当事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四条争议处理因本协议和和本协议相关联的事务产生争议,当事人应该经过协商处理,如协商不能处理,诉讼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五条通知、送达151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和方法发生改变,应自改变之日起10日内通知其

11、它方。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变更信托利益划付帐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并持本协议及受益人身份证件到受托人住所地办理信托利益划付帐户变更确定手续,未通知受托人的,不得对抗受托人。152本协议要求的送达为:1 送达方法:专员送达、挂号信、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方法,同时存放受托人营业场所备查;2 送达地址:本协议载明的地址;3 收到时间:专员送达的,受送达人书面签收日;挂号信送达的,挂号信回执所表示日;传真、电报、电子邮件送达的,收到回复日或成功发送确定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第十六条其它事项161本协议要求的工作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对应顺延。162本协议自以下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1 委托人本人或授权代理

12、人签字。2 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63本协议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委托人和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另交每位受益人一份加盖受托人印章的本协议的复印件。164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利用风险申明书、多个受益人一览表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未要求的,以信托计划为准;本协议和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利用风险申明书内容冲突的,优先适用本协议。第十七条尤其申明171委托人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认真阅读和研究了本协议中的全部受托人免责条款,对其文字和法律含义无异议,并和受托人的了解完全一致。172当事人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认真阅读和研究了本协议、信托计划,对其文字和法律含义无异议,并和受托人的了解完全一致。委托人 盖章 :_受托人 盖章 :_授权代表 签字 :_授权代表 签字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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