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2春《法学方法论》补考试题库答案参考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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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大学22春法学方法论补考试题库答案参考1. 某公司经营不善,造成巨额亏损,被债权人多次追讨债务。公司董事长王某遂与债权人商讨债务清偿问题,并提出向法某公司经营不善,造成巨额亏损,被债权人多次追讨债务。公司董事长王某遂与债权人商讨债务清偿问题,并提出向法院申请破产的提议,但债权人担心破产受偿率太低,于是向法院申请重整。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且裁定重整期间为3月1日到当年12月1日。此后,管理人制备重整计划,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分组讨论。由于该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出资人利益影响很大,遭到出资人组的拒绝。该重整计划后来依法经法院裁定批

2、准,并由某公司负责执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某公司的董事长王某擅自作出经营决策,导致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后查明,王某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多次决策未经董事会讨论,每每造成重大损失,由此才导致公司身负巨额债务。请问:(1) 除了债权人申请重整以外,还有什么人可以申请某公司重整?若债权人中请破产清算,哪个主体可以申请重整?(2) 出资人组拒绝通过重整计划,有什么挽救措施?(3) 某公司在重整期间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债权人有什么保护措施?(4) 法律对王某的行为有什么规定?(1) 某公司可以申请重整。若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那么,某公司或出资额占某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3、(2) 管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协商,出资人组在协商后可再表决一次,当然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若再次表决仍未通过的,法院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应管理人的申请批准重整计划。 (3) 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某公司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4) 王某的行为违反勤勉义务,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对股东、公司的责任,且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构成犯罪的,王某应承担刑事责任。(1) 破产法第7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中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

4、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因此,某公司作为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若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那么,某公司或出资额占某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2) 破产法第87条第1款规定:“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因此,管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进行协商,然后由其再次进行表决。根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

5、符合一定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因此,若再次表决仍未通过的,法院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应管理人的申请批准重整计划。 (3) 破产法第78条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因此,若某公司的财务状况持续恶化,那么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该公司破产。 (4) 破产法第125条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

6、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131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王某不但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2. 学界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内容有哪些争论?学界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内容有哪些争论?对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或者说犯罪成立的要件有哪些,通说主张四要件说,即任何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四个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但是,随着犯罪构成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通说的观点逐渐受到挑战,出现“二要件说”

7、、“三要件”、和“五要件”说等主张。3. 区分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的价值在于( )。 A在撤销权中,若被撤销的是有偿合同,须受让人知道对债权人造成损区分无偿合同与有偿合同的价值在于()。A在撤销权中,若被撤销的是有偿合同,须受让人知道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为要件;无偿合同则否B对于纯获利益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得独立为之;有偿合同则须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C有偿合同一般有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问题,无偿合同一般没有D两者注意义务不同,有偿合同注意义务较重ABCD区分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意义在于:第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有偿合同时,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方有效;而纯获利的无偿合同,则可

8、以自己独自订立。第二,决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的不同注意程度,有偿合同的注意义务明显要高于无偿合同。第三,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须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合同以无偿转让为条件,债权人不得撤销非恶意的有偿合同。如果被撤销的是有偿合同,须受让人知道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为要件;无偿合同没有这方面要求。第四,有偿合同一般有同时履行抗辩权问题,无偿合同无此规定。4.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的扣除标准为( )。 A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准予扣除 B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3%的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的扣除标准为()。A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准予扣除B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3%的部分,准予扣除C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

9、准予扣除D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4%的部分,准予扣除C5. 个人所得税中财产转让所得,以纳税人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中财产转让所得,以纳税人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及支付有关费用的凭证的,不得扣除。()错误6. 我国的传统思维方式主要是一种发散思维思维,而缺少收敛式的传统,即对一个问题只追求一种最正我国的传统思维方式主要是一种发散思维思维,而缺少收敛式的传统,即对一个问题只追求一种最正确的答案。( )参考答案:错误7.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哪些?( ) A国有土

10、地使用权出让 B国有土地租赁 C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D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哪些?()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B国有土地租赁C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D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人股ABD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9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 国有土地租赁; (三)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8. 1995年10月,龙城中医院购置了一台X光机,在当月的23日向卫生局提出申请,要求派员进行防护测试和办理有关手续1995年10月,龙城中医院购置了一台X光机,在当月的23日向卫生局提出申请,要求派员进行防护测试和办理有关手续。1998年7月16日,原告在

11、又购置了一台日本东芝TCT-300型CT机。以后不久即进行防护测试申请。县卫生局却对这些申请没有给予重视,有时甚至干脆拒收。2001年12月1日下午7时许,龙城中医院在抢救8名食物中毒的病人,县卫生局局长前来该院,因酒后失态,与本院医生、护士发生争执,并在医院内大吵大闹长达4个小时,在此过程中,卫生局长声称:“没有经过我黄某同意的都是非法行医,龙城中医院我一直没来管你,民办的(医院)就是不能办。”2002年5月31日,县卫生局认定龙城中医院擅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30名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未取得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擅自开展x射线诊疗活动;放射科3名从业人员无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放射工作,认为该单位的上

12、述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未听取相对人陈述和申辩的情况下对该单位作出了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34421.30元的苍卫罚字(2002)93号行政处罚决定。龙城中医院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该行政处罚在程序上存在哪些违法之处?该行政处罚决定在程序上存在以下违法之处: 第一,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和原告之间存在很深的矛盾,正是由于这一点,导致了被告针对原告作出了比较重的行政处罚,卫生部1997年6月19日发布的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16条的规定,“(行政

13、处罚案件的)承办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本案就属于这种情况。根据该规定卫生局长在该行政处罚案件中理应回避,却没有回避。 第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进行听证。在本案中,被告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包含了两项内容:罚款5000元和没收“违法所得”934421.30元,两项合计共达939421.30元,数额已经达到了巨大。在这种情况下,被告理应告知原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应

14、根据原告的要求组织听证会,听取原告的陈述和申辩。 9. 1930年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在离婚方式上,规定了( )和判决离婚两种。 A协议离婚 B两愿离婚 C呈诉离1930年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在离婚方式上,规定了()和判决离婚两种。A协议离婚B两愿离婚C呈诉离婚D合意离婚B1930年中华民国民法 亲属编在离婚方式上,规定了两愿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10. 刑罚执行,又称A.行刑B.量刑C.求刑D.制刑刑罚执行,又称A.行刑B.量刑C.求刑D.制刑正确答案: A11. 新唐书北狄传载:室韦人嫁娶,男方需先到女方服役三载,然后“与妻功载”。这里所指的结婚方式属于( )。 A掠新唐书北狄传载:室韦人嫁娶,

15、男方需先到女方服役三载,然后“与妻功载”。这里所指的结婚方式属于()。A掠夺婚B劳役婚C互易婚D买卖婚B根据本题的表述,男方需先到女方服役三载,然后“与妻功载”,这种结婚方式属于有偿婚中的劳役婚。有偿婚,是指男方以向女方家庭支付一定的代价为条件而缔结的婚姻。根据给付的代价的形式不同,有偿婚又可以分为买卖婚、互换婚以及劳役婚。劳役婚,是以男方须为女方家庭服一定时期的劳役或完成一定的劳务作为结婚条件而缔结的婚姻。因此,选项B为正确选项。12. 犯罪嫌疑人为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的,由哪个单位移送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其刑事责任问题?( )犯罪嫌疑人为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的,由哪个单位移送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其刑事责任问题?()A市级以上公安机关B公安部C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D负责案件侦查的机关B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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