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村调查研究报告范本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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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谷县“空心村”调研报告阳谷县国土资源局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 阳谷县“空心村”调研报告(2015年9月16日)按照聊城市国土资源局通知要求,阳谷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深入到部分村庄,对空心村的情况进行了专门调研。 一、阳谷县概况阳谷县地处省西部,聊城市南端,黄河之北,东临大运河,南接省,距市150公里。县域下辖3个办事处、13个镇、2个乡,870个行政村,总人口81万人,土地总面积159.86万亩,截止2014年底耕地面积108.01万亩,村庄占地面积20.36万亩。目前,我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持续快速发展期,建设用地需求压力巨大,在解决既保障耕地红线,又保障建设用地需求矛盾中,

2、我县始终坚持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理念,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增减挂钩与城中村改造工作,对全县“空心村”现象严重的村庄进行了科学规划和系统改造的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县其他村庄“空心村”改造工作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借鉴。 二、“空心村”基本状况我县农村居民点多为历史自然形成的,从80年代初开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民日渐富裕,农村兴起了建房热。由于旧式村庄没有经过科学规划,村布局散乱,基础条件差,加上早期对提高土地利用率、保护耕地不够重视,于是农民在新建住房时纷纷搬出老宅旧院,沿着村界向外扩建新房,大多占用村外耕地。90年代前期取消宅基地超占有偿使用收费以后,农村居民点用地批地、占地愈演愈烈。导

3、致村庄无休止地向外延扩,形成了村外新房林立,村破烂闲置的“空心村”。目前我县农村居民点总体上表现为规模小,数量多,布局分散;个体上表现为占地规模大,村结构松疏,布局混乱,占用耕地较多,因为集体经济不发达,日常村庄建设中难以集中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不能形成集聚效益。多数村庄建设缺少科学合理的总体规划,村庄的数量、规模、平面布局、空间结构、功能组合都缺少科学性,村庄建设不能形成合理控制和正确引导,更不具有任何约束力和控力。根据全国土地第二次调查数据和我县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数据显示,截止2009年12月30日,我县村庄建设用地19.54万亩,其中农村宅基地面积9万余亩,其中部分农村建设用

4、地闲置严重。因此,2009年我县对空心村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从全县围看“空心村”分布广,数量多,面积大,主要集中在县域东半部,土地建设利用粗放,规划不合理,并有蔓延趋势。全县共存在“空心村”572个,占全县村庄的一半以上。 三、“空心村”调研基本情况与分析这次我们抽样调查了石佛、安乐、七级、郭屯和西湖等五个乡镇辖区5个行政村。经调研村庄2009年用地情况如下表所示:调研村庄情况统计表单位:平方米、人村名建设用地面积其中空闲地比例宅基地宗数常住人口宅基地平均面积户均建设用地面积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农村宅基地面积街巷用地面积空闲地面积东楼村185577110492.021860456480.930

5、.44%317859348.55585.42216.04穆庄村182039.8106858.31847756704.531.15%351899304.44 518.63 202.49 后村64786.836907.1583722042.734.02%126341292.91 514.18 189.99 西楼村249982.8135341.337497.377144.230.86%379997357.10 659.59 250.74 胡沙沃村9141056638.19833.124938.827.28%149383380.12 613.49 238.67 合计773796.4446236.829

6、0248.4237311.130.67%13223479337.55 585.32 222.42 结合上表可以看出,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m2,选取的5个行政村宅基地户均宅基地面积最少为后村292.91m2,最多为胡沙沃村380.12m2,都远远超过省规定的用地面积。5个行政村中空闲地占全村建设用地面积比例都在30%以上,说明村庄部土地闲置非常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3.1.3项中规划规模分级,调研村庄都属于大中型村庄(见下表3.1.3)。表3.1.3 规划规模分级(人)规划人口规模

7、分级镇区村庄特大型500001000大型30001500006011000中型1000130000201600小型10000200根据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1993)中4.2.2 项“新建村镇的规划,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宜按表4.2.1中第三级确定,当发展用地偏紧时,可按第二级确定”。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级 4.2.1级别一二三四五人均建设用地指标(m2/人)50=60=80=100=120= 150根据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1993)中 4.3.1 “村镇规划中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道路广场与绿化用地中公共绿地四类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宜符合表4.3.1的规定”。 建设用地构成比例

8、表4.3.1类别代号用地类别占建设用地比例(%)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R居住建筑用地30-5035-5555-70C公共建筑用地12-2010-186-12S道路广场用地11-1910-179-16G1公共绿地2-62-62-4四类用地之间65-8567-8772-925个行政村人均耕地数最少的胡沙沃村1.1亩,最多的西楼村2.56亩,平均为2.05亩。如果5个行政村按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每户200m2进行规划建设,或者按照表4.2.1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级中的三级指标的中间值90m2/人进行规划建设而且设定居住建筑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为70%,5个行政村建设用地前后对比如下表所示

9、:规划前后村庄建设用地对比表单位:平方米、宗、人村名规划前按户均200m2规划后按人均90m2规划后取两种标准中间值节省建设用地占原建设用地比例建设用地面积宅基地数农村宅基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常住人口建设用地面积东楼村1855773176340090571.4 8597731083940.7101636.354.77%穆庄村182039.835170200100285.7 8998091090597.991441.950.23%后村64786.81262520036000.0 3413069033345.031441.848.53%西楼村249982.837975800108285.7 9978

10、973099007.9150974.960.39%胡沙沃村914101492980042571.4 3833447038520.752889.357.86%由上述表格可以看出,5个行政村如果按照国家标准规划建设,可以节省原有建设用地的50-60%,“空心村”改造是有巨大的潜力可挖。 四、“空心村”形成的原因和特点农村居民点用地逐渐形成“空心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有关部门宅基地管理工作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完善。早些年土地利用监管缺失,部分农民随意新占耕地,建了新房而未拆除旧房,占新基不退老基,而且存在批少占多、未批先建现象,对空置

11、户缺乏应对举措,造成原有宅基地闲置。二是早期没有对村庄进行科学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导致后期建房随意布局、分布散乱。三是农民旧的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如有人认为落叶总要归根,即使到城镇购新房,也不随意处置乡下老房。四是城镇化进程加快,许多农民进城工作,外地就业,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民为改善住房条件在外购房,导致老家原有的宅基地闲置。五是农村集体经济不发达,农村居民点整治需投入的资金短缺,相关配套扶持政策不到位。五、阳谷县“空心村”改造典型 为系统的、逐步的解决我县“空心村”问题,几年来我县积极通过开展石佛镇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共改造“空心村”75个,改造

12、面积16581亩,改造后占地面积7030亩,全部完成后可结余土地9551亩。目前,已改造完成“空心村”33个,其过土地综合治理改造完成13个村,通过增减挂钩改造完成14个村,通过城中村改造完成6个村,现剩余“空心村”539个,闲置建设用地面积5000余亩。(一)石佛镇土地综合整治。该项目为2010年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共涉与村庄37个,总户数为10444户,拟拆旧面积为9463亩,规划建设4个新型社区,占地5042亩,改造完成后可节约建设用地4421亩。其中石佛镇康居嘉苑社区预计今年下半年全部完工,占地570余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规划建成多层楼房118栋、小高层楼房6栋和社区服务中心2栋

13、。目前已封顶92栋,全部建成后,可完成“空心村”改造13个,满足2639户、12000余人生活居住,节约土地1778亩。(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改造情况。截止2015年,我县共开展土地增减挂钩村庄32个,拆旧面积5612亩,安置区占地面积1683亩,改造完成后可腾出土地3929亩。目前14个村已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拆旧面积2429亩,安置占地999亩,结余土地1430亩,涉与群众2484户。剩余未完成的18个村,拆旧3183亩,安置占地684亩,预计下半年可全部完成,完成后可腾出土地2499亩。 (三)城中村改造情况。为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中村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我县充分利用城中村部空闲闲散

14、宅基地,对城区6个村庄实施拆迁改造,改造前总占地面积1506亩,改造后安置面积为307亩,结余腾出建设用地1201亩。六、改造典型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空心村”经过整治,一般都取得了良好的效益,使农民和农村形态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无论是在节约土地,增加建设用地指标,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还是在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形成关爱、安宁的人际关系,乃至转变农民观念,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热情等方面都显示出良好效应。(1) 宅基地占地面积大大减少,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节约了土地,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农村居民点改造前布局零乱,改造后布局合理,宅基地占地减少。(2) 有效地保护了耕地资源,为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做出了贡献。一些先期进行了农村居民点整治的村镇,通过整治不仅做到了节约用地,更重要的是保护了耕地,稳定了基本农田。(3)农民的居住环境显著改善,有利于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农村居民点整治以后,住房宽敞了,配套设施齐全了,彻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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