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详细的汽车租赁合同书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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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详细的汽车租赁合同书范本 汽车租赁业被称为交通运输效劳行,它因为无须办理保险、无须年检维修、车型可随意更换等优点,以租车代替买车来控制企业本钱,这种在外企中十分流行的管理方式,正慢慢受到国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户的青睐。 今天将与大家分享:最详细的汽车租赁合同书范本,以下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来看看吧! 合同号: 出租方: 承租方: 本合同签订地点: 术语释义: 1.出租方:租赁车辆所有权人。 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消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

2、约定,出租方提供应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丧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丧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第二条租金 1.每天(月)租金元(币)/辆,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币),承租方于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车在个月以上的,那么在每月日前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出租方交纳应交租金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个月的租金

3、。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天以上,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3.租赁期满承租方交还所租汽车时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4.承租方以方式(转帐/现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条租车期限 出租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3.不承当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

4、到现金之日准。 5.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等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6.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7.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8.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9.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0.按%比例,承当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1.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分时,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2.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那么出租方有权收取缺乏局部燃油费。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5、。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当赔偿、维修义务。 4.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租赁期间因租赁车辆质量存在问题而对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当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7.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不得改变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形状。 8.对租赁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9.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当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10.须承当在租期内由于承租方自身原因给承

6、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11.按%比例,承当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2.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13.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 14.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天(含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当。 15.在续租期间必须

7、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16.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 18.租赁车辆的修理如无特别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厂进行,否那么,承租方按所拆零件价的倍赔款,同时须归还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须承当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六条担保方责任和义务 1.担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从担保方签字之日算起,担保方的担保期限到期后就担保期内承租方发生的法律责任仍然有效。 2.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 3.担保方对被担保方租赁行为暂时停止而不愿或没有能力继续担保的,需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担

8、保方,并征得出租方及被担保方书面许可前方可变更或解除担保。 第七条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币元(大写元)押金给出租方,押金不计利息。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即时归还承租方,下班之后还车,押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内退还。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还车结算时,由承租方预留币元的交通违章保证金,日后如无违章记录那么全部返还给承租方,否那么出租方在代付交通违章金后将余额返还承租方。 第八条保险条款 1.出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和第三者责

9、任险,假设租赁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当。 2.承租方承租车辆期间假设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缺乏局部。 3.承租方应在事故发生的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那么承租方应承当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4.上述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方承当。出租方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5.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当。 6.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车辆发生各种事故,承租方应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

10、次事故总损失额的%,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那么由承租方承当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7.承租方在租赁车辆期间假设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个月)的车辆租金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当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预见的损失。假设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双方各自过措大小来承当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3.任何

11、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日内不予以书面答复,那么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当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效劳等义务时,应承当以下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当违约责任。 (2)出租方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的违约金。

12、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否那么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退还预交的租金、押金。此外,出租方须向承租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5)如果因出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天内一次性支付给承租方补偿金币元(大写:)作为对承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同时退还承租方已交纳的租金、押金。 (6)出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租赁车辆给承租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币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个月的租金。出租方逾期交付

13、租赁车辆超过天,承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出租方责任。 5.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当以下违约责任: (1)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局部租期租金总额的%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a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b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c承租方提供其它虚假情况有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 d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项超过日。

14、e承租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f承租方将租赁的车辆进行营运、体育、军事、竞赛等,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或腐蚀物品。 g承租方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a承租方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的,承租方承当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b承租方应承当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c承租方应承当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d承租方应承当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e承租方违反交通平安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

15、受处分。如拒绝接受处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f如果因承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天内一次性支付给承租方补偿金币元(大写:)作为对承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同时(是/否)有权要求出租方退还已交纳的租金、押金。 6.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那么违约方应承当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2.承租方在租赁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到出租方重新填写汽车租赁登记表并缴纳租金,否那么视为非法占用出租方车辆。 第十一条声明及保证 1.出租方: (1)出租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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