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吊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488085666 上传时间:2022-11-22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9.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吊车吊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吊车吊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吊车吊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吊车吊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吊车吊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吊车吊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吊车吊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目录1、工程概况02、编制依据03、汽车吊吊装使用情况04、吊装准备工作15、吊运步骤16、汽车吊使用注意事项 17、汽车吊操作安全技术规程6汽车吊吊装方案1、工程概况南京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铁心桥至城东污水处 理厂污水主干管)绕城公路至城东污水处理厂污水管道 工程。管道起于绕城公路与佳营东路过路管涵交叉处东 北角,止于中和桥路,主干管管径d1800,全长2536m, 设计纵坡1%。全部采用顶管法施工,其中工作井4座, 接收井4座,全部采用钢筋砼沉井。沉井下沉深度在 11.95-15.69米,平均深度达14.6米。本工程吊车主要用于吊装管材,管材内径径d1800, 单根长度2m,管材重量5t

2、6t,根据现场情况,吊车采 用25t汽车吊。南京市城东污水厂三期管网工程 南京市市政工程建设处 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中国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名称业主单位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LU2、编制依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9-2001)(2006版);施工图纸。3、汽车吊吊装使用情况本工程主要使用25汽车吊,用于管材、设备吊装。4、吊装准备工作(1) 安排好吊车行车通道及作业平台,保证汽车吊进 场后可顺利支设。(2) 汽车吊进场后应通知设备管理员,吊装前对汽车 吊作业环境、吊

3、具、钢丝绳等进行检查,满足要求后方 可进行吊装作业。(3) 吊装材料、构件、设备等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吊装 前码放,以便于吊装顺利进行。(4) 在吊索具选择时,根据起吊设备的重量对照各种 型号钢丝绳的允许应力,确定其型号及直径。(5) 起重机进场前,必须向项目部提供起重机的出厂 检测报告、年报告、产品说明书。(6) 起重机司机、信号工、司索工必须持证上岗,身 体健康。5、吊运步骤(1) 吊装前,必须做好全面仔细的检查核实工作。检 查设备安装基准标记、方位线标记是否正确;检查材料 码放是否符合吊装要求。(2) 吊装索具的系接必须牢固(3) 起吊前进行试吊试验,使各部分具有协调性和安 全性;复查各部位

4、的变化情况等。(4) 构件、材料或设备下落及就位时,应严格按照信 号工指示慢放慢落,必要时应有操作工人配合吊装。6、汽车吊使用注意事项(1) 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平坦坚实,保证在工 作时不沉陷,不得在倾斜的地面行驶和工作。(2) 严格执行例行保养,起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开, 各操纵杆应放在空档位置。作业前应首先检查发动机传 动部分,作业制动部分、仪表、钢丝绳以及液压传动等 部分是否正常,当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严禁 酒后作业;(3) 全部伸出支腿时,应先放后支腿,后放前支腿; 收支腿时应先收前支腿,后收后支腿。在撑脚板下垫方 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与地面的倾斜度在无负荷 时,不大于

5、1/1000,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需插上;(4) 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起重工)密切配合,严格 按照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旗号或手势)进行操作;操 作前必须鸣号(铃或喇叭)示意;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 或错误,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操 作时,对其他人员发出的危险信号,司机也应采取制止 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5) 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的风影响 施工安全时,应停止起重工作,并将臂杆降低到安全位 置。(6) 起重机在吊装过程中,现场安全员必须负责现场 的安全管理。(7) 若有新到、修复和新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应遵 照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和 试吊,并经过主管机务

6、人员、操作人员和项目部安全部 门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8) 不准载荷行驶或不放下支腿就起重。在不平整的 场地工作前,应先平整场地,操作前应检查距尾部迥转 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支腿伸出应在吊臂起升之前完 成,支腿的收入应在吊臂放好搁稳之后进行。(9) 起重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无 资料可查时最大不超过78度;如需超过78度,须与有 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 可起吊。(10) 起重机械设备,按其出厂具体规定装设的高度 限位器、变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转向限位器等安全 保护装置都应齐全可靠。(11) 起重机机械设备严禁超载。(12) 严禁用起重机械进行

7、斜吊、拉吊;严禁起吊地 下的埋设物件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件,以免机械载荷过 大,而造成事故。(13) 严禁起重机吊运人员或用手抓吊钩升降,以防 起重系统突然失灵而发生事故。(14) 在起吊和落吊的过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员停 留或通过,以防物件坠落而发生事故。(15) 起吊的构件应绑扎牢固,并禁止在构件上堆放 或悬挂零星物件,如起吊零星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 绳捆绑牢固;构件吊起后转向时其底部应高出所有障碍 物的0.5米以上。(16) 起重机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17)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变形等不正常现 象出现时,应立即放下重物,空载进行调整正常后,才 能继续作业;(18) 起吊

8、构件时,吊钩中心应直通过构件重心,构 件吊起离地面2050cm时必须停车检查:1) 起重机的稳定性;2) 制动器的可靠性;3) 构件的平稳性;4) 绑扎的牢固性。(19) 吊运的构件放置时,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 构件歪斜倾倒。(20) 起吊构件时转向速度应均匀,动作要平稳,不 准紧急制动,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注视吊钩的上 升高度,防止升到顶点,因限位器失灵而造成事故。(21) 风雪天气工作,为了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 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可靠后,方可进行工作。(22) 起重机在运行中,如遇紧急危险情况,应立 即拉离紧急开关停车;在降落重物过程中,卷扬机制动 器突然失灵,应采取紧急措施(

9、即将重物稍微上升后再 降落,再稍微上升,再降落,这样多次反复,将重物最 后安全降落)。(23) 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 卸下,不得悬在空中。单机起重载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 起重量的80%。(24) 必须经常检查钢丝绳接头和钢丝绳与轧头结合 处的牢固情况。轧头有螺帽和压板的一面应在靠钢丝绳 长的一端,以免松动、脱落;确定轧头的规格、数量和 间距,并根据钢丝绳的直径按标准排列;机械运行中禁 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以防发生事故;(25) 钢丝绳的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起重机的规定 要求。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应 在卷筒上保留三圈以上,以防钢丝绳末端松脱;钢丝绳 的磨

10、损或腐蚀,如超过平均直径10%和在一个节距内的 断丝根数多于规定时,应更换新绳。(26) 起重工作完毕后,在行驶之前,必须将稳定器 松开,四个支腿返回原位。起重臂靠在托架上时需垫50mm厚的橡胶块。吊钩挂在汽车前端时钢丝绳不要收 得太紧。(27) 工作中如遇故障,应按规定顺序查清原因予以 排除。如本人不能排除应及时报修。(28) 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 和环底受力。(29) 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起重机械“十不吊”的原 则:1) 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2) 斜牵斜挂不准吊;3) 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4) 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

11、装放过满不准吊;5) 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 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 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8) 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9) 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10) 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30) 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其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 通过,更不得在吊起来的重物下面进行作业,严禁起重 机吊运人员;(31) 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原厂规定的起重性能 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如遇特 殊情况需要超负荷作业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 起吊;(32)起吊长、大重物必要时应栓拉绳,提升和降落 速度要均匀,严禁

12、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 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33)起重机在起重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 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34)起重机在作业或行走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 线路,要保持安全距离;7、汽车吊操作安全技术规程(1)起重机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 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2)起重机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4)各连接件无松动;5)轮胎气压符合规定。(3)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 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

13、荷时不大于 1/1000 (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 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4)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 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 整。(5)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 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 适当空间。(6)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 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 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7) 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 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 作业。(8) 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

14、伸出后,变幅时不 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9) 汽车式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 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10) 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 应使用低速档。(11)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 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 动。(12) 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 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13) 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 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14) 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 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15) 当轮胎式起重机带载行走时,道路必须平坦坚 实,载荷必须符合出厂规定,重物离地面不得超过 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16) 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 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 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 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 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17) 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18) 要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19) 风力超过6级或雷雨、暴雨时禁止吊装。夜间 吊装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构件不得悬空过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