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评标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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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标、评标中应注意的问题1. 招标人如何进行开标?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 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交公证;经确认无 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 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 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2. 招标人如何进行评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

2、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 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总数的2/3。一般招标 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 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行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 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 确定前应保密。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 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 的过程和结果。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 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3. 成为评标委员会专家有哪些条件?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交具有高级职

3、 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 省、自冶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 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4. 评标委员会如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 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 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

4、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 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5.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哪些条件?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 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6. 招标人如何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 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7.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哪些职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 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

5、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 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 的其他情况。8. 招标人如何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 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 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 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 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6、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9. 招标人何时提交招标报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之日起 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10. 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应遵循哪些原则?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 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 择优的原则。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 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 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 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招标项目的 评标活动,贷款方

7、、资金提供方对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的除外。11.如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 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由招 标人负责组建:(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 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 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 员总数的2/3。(3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 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

8、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 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12.如何产生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 中确定。按规定确定评标专家,可以采取随抽取或者直接确定 的方式。一般项目,可以采取随抽取的方式;技术特别复杂、 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 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13. 评标专家应符合哪些条件?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1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 等专业水平;(2 )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

9、与招标项目相 关的实践经验。(1 )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14. 评委发生哪些情形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 的;(4 )曾因在招标、评标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从事违 法行为而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 避。15. 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原则是什么?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 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评标委员

10、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 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 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 评标委员会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 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16.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有哪些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编制供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认真研 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1) 招标的目标;(2) 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3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 款;(4 )招标文件规

11、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 中考虑的相关因素。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 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应当保 密,并在评标作为参考。17. 评标委员会评标要旨是什么?(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 的超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 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 标人之间的竞争。(3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报价的高低或者招标文件规 定的其他方法对投标文件排序。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

12、中国银行在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招标文件应 当对汇率标准和汇率风险作出规定。未作规定的,汇率风险由 投标人承担。(4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 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5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 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8. 在评标过程中,哪些情况作废标

13、处理?(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 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 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 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相当规模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 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 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3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

14、标。(4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 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 标,应做废标处理。19. 什么是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又分为哪两种?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 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 投标担保有瑕疵;2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3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 定的期限;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 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6

1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 性响应,并按规定作废标处理。招标文件对重大偏差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2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作息和数据等 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 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 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 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20. 评标委员会如何否决投标或者依法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 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 否决全部投标。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1. 评标委员会如何详细评审投标文件?在投标活动中,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 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1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 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根 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采 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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