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缺乏病监测方案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488076240 上传时间:2023-06-23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5.7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碘缺乏病监测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碘缺乏病监测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碘缺乏病监测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碘缺乏病监测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碘缺乏病监测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碘缺乏病监测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碘缺乏病监测方案(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碘缺乏病监测方案我国是世界上碘缺乏病流行最广泛的国家之一,坚持普及 碘盐是持续纠正人群碘营养缺乏的唯一有效途径。10多年 来,我国通过实施以全民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使 人群碘营养状况总体得到较好改善。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消 除碘缺乏病的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做好 科学补碘工作,强化碘缺乏病监测与防治干预措施的有机结 合,特制定本方案。一、目的及时掌握缺碘地区居民户碘盐普及情况,动态评价人群 碘营养状况及病情的消长趋势,为适时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 和科学调整干预策略提供依据。二、内容与方法(一)碘盐监测1 .监测范围和内容。所有非高碘县(市、区、旗)居 民户食用盐。2 .监测方

2、法。按东、西、南、北、中划分个抽样片区, 在每个片区各随机抽取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辖有5个 或不足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县(市、区、旗),抽 取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随机抽取4个行政村(居委会),填写表1;在每个行政村(居 委会),随机抽检15户居民食用盐,填写表2。辖区内有部 分高碘乡的县(市、区、旗),先将该县划分为高碘和非高 碘两个抽样片区,再按照上述抽样方法抽检非高碘片区的非 高碘村居民户食用盐。3 .检测方法。在居民户采集食盐后,即在现场进行半 定量检测(若在检测中发现有非碘盐,应查找并登记非碘盐 的来源渠道);随后将盐样送到县(市、区、旗

3、)疾病预防 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实验室,按照GB/T 13025.7直接滴 定法(川盐及其它强化食用盐采用仲裁法)测定盐中碘含量, 填写表3。4 .判定标准。(1)合格碘盐:加碘食盐中碘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 )。(2)不合格碘盐:加碘食盐中碘含量低于或超出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 )。(3)非碘盐:碘含量低于5mg/kg的食用盐。5.监测时限。每年6月10日前,完成抽样监测及数据 传报。(二)碘缺乏病高危地区监测。1 .监测范围。历史上曾有地方性克汀病(以下简称地克病)流行,且本年度碘盐覆盖率低于80%的县(市、区、 旗)。2. 终止条

4、件。当居民户碘盐覆盖率连续2年达到90%以 后,终止高危地区监测。3 .监测方法和内容。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监测 单位,在监测县(市、区、旗)抽取3个乡(镇、街道办事 处)开展监测,优先抽取有历史地克病病例且本年度碘盐覆 盖率低于80%的乡(镇、街道办事处)。(1)搜索疑似地克病病例。在被监测县查阅县级医疗 机构、乡(镇、街道办事处)卫生院的门诊日志、住院病历, 搜索疑似病例;在监测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 开展疑似病例线索调查,填写表4。由各省(区、市)专家 诊断组进行病例确诊后,将本地区开展搜索的范围和发现的 线索、疑似、确诊地克病病人数及有关情况录入数据库。如 该县(市、区

5、、旗)次年或第3年还是高危监测县,则不实 施地克病搜索,如第4年仍是高危监测县,则需再次开展地 克病搜索工作。(2)检测儿童甲状腺容积和尿碘含量。在每个监测乡 (镇、街道办事处)随机抽取2所小学(首选乡政府所在地 以外的学校);在每所小学抽取40名8-10岁学生,检查甲 状腺容积和尿碘含量,填写表5。当学校8-10岁学生不足40 名或2所小学的8-10岁学生总样本量不足80名时,可从邻近 小学抽取补足。(3)检测孕妇尿碘和孕妇家庭盐碘。在每个监测乡(镇、 街道办事处)的乡卫生院,对20名孕妇家庭的食盐来源、食 盐种类等情况进行调查(城市可在县级妇幼保健院调查60名 孕妇);收集其家庭食盐样品进

6、行盐碘半定量检测;并检测 孕妇的尿碘含量,填写表6。(4)调查小学所在监测村(居委会)碘盐供应、碘油投 服等防治措施情况,填写表7。4 .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1)地克病。采用地克病和地方性亚临床克汀病诊断标 准(WS104)。(2 )甲状腺检查。采用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WS 276 ) 进行检查和判定。(3)尿碘含量。采用神铈催化分光光度测定法(WS/T 107)。(4)盐碘含量。采用直接滴定法,川盐及其他强化食用 盐采用仲裁法(GB/T 13025.7 )。5.监测时限。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高危监测及数据 传报。(三)省级水平病情监测。1 .监测对象。8-10岁学生和孕妇。2.监测

7、方法和内容。以省为单位,按“人口比例概率抽样 方法”确定30个抽样单位所在的县(市、区、旗);采取单纯 随机抽样方法从每个抽样单位中抽取1所小学,填写表8;在 被抽中的小学随机抽取50名8-10岁学生,测量甲状腺容积 和尿碘含量,并检测其家中食用盐碘含量,填写表5。在每 个抽取小学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抽样检测20名孕妇 的尿碘含量(城市可在县级妇幼保健院抽取),如果数量不 足,可从临近乡(镇、街道办事处)补足,将相关信息填入 表6。3 .检测方法及判定标准。(1) 甲状腺容积。采用B超法,按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 标准(WS 276 )判定。(2) 尿碘含量。采用神铈催化分光光度测定方法(W

8、S/T 107 )。(3) 盐碘含量。采用直接滴定法测定,川盐及其他强化 食用盐采用仲裁法(GB/T 13025.7 )。4 .监测频次及时限。每2-3年开展1次,每个监测年的 11月5日前,完成监测及数据传报。三、质量控制(一) 人员培训。1. 监测方案培训。对各级监测相关人员开展逐级培训, 确保监测方法统一、技术规范和协调有序。2 .监测技术培训。从事甲状腺B超检查、地克病诊断的 专业人员,须经国家级专家培训或经国家级专家认可的省级 师资培训,受训人员经考核取得合格资质后,方可上岗;尿 碘检测、盐碘检测、数据录入技术统一由省级组织培训,受 训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二)督导评估。省(区、

9、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要 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监测管理工作。每年至少对 10%的县(市、区、旗)进行现场督导,评估监测质量,及 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督导评估的重点:执行方案的 一致性、样本采集和抽样方法的规范性、检测技术的准确性、 资料收集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报告与反馈的及时性、信息利 用的有效性。(三)实验室检测。1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负责每年组 织对市(州、地)、县(市、区、旗)级疾病预防控制(地 方病防治)机构尿碘、盐碘检测实验室的质控考核;承担尿 碘、盐碘检测任务的实验室,须经外质控考核合格后,方可 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

10、防治)机 构根据外质控考核情况,统一安排样品检测任务。2 .各市(州、地)、县(市、区、旗)级疾病预防控 制(地方病防治)机构所备份的尿样和盐样应存放5个月以 上,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在现场督导时, 至少随机抽检5 %的盐样、尿样检测结果进行复核。抽检报 告于每年7月30日前报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数据管理。1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应设专人负责碘缺乏病监测信息管理,确保监测数据在收集、管理、分 析和上报过程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新上岗的监测 信息管理人员要统一安排岗位培训。2 .各种原始资料要及时分类、归档和备份光盘。3 .未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11、,不得擅自公布或发 表监测信息资料。四、职责与分工(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1 .卫生部制定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组织和领导全国 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向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各省(区、市)级 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监测信息。2 .各省(区、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地监测 实施方案,组织管理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向省级人民政府相 关部门和市(州、地)级、县(市、区、旗)级卫生行政部 门通报监测信息。3. 市(州、地)级、县(市、区、旗)级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组织管理本地碘缺乏病监测工作,向同级人民政府和相 关部门通报监测信息。(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碘缺乏病监测

12、工作 的人员培训、督导、评估和质量管理工作;负责汇总、分析、 上报和反馈全国碘缺乏病监测信息。2 .各省(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 承担碘缺乏病监测人员的培训、督导、评估和质量控制工作; 负责实施碘缺乏病高危地区监测和全国省级水平的病情监 测工作,确诊新发地克病及划定高危地区的范围,汇总、分 析、上报和反馈本省(区、市)监测结果。3 .各市(州、地)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 承担碘盐监测人员的培训、督导和质量控制工作;负责县(市、区、旗)级碘盐监测抽样,承担尿碘检测;参与碘缺 乏病高危地区监测和全国省级水平的病情监测工作;负责汇 总、分析、上报和反馈本市(州、地)监

13、测结果。4 .各县(市、区、旗)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 机构。具体实施碘盐监测工作;参与碘缺乏病高危地区监测 和全国省级水平的病情监测;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上报 和反馈本县(市、区、旗)监测结果。五、报告与反馈(一)碘盐监测。1.县(市、区、旗)级。县(市、区、旗)级疾病预防控 制(地方病防治)机构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现场监测数据 的录入和传送,并向市(州、地)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 防治)机构报送监测数据;县(市、区、旗)级卫生行政部 门负责向同级发展改革委、工信、财政、工商、质监、盐业 等相关部门通报监测结果。2. 市(州、地)级。市(州、地)级疾病预防控制(地 方病防治)机构于

14、每年5月30日前完成县级现场监测数据的 汇总,将数据经分析后向省(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 方病防治)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监测分析报告;市(州、地)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同级发展改革委、工信、 财政、工商、质监、盐业等相关部门通报监测结果。3. 省(区、市)级。省(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 方病防治)机构于每年6月15日前完成监测数据的汇总、分 析和上报,并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报送监测分析报告;省(区、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同 级发展改革委、工信、财政、工商、质监、盐业等相关部门 通报监测结果。4. 国家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年7月15日前完 成全国碘盐监

15、测数据的汇总、分析,并向卫生部报送全国监 测分析报告;卫生部负责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 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通报监测信息。(二)碘缺乏病高危地区监测。省(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根据碘盐 监测结果划定高危地区监测范围,开展高危地区监测,于每 年10月30日前完成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并向省(区、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监测分析报告;省(区、市) 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同级发展改革委、工信、教育、财政、 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通报监测结果;有关部门根据监测情 况,适时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1 月30日前完成高危地区监测数据汇总和分析,并向卫生

16、部报 送监测分析报告。(三)全国省级水平的病情监测。省(区、市)级疾病 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于监测年度的6月30日前开展 监测的现场工作;于11月5日前完成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 和上报,并向省(区、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监测分析报 告;省(区、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同级发展改革委、 工信、教育、财政、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通报监测结果。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2月5日前完成全国病情监测数据 汇总和分析,并向卫生部报送监测分析报告。六、信息利用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努 力做到监测有序、信息顺畅、响应及时、措施有力,有效落 实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卫生部门要及时将监测信息通报各有关部门,提高信息利用 的时效性和有效性。发展改革委、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