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执行概算实施办法

上传人:m**** 文档编号:488050717 上传时间:2023-05-04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4.6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执行概算实施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执行概算实施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执行概算实施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执行概算实施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执行概算实施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执行概算实施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执行概算实施办法(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执行概算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投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统一工程执行概算的编制原则、内容,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执行概算是根据集团公司电力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管理要求,结合项目招标及合同管理成果,按照集团公司批准概算的费用构成及项目划分原则,通过编制形成的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值。实施执行概算管理是对项目公司建立考核、激励、约束与监督机制的有效手段,是防止资金积压、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途径。在进行项目经济活动分析时,批准执行概算将作为验证工程经济合理性的主要依据。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或控股( 含间接控股) 建设的新、扩

2、、改建的电力工程项目。第四条项目公司是实施执行概算的主体。项目公司应根据公司的安排,积极组织和开展相应工作,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执行概算,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季度用款计划、编制年度投资统计报表。第二章 执行概算的编制第五条 执行概算的编制条件(一)项目公司组织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并已取得审查意见,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已经集团公司批复。(二)工程监理单位已通过招标确定,监理合同已签订。(三)三大主机(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已招标结束,合同已签订。主要辅机(磨煤机、送风机、吸风机、一次风机、给煤机、电除尘器、给水泵、高压加热器、低压加热器、凝结水泵、除氧器、 凝汽器、 主变压器、 厂用高压变压器、 起动

3、/ 备用变压器、循环水泵、分散控制系统、脱硫装置、脱硝装置等)招标结束,且合同已经签订。(四)主要设备(翻车机、堆料机、取料机、堆取料机)及主要辅机(皮带机、伸缩头、皮带秤、除铁器、起重机、胶带硫化机)招标结束,且合同已经签订。(五)工程主体(主厂房土建及安装、烟囱、冷却塔、输煤等)施工队伍已经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合同已签订。第六条 执行概算的编制要求(一)执行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额度内。(二)执行概算的项目设置应满足工程建设管理要求,并应与初步设计概算的项目划分口径一致。(三)执行概算的价格水平和费用标准应真实反映工程具体情况,以便于对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四)执行概算的表现形式应简洁

4、直观,满足不同层次的管理需要。(五)编制执行概算时应核减重列、多列费用,对概算计算错误等由项目公司提出并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后核实调整。(六)执行概算编制时应综合考虑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和实施风险。第七条 执行概算的编制单位(一)项目公司在满足执行概算编制条件后,应在一个月内组织执行概算编制。执行概算由公司委托集团公司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技经中心” )编制,项目公司配合。(二)项目公司在技经中心完成执行概算编制一周内,完成对执行概算的校对工作,并将存在问题反馈到技经中心,技经中心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并反馈给项目公司,形成执行概算送审稿。第八条 执行概算的编制范围执行概算的编制范围是构成工程

5、实体的全部工程项目及相关费用,部分单项工程(如铁路等外委项目)可按设计概算计入。第九条 执行概算的组成执行概算由静态费用 (基本预备费按30%计列) 、 动态费用、 风险储备金组成。静态费用按照费用性质分为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四部分。动态费用包括价差预备费和建设期贷款利息两部分。批准概算动态投资与执行概算动态投资的差异部分构成执行概算的风险储备金。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主要由构成项目建安工程的施工合同或其他合同构成。按项目实施内容划分为施工合同价格、甲供材料价格等费用。第十条 执行概算的编制方法(一)执行概算的项目划分与批准概算一致,执行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6、(以下简称预规 )的规定。(二)建安工程费编制1对于采用固定总价施工承包合同的工程项目,按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及固定总价计入执行概算;2对于主体工程采用可调总价施工承包合同的工程项目,暂按承包范围及可调总价计入执行概算。并分析合同调整内容及范围,对于符合合同调整内容且执行概算编制期已经发生的费用,经审核后可计入执行概算调整额内。对于还未发生或执行概算编制期不能确定的费用,暂不计入执行概算;3对于固定单价施工承包合同,暂按承包范围内由固定单价形成的暂定总价计入执行概算,并分析合同调整内容及范围,对于已经明确调整,执行概算编制期已经发生的费用,经审核后可计入执行概算调整额内。对于还未发生或执行概算编制

7、期不能确定的费用,暂不计入执行概算;4对于采用施工图预算结算的施工合同,如执行概算编制期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审定,可按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并按合同约定的调整系数计入执行概算。如施工图预算没有编制完成,执行概算可暂按批准概算下浮一定比例计算;5 对于由项目公司采购的控制在初步设计标准内的建筑性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已招标的按合同价格计入执行概算,未招标的参照批准概算价格计入执行概算;6对于已批复的设计变更,按批复意见执行;7对于还未进行施工招标的部分项目,参照其他同类施工招标结果计入执行概算;8生产辅助建筑、附属建筑及公共福利建筑按批准概算计入执行概算;9随施工招标的相关费用如设备下站费、现场运

8、输费、现场保管费、施工单位参加整套启动试运费按费用性质计入相应执行概算;10 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已招标的按合同价计列,未招标按批准概算计算。(三)设备购置费的编制三大主机及主要辅机等主要设备按照招标合同价格计入执行概算,其他设备参照批准概算价格计入执行概算。三大主机及主要辅机等主要设备按合同价为出厂价且未签订运输及保管合同的, 设备运杂费按批准概算的 50 %计列;如合同价为到厂价且未签订现场运输及保管合同的,只计列卸车点到施工场地的运输费用及保管费用,其中主设备按设备费的 0. 5%计算,主要辅机及其他设备按设备费的 0. 7 %计算。未招标的设备运杂费按照设备原价的2.5%-4%入执行概

9、算。设备大件运输和运输措 施费用按照合同价格计入执行概算。(四)其他费用的编制1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按征、租地合同、拆迁清理协议计入执行概算,对于执行概算编制期征地、拆迁工作未完成的项目,暂按批准概算计列;2项目前期工作费、法人管理费、生产准备费暂按批准概算计列。对于其中属于工资性费用及附加,管理车辆购置费用按执行概算编制期财务实际发生费用单独统计;3设备监造费、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调试费已经招标的,按照合同价格计列;未招标的参照同期同类型项目的价格计入执行概算;4 知识产权转让及研究试验费按照合同价格或项目公司提供的项目及费用经审定后计列;5执行概算不计列招标费、工程保险费、设备成套服务费、

10、项目后评价费。如发生经请示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6项目勘察设计费、设计文件评审费、工程监理费按合同价格计列;工程建设监督检测费按批准概算计列;电力工程技术经济标准编制费按批准概算计列;7 执行概算基本预备费按照批准概算基本预备费的30%计算。(五)动态费用的编制1执行概算不计列价差预备费;2建设期贷款利息暂按批准概算计列。建设期贷款利息原则按工程确定的网络进度计划计算,其中已发生的利息按实际发生计列。(六)风险储备金执行概算编制完成后,应与批准概算形成同口径对比。批准概算与执行概算之间的差额部分(合同价格与批准概算计列值的差值、批准概算基本预备费与执行概算基本预备费的差值)作为执行概算的风险储备

11、金,风险储备金按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第三章 组织与职责第十一条执行概算送审稿编制完成后,向公司提出审查申请,公司电力管理部根据工作安排适时汇报集团公司后,委托技经中心组织执行概算审查。第十二条公司电力管理部、规划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局、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及项目公司参加审查会议。(一)规划发展部、财务管理部负责对项目前期工作费进行审定;财务管理部负责对项目建设期贷款利息进行审定。(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法人管理费、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厂费中的工资性费用及附加进行审定。(三)安全监察局负责对生产准备费中的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进行审定。(四)办公室负责对项目法人管理费中的交通工具购置

12、费及生产准备费中的管理车辆购置费进行审定。(五)电力管理部负责执行概算总体费用审查,并根据会议审查内容形成审查纪要。第十三条公司委托技经中心根据审查会议意见修改执行概算并上报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根据审查情况对执行概算进行批复。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四条公司对执行概算实行动态管理。项目公司应按季度填报征租地及拆迁费用、法人管理费、生产准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发生情况统计表,于每季度末25 日前报公司汇总备案。第十五条公司电力管理部将适时跟踪费用发生情况,及时组织有关各方审查,于项目投产前半年内,报集团公司审定后进行执行概算的动态调整。第十六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纳入公司及项目公司月度和年度考核,给

13、予扣分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第十七条公司将参与其所管辖项目的执行概算编制,并负责执行概算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十八条项目公司应严格按照执行概算所确定的项目开展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加强招标管理和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经济活动分析,在确保实现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的同时,力争节约投资。同时应作好执行概算与初步设计概算水平的分析、比较工作,作好项目投产电价及经济效益预测工作。第五章 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如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为准。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公司电力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3 年 2 月 28 日颁发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执行概算实施办法(华电煤业煤化 2013 22 号)同时废止。附件:1.工程情况调查及相关表单(附表 1.1附表1.7)2 其他费用实施情况统计表3 .执行概算与批准概算相关表单(附表3.1附表3.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