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安全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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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安全技术标准 目 录0 总则1 基础施工安全防护1.1 土方施工1.2 基坑支护1.3 桩基施工1.4 基坑防护2 结构施工安全防护2.1 临边作业2.2 洞口作业2.3 攀登作业2.4 悬空作业2.5 交叉作业3 脚手架3.1 落地式脚手架3.2 满堂红脚手架3.3 悬挑式挑架3.4 外挂脚手架3.5 附着升降脚手架3.6 龙门架(井字架)3.7 其他施工架子4 承载平台4.1 卸料平台4.2 移动平台5 现场防护设施5.1 电闸箱、箱式变压器防护5.2 木工房5.3 钢筋棚5.4 搅拌机棚5.5 地泵棚5.6 外电防护架6 装修安全防护6.1 吊篮附录:术语 符号安全防

2、护用品种类0 总则0.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0.1.1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项目基础施工、脚手架工程、洞口临边作业、高处作业、料具存放及化学危险品存放的安全防护要求。0.1.2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范围内房建工程项目。0.2 引用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1992安全带

3、GB6095-1985安全色GB2893-2001安全帽GB2811-89安全网GB5725-1997安全标志GB2894-96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京建施(2003)1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5号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90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1 基础施工安全防护1.1 土方施工1.1.1 土方挖掘方法、挖掘顺序应根据支护方案和降排水要求进行,当采用局部或全部放坡开挖时,放坡坡度应满足其稳定性要求。1.1.2 挖掘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先挖坡脚。软土基坑无可靠措施时应分

4、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米。土方每次开挖深度和挖掘顺序必须按设计要求。坑(槽)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不得停放机械。1.1.3 当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相邻建筑的基础深度时,应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1.1.4 配合挖土机作业人员,应在其作业半径以外工作,当挖土机停止回转并制动后,方可进入作业半径内工作。1.1.5 当采用人工挖土时,人与人之间的操作间距不得小于2米。并应设人观察边坡有无坍塌危险。1.1.6 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应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1.1.7 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1.1.8 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应

5、及时进行下道工序基础工程施工,减少暴露时间。如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预留30公分厚的人工清土层。1.1.9 当基坑施工深度超过2米时,坑边应按照高处作业的要求设置临边防护,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设置不低于1.2米的护身栏杆,并用密目网封闭。当深基坑施工中形成的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合理布局机位、人员、运输通道,并设置防止落物伤害的防护层。1.2 基坑支护1.2.1 当采用悬臂式结构支护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米。基坑深度超过6米时,可选用单支点和多支点的支护结构。地下水位低的地区和能保证降水施工时,也可采用土钉支护。1.2.2 支撑安装必须按设计位置进行,施工过程严禁随意变

6、更,并应切实使围檩与挡土桩墙结合紧密。挡土板或板桩与坑壁间的回填土应分层回填夯实。1.2.3 支撑的安装和拆除顺序必须与设计工况相符合,并与土方开挖和主体工程的施工顺序相配合。分层开挖时,应先支撑后开挖;同层开挖时,应边开挖边支撑。支撑拆除前,应采取换撑措施,防止边坡卸载过快。1.2.4 钢筋混凝土支撑其强度必须达设计要求后,方可开挖支撑面以下土方;钢结构支撑必须严格材料检验和保证节点的施工质量,严禁在负荷状态下进行焊接。1.2.5 应合理布置锚杆的间距与倾角,锚杆上下间距不宜小于2米,水平间距不宜小于1.5米;锚杆倾角宜为1525,且不应大于45。最上一道锚杆覆土厚不得小于4米 。1.2.6

7、 锚杆的实际抗拔力除经计算外,还应按规定方法进行现场试验后确定。可采取提高锚杆抗力的二次压力灌浆工艺。1.2.7 采用逆做法施工时,要求其外围结构必须有自防水功能。基坑上部机械挖土的深度,应按地下墙悬臂结构的应力值确定;基坑下部封闭施工,应采取通风措施;当采用电梯间作为垂直运输的井道时,对洞口楼板的加固方法应由工程设计确定。1.2.8 逆做法施工时,应合理的解决支撑上部结构的单柱单桩与工程结构的梁柱交叉及节点构造并在方案中预先设计,当采用坑内排水时必须保证封井质量。1.3 桩基施工1.3.1 桩基施工应按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打桩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作业区上方应无架空线路。1.3.2 预制桩

8、施工桩机作业时,严禁吊装、吊锤、回转、行走动作同时进行;桩机移动时,必须将桩锤落至最低位置;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距桩锤5米以外监视。1.3.3 沉管灌注桩施工,在未灌注混凝土和未沉管以前,应将预钻的孔口盖严。1.3.4 人工挖孔桩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 开挖桩孔应从上自下逐层进行,挖一层土及时浇筑一节混凝土护壁。第一节护壁应高出地面不小于20公分。2 距孔口顶周边1米搭设围栏。孔口应设安全盖板,当盛土吊桶自孔内提出地面时,必须将盖板关闭孔口后,再进行卸土。孔口周边1米范围内不得有堆土和其他堆积物。3 提升吊桶的机构其传动部分及地面扒杆必须牢靠,制作、安装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人员不得乘盛土

9、吊桶上下,必须另配钢丝绳及滑轮并有断绳保护装置,或使用安全爬梯上下。4 应避免落物伤人,孔内应设半圆形防护板,随挖掘深度逐层下移。吊运物料时,作业人员应在防护板下面工作。孔口人工提土需用垫板应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1米,板宽不小于30公分,板厚不小于5公分,孔口大于1米时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5 每次下井作业前应检查井壁和抽样检测井内空气,当有害气体超过规定时,应进行处理和用鼓风机送风。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6 井内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防爆灯具。桩孔较深时,上下联系可通过对讲机等方式,地面不得少于2名监护人员。井下人员应带好安全帽,腰系安全绳,并应轮换作业,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

10、。7 挖孔完成后,应当天验收,并及时将桩身钢筋笼就位和浇注混凝土。正在浇注混凝土的桩孔周围10米半径内,其它桩不得有人作业。1.4基坑防护1.4.1 基坑在开挖后应立即沿基坑周围设立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设立在基坑边坡距离应为1米,除基坑坡道位置外,整个基坑防护栏杆应连续布置。1.4.2 基坑防护应采用钢管进行搭设,立杆应埋地或设置抛撑进行固定以防倾覆,埋地深度应不小于30公分。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横向设置两道水平杆,下层水平杆距地不大于20公分。立杆设置应根据当地土质情况进行确定,保证防护栏杆可以承受1000N的外力。防护在基坑侧应立挂密目网,网目应大于800目。1.4.3 基坑边坡防

11、护栏杆外应设置连续排水沟,并保证连续畅通,可以直接排水至施工现场沉淀池。1.4.4 沿基坑边坡20公分处应设置连续挡水墙,挡水墙高度20公分,并用水泥沙浆抹面,以防止雨水倒灌入基坑。1.4.5 沿基坑防护栏杆应设立红色警示灯,灯具应采用低压防爆防水灯具。说明:也可以采用将挡水墙和防护栏杆合并的做法,防护栏杆可以直接埋入挡水墙。2 结构施工安全防护2.1 临边作业2.1.1 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设施高度低于800毫米的,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如: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挑平台周边及楼梯段,雨棚与挑檐边,框架结构各层楼板尚未砌筑维护墙的周边,屋顶周边与水箱与水塔周边,施工升降机与

12、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等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2.1.2 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应不小于1.2米(坡度大于1:2.2的屋面,周边栏杆应高于1.5米),应能承受1000N外力。防护栏杆应用密目网封闭,或在栏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0毫米的挡脚板。人员频繁经过或存在人员作业的区域,还需加设双道防护栏杆,加设的下杆离地6070公分。2.1.3 头层墙高度超过3.2米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屋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米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水平安全网一道。采用双排脚手架的,在脚手架外排立杆与结构临边之间每隔10米设水平安全网一道。2.1.4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

13、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2.1.5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使用密目安全网硬质板材封闭。2.1.6 当临边的外围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2.2 洞口作业2.2.1 在孔与洞口边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包括因施工工艺形成的深度在2米及以上的桩孔边、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管道预留的洞口边等。2.2.2墙面处的竖向洞口(如电梯井口、管道井口),除应在井口处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外,井道内应每隔10米设一道平网。2.2.3 洞口根

14、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公分但大于2.5公分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并有防止漏水的措施。2 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公分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需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防止水流入的措施。3 边长为50150的洞口,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的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公分。并在钢筋网格上层设置竹、木盖板,并有防止移动和水流入的措施。也可采用钢管护栏围护措施,护栏高度不小于1.2米,四

15、周用密目网封闭,洞口张挂水平安全网。 4 边长在150公分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2米,四周用密目网进行封闭,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5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6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公分,也可采用防护不低于1.2米高的栏杆,下设挡脚板。7 电梯井口应设置固定式开开启防护门,下设挡脚板电梯井内首层及以上每隔3-4层最多不超过10米应设置水平安全网,水平网应与电梯井内壁贴紧严密。8 下边沿至楼板或地面低于80公分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应加设至高度不小于1.2米高的临时护栏。2.2.4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处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警示灯。2.3 攀登作业2.3.1 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工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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